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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分摊

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同时负责将投资收益按年定期分摊到每个人账户中。分摊金越来越高是必然的事啊...01网络互助计划的模式。...

集团内分摊,怎样把母公司财务成本分摊到子公司?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企业年金每年有收益吗?

企业年金每年都有收益,按年结算收益,记账到个人账户内。

企业年金有单位选择投资人,按照单位委托投资要求,将缴纳的企业年金进行科学的投资规划,每年都会实现企业年金的保值增值,同时负责将投资收益按年定期分摊到每个人账户中。

相互保分摊越来越多?

已经不下十来个人跑来问我:为啥现在相互宝的分摊金越来越高了?

虽然我自己也加入了相互宝,对于「分摊金上涨」这点深有体会。但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对这个事感到惊讶。

因为按相互宝这种运营模式,分摊金越来越高是必然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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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互助计划的模式,其实跟我国的养老金模式非常像。

我国的养老金是拿年轻人交的养老金,去发给退休的人,如果年轻人一年比一年多,那养老金是可以一直发下去的。但实际是,中国人不爱生孩子了,导致年轻人越来越少,而老人却在逐年增多,收不抵支,所以养老金年年都亏空。

而互助计划呢,也是众人拾柴火焰高。新入局者为存量客户买单,年轻人给老年人买单。

(相互宝官方披露数据)

20岁和40岁的发病概率本就天差地别,可分摊互助金的时候,却是按人头平分。

这也就意味着,

相互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有一些人主要就负责出钱(年轻人为主),能得到救助的人群基本是另一半(年龄大的人);

当分摊金额还只是两三分钱时,大家没什么感觉,

但当每期分摊金额增加到六七块,甚至还不如自己买保险划算时,很多年轻人就难免有点不满意了。

(一年期微医保重疾险价格测算)

所以相互宝的参与人数,至2020年年中达到顶峰后,就一路下跌,

(2020年相互宝1~23期参与分摊人数变化)

到了2021年,分摊人数直接跌破一亿,其后更是以每月100万人的速度在减少,目前的参与人数,只有7000多万了。

(滑动查看)

而另一边,

我们也可以看到,当之前的存量用户过了等待期后,需要帮助的成员数,就开始处于上升的态势。

等于说,整个就个恶性循环。

我都为相互宝将来的理赔,感到头疼。

分摊金上涨,年轻人觉得不划算,开始退出;分摊人数变少了,摊到每个人头上的金额就会变得更高,从而导致更多人退出....

当年轻人都开始"跑路",再叠加上老龄化大潮,

互助计划想做成百年基业,参与者想靠互助计划获取一辈子的保障,基本不太可能。

百度灯火互助(2020年9月9日)、美团互助(2021年1月31日)、轻松互助(2021年3月24日)、水滴互助(2021年3月31日)、点滴守护(2021年10月11日)...的纷纷关停,也进一步印证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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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这些网络互助平台为什么会纷纷关停,

我觉得还有这两方面的原因:

其一,互助计划本身,几乎就不怎么赚钱。

以相互宝为例,

曾任蚂蚁金服保险事业群总经理尹铭,就公开表示过:

相互宝8%的管理费,目前还无法覆盖全部成本。

仔细想想,

技术投入、内部人员薪资、办公场所费用、调查员的人力成本等等,

哪一项都需要花钱,8%的管理费确实不太够...

而这些互联网公司,早先之所以会入局互助这门生意,其实都是想靠互助计划来引流,然后走流量变现的路数。

不信你们可以点开自己的相互宝页面看一看,

旁边有非常显眼的四个大字:「升级保障」,这实际上就是在引导你购买另外一份商业保险。

但,不管是从我个人的观察,

还是从蚂蚁集团披露的数据来看,相互宝的大部分用户,对价格还是较为敏感的。

根据蚂蚁集团披露的数据,相互宝具体的用户画像有以下的特征:

(1)年龄:以80后、90后社会中坚力量为主体,占比近60%;

(2)地域:三分之一的成员来自农村和县域,近六成成员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其中中西部地区需求旺盛;

(2)收入:近70%相互宝成员年收入低于 10 万元,61%成员表示 10 万元以内自担费用带来较大经济负担;

(3)商业险:72%的相互宝受访成员表示没有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显示相互宝目前与商业保险的用户重叠率较低。

所以,即使有一部分流量能够得以转化、变现,保费投入也不会太高。

也就是说,

这种模式在用户扩张阶段,还能勉强维持,有源源不断的新进用户,就有无限的想像空间;

而一旦增速放缓,开始稳定赔付,账面就变得不那么好看了。

其二,网络互助这种模式,并不受监管待见。

早在去年9月,网络互助平台就被官方敲打过:

简单翻译一下就是:

监管并不认可这种模式,因为做保险,就要有牌照,并接受相关监管。

而网络互助平台们给自己找了个由头,

说自己是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以此来绕过监管,

但最后干的事,却和保险差不多(保障的疾病、理赔的标准,基本就是抄袭了商业保险中的重疾),

属于无证上车,非持牌经营,容易引发社会风险。

综合这两方面的考虑,

与其,和官方对着干赔本赚吆喝的买卖,还不如趁早自己关停,顺带表表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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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啊,相互宝现在也挺头疼的。

主动关停吧,体量这么大,仅退还分摊金这一项,都是笔不小的开销;

不关吧,既不挣钱,还得顶着监管的压力。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这里,我也要多说一句,

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只加入了相互宝,没有其他保障的话,还是要早做打算。

因为如果继续按当前这种,每月100多万参与人流失的趋势延续下去,相互宝还能挺多久,真不好说。

未雨绸缪,免得到时候太被动。

总公司费用按什么分摊给分公司比较合理?

企业无论是接受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交易提供的管理或者其他形式而发生的管理费,不得扣除,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由分支机构提供的鼓舞分摊的费用,也有独立法人之间的母子公司等集团之间提供的管理费用,由于企业所得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对总分机构提供的管理而分摊管理费,通过总分机构自动汇总而得到解决。

1.实行集团公司统借统贷的方。

2.集团公司直接将费用分摊到下属子公司,但须将相关材料或者协议报税务局核定。

3.通过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达到费用转移的效果。

4.通过子公司上交管理费的方式转移,但是子公司的费用税前不能扣除。

5.通过集团与子公司之间签订成本分摊协议,既可以直接分摊,而且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

企业管理费提取标准?

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需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的管理费提取提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收入的2%。

总机构管理费不包括技术开发费,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也不得列支。目前,我国有一批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公司,它们本身不直接从事生产活动,主要承担对自己投资的公司的管理任务,从而产生了大量管理费用,如何合理合法地优化企业集团财务结构,降低企业整体税负,就成了这些投资公司所关注的主要问题。

通常,管理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主要指可以直接确定服务的费用,如外部培训费、广告费、差旅费和通讯费等等。对于这些费用,只要符合以下两点,就可以直接在其子公司列支:

(1)由外部具体单位直接向子公司提供直接服务,需符合相应的法律和财务规定,如直接签订合同、直接结算等等。

(2)由外部具体单位直接向子公司提供发票,且发票的客户名称栏为对应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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