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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处理分摊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2.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前期工程费,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建筑安装工程费。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待分摊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贷:...

待处理分摊,相互宝当期是受助人员还要分摊吗?

待生效的相互宝不会进行分摊扣费,因为待生效意味着加入的成员还没有正式享受相互宝的保障,所以在没有享受相互宝保障的情况下,自然也就不需要分摊费用。

当然,在此也要提醒一下大家,待生效的相互宝会在成员加入以后的48小时后变成生效,而生效的同时,成员将正式享受相互宝的保障,这也意味着成员需要分摊费用了。

目前,根据相互宝的分摊规则,相互宝大病互助计划单个案件在2020年最高分摊金额为0.1元,相互宝老年防癌计划单个案件在2020年最高分摊金额为1元,成员需要在每月的14号和28号对当期互助金额进行分摊,分摊金额为:(互助金+管理费-结余)/分摊人数。

居民住宅楼部分外墙砖排危使用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分摊吗?

不是由全体业主分摊。居民楼外墙是属于公用部分,维修款是由楼房维修基金出。因为居民在购楼时已经缴纳了一笔维修基金,这笔钱是专款专用的。维修时可申请动用这笔维修基金。不是公用部分维修需业主个人出钱,也不会让全体业主分摊维修费。

待分摊费用是什么科目?

待摊费用是资产性质的科目。

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

待摊费用发生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月摊销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

贷:待摊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发生的5项费用?

房地产行业是比较热门的行业,很多会计都想去房地产企业,想成为房地产会计,首先要了解房地产企业的会计处理,今天我们就一起学习一下吧!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阶段要区分如下几个项目进行成本核算:

①前期工程费

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③基础设施费

④公共配套设施费

⑤开发间接费用

一、前期工程费

指在取得土地开发权之后、项目开发前期的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筹建、“三通一平”等前期费用。

1.房屋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前期工程费,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

借:开发成本一房屋开发—某某成本对象一前期工程费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

2.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前期工程费,应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的“ 前期工程费”成本项目。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待分摊成本—前期工程费

贷:银行存款等

借:开发成本一房屋开发—某某成本对象一前期工程费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待分摊成本—前期工程费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房屋,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一般采用出包的方式,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应依据“工程结算单”, 企业承付的已完工程价回款确定,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向项目。

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建筑安装工程费”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等账户。

注意:甲供材不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某某成本对象—建筑安装工程费

贷:银行存款等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待分摊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

贷:银行存款等

借:开发成本一房屋开发—某某成本对象一建筑安装工程费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待分摊成本—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施工结算单,以归属于某成本对象的直接成本核算,不能分清成本对象的,一般采用建筑面积法分配。

三、基础设施费

1.房屋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基础设施费,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某某成本对象—基础设施费

贷:银行存款等

2.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基础设施费,应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待分摊成本—基础设施费

贷:银行存款等

借:开发成本一房屋开发—某某成本对象一基础设施费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待分摊成本—基础设施费

分配方法:一般采用建筑面积法

四、公共配套设施费

1.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能够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某某成本对象—公共配套设施费

贷:银行存款等

2.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待分摊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

贷:银行存款等

借:开发成本一房屋开发—某某成本对象一公共配套设施费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待分摊成本—公共配套设施费

分配方法:一般采用建筑面积法

五、开发间接费

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利息支出、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

"开发间接费”是一级科目,按期归集,期末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各有关开发产品成本。

借:开发间接费

贷:银行存款等

借:开发成本一房屋开发一某某成本对象一开发间接费

贷:开发间接费

分配方法:按照受益原则和配比原则,分配开发间接费:直接成本法或预算造价法

某项开发产品成本分配的开发间接费用=月份内该项开发产品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本月实际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各开发产品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总额。

公共配套费能否一次性分摊?

公共配套费能一次性分摊。主要看属于哪类。

公共配套设施费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需要计入商品房和商品性建设场地成本的配套设施;另一类是可以有偿转让的,应作为独立开发产品单独计算成本,不能分配计入商品房和商品性建设场地成本。

对于第一类公共配套设施费,归集和分配的具体方法有两种:①如果配套设施和商品房或商品胜建设场地同步建设,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能分清由哪个开发项目负担的,可直接计入该开发项目成本,记人开发成本总账及所属明细账的公共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②如果公共配套设施与商品房非同步建设,或虽同步建设但应由两个以上成本计算对象负担,则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应先通过开发成本账户所属配套设施开发明细账进行归集,待配套设施完工,再分配计入有关开发项目成本,或冲减已预提计入商品房成本的配套设施费。

对于第二类公共配套设施费,应在发生时直接记人开发成本账户所属配套设施开发明细账,待配套设施完工时,再将其成本金额转入开发产品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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