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制费分摊,非专利费用的概念?
又称“专有技术”、“技术诀窍”。是指不为外界所知的技术知识,如独特的设计、造型、配方、计算公式、软件包、制造工艺等工艺诀窍、技术秘密等。企业无形资产的一种。非专利技术与专利权一样,能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在未来岁月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与专利权不同的是:非专利技术没有在专利机关登记注册,依靠保密手段进行垄断。因此,它不受法律保护,它没有有效期,只要不泄露,即可有效地使用并可有偿转让。
非专利技术可向外界购得,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入帐。
但大多数非专利技术是企业自创的。自创的非专利技术需耗费大量的研制费用,原则上应予资本化,由后期分摊。
但是非专利技术往往是在生产经营中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逐步形成的,而且无法预知是否会形成非专利技术,即使是有意要形成,也无法辨认哪些支出与将来的非专利技术有关,所以在实务中大都不予资本化。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非专利技术的计价应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认。
为什么中国的火箭采用全液态助推?
其实中国现役的长征运载火箭家族基本清一色的液体火箭发动机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我国的民用航天运载火箭最早是从使用液体火箭发动机的东风4远程弹道导弹衍生而来的,由于原型使用的是液体火箭发动机,所以我国第一枚运载火箭长征一号运载火箭使用的就是液体火箭发动机,说白了东风4弹道导弹将弹头换成卫星等航天器就是长征一号运载火箭。
相比液体火箭发动机而言,固体火箭发动机最大的优势就是结构简单、推力可以做的很大,像航天飞机使用的SRB固体助推器单台推力超过1000吨以上,就算是印度这样的航天二梯队国家都具备自行生产500吨级固体火箭助推器的实力。
至于我国现役运载火箭为什么继续使用液体火箭助推器、不选择固体火箭助推器也是有原因的,有人说是因为我国长期倾向于液体火箭发动机研制,使得固体火箭发动机研制进度缓慢,没有合适的固体火箭发动机所以我们只能选择液体火箭发动机,并且拿出证据证明当前我国在大推力固体火箭发动机研发上还停留在150吨级推力以下,所以新一代的长征5/7/8运载火箭只继续使用液体火箭助推器。
2020年8月我国150吨级固体火箭发动机试车
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以我国现役的长征2F、长征3甲/乙/丙、长征四号老一代火箭家族来说,长征2F运载火箭的研制最早可以追溯到长征二号运载火箭基本型上,长征二号基本型运载火箭是我国利用长征一号成功发射东方红一号卫星后,基于长征一号基础上增加推力、增加运载力而来的大载荷运载火箭,为我国的返回式卫星的发射奠定了基础。
为了扩展长征二号运载火箭的发射载荷,在长征二号基本型芯一级周围捆绑了多台使用和芯一级一样液体火箭发动机的助推器,最终得到了运载力更大的长征2E运载火箭,而基于长征2E运载火箭基础上按照载人航天发射需要,针对性加装了逃逸塔、系统冗余度等方式提升其可靠性、安全性得到了现役的长征2F运载火箭,用于发射现役的神舟载人飞船。
到后面出现的长征3/4型运载火箭都是基于长征1/2型衍生而来的,使用相同的箭体直径、相同的火箭发动机、只是火箭级数不一样、起飞推力不一样来满足不同轨道、不同运力需求,这也就造成虽然我国长征运载火箭家族成员众多,但是实际上不同型号之间的运载火箭使用的技术大部分都是相同的,那么上一代运载火箭使用液体火箭发动机,后面继续沿用液体火箭发动机也就很正常了。
外加上早期我国在固体火箭发动机领域技术实力相比美俄有着较大差距,特别是上世纪60--90年代同时期发展的东风导弹家族依然延续的还是液体火箭发动机,90年代后东风导弹虽然开始换装全固体火箭发动机,但是当时装备的固体火箭发动机依然还存在推力小、比冲低、射程不是很远的限制,使得同时期研发的长征2、3、4型运载火箭在助推器的选择上依然只能选择液体火箭助推器。
另外还有一个技术性原因就是长征2、3号系列运载火箭中的捆绑型号都是在基本型上扩展的,基本型就有推重比>1的直接起飞能力。如果要捆绑助推器,按照火箭技术要求新构型起飞推重比以及飞行过程中的加速度不能过大,那么相比液体火箭发动机比冲大、推力可以调节,更适合扩展型号需求而言,固体火箭发动机虽然推力大、但是推力不能调节、而且比冲也比较低,并不适合作为芯级推重比超过1以上的运载火箭作为助推器使用。所以长征2/3/4性运载火箭在助推器的选择上,考虑到包括动力系统的通用性等原因在内,就采用和芯级相同的液体发动机设计。
至于新一代的长征5/6/7/8运载火箭为什么还没有采用固体助推器依然是有原因的,长征五号从一开始就制定了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设计理念,并具备无毒、无污染、高可靠性设计要求。也就是说长征5/6/7/8使用液氧煤油火箭发动机的新一代运载火箭,相互之间都是存在各种联系的,比如一级火箭都使用相同型号的液氧煤油火箭发动机、箭体直径或者助推器直径都保持在2.25米、3.35米和5米三个通用范围内,通过使用不同的芯级直径、不同直径的助推器、芯级和助推器搭配数量不同的火箭发动机、级数不同得到使用5米芯一级、3.35米助推器的长征五号;使用3.35米芯级、2.25米助推器、助推器数量不同得到长征七号和长征八号;使用3.35米直径芯一级、2、25米芯二三四级、搭配一台液氧煤油环保型液体火箭发动机得到长征6号运载火箭。
关于长征五号为什么没有采用固体助推器依然是有原因的,长征五号只有两级版本的基本型和一级半结构的长征五B,为了提升两个版本的低轨道运载力,其芯一级采用了比冲更高的氢氧火箭发动机,那么对于长征五号而言就不存在扩展型号推重比和加速度不能太大的原因限制了。但是对于长征五号而言,如果选择固体火箭助推器,其一存在着新一代YF100液氧煤油发动机将无法用于长征五号火箭,只能给长征六、七号用了,在模块化、通用化、可靠性等方面降分不少,更不利于降低火箭研发成本趋势。
其二固体火箭发动机虽然推力大,但是比冲小,自重大,带来的结果就是发射载荷比较小,长征五号芯一级装备的两台YF77氢氧火箭发动机推力实在有点小,如果给长征五号捆绑固体助推器的话,就会造成火箭发射载荷率较小的限制,无法达到现有液体的25吨最大运载力。
其三固体火箭发动机还存在燃烧时间短、推力不均匀的缺点,特别是存在一个最大推力和平均推力巨大差别,对于长征五号而言,由于其芯一级装备的氢氧火箭发动机虽然比冲高,但是推力偏小,如果助推器使用固体火箭发动机的话,由于固体火箭发动机存在燃烧时间太短的缺点,就会造成火箭飞行高度有限,受地球引力影响火箭会有掉下来的风险。
其四相比液体火箭发动机可以通过调节涡轮泵转速来调节火箭发动机推力大小而言,固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大小调节很难,而且不具备二次启动能力,对于长征五号这种二级半和长征5B一级半结构的运载火箭而言,在火箭飞行过程中,需要调节火箭推力大小来实现程序转弯,特别是长征五号B因为只有一级半结构,火箭助推器的推力要更为精准控制来保证入轨精度,所以长征五号和固体火箭助推器基本无缘也是这个原因。
不同于长征2/3/4运载火箭芯级都具备直接起飞的能力,除了已经说过的长征五号和没有助推器的长征六号基本型外,剩下的长征7/8两款都捆绑了助推器的运载火箭中,长征七号和长征八号属于双胞胎兄弟,长征八号就是长征七号将助推器数量减少了两个的版本。但是在长征七号一开始论证的时候,就是基于长征三号箭体结构上采用新一代液氧煤油火箭发动机而来的绿色火箭,也就是说长征七号延续了长征三号芯级具备直接起飞的能力,而基于长征七号芯一级、芯二级而来的长征六号也具备直接起飞能力、减少了两枚助推器的长征八号依然具备直接起飞能力。
可能很多人会说长征七号为什么不选择推力更大的固体助推器呢?毕竟像欧洲的阿丽亚娜5运载火箭捆绑的两台助推器推力可要比芯一级的火神液体火箭发动机大很多,因为长征七号一开始就有载人版本,按照载人运载火箭的各种技术要求来说的话,并不适合使用固体火箭助推器,这也是为什么全球载人版本的运载火箭除了航天飞机外基本都是全液体助推器的原因在于液体火箭发动机加速性更为线性平稳、航天员更为舒适一些,同时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更大、火箭发动机数量更少、安全可靠性更高,所以长征七号也就使用了长征3号芯一级的箭体内换装新型发动机、长征2号助推器的箭体内换装新型发动机。
从以上种种原因就能看出为什么我国长征运载火箭家族基本看不到固体火箭发动机存在的原因。当然我国在固体火箭助推器的发展上也没有放弃,预计2021年下半年首飞发射的长征6甲运载火箭就计划捆绑两台固体助推器来提升其起飞推力、继而提升其高轨道运载力,增强长征六号家族在小型卫星市场的竞争力。
要购买100架美国F?
关于日本购买F35的问题,我认为没有什么好说的,日本现在的战机又破又旧,急于淘汰更新,他们大批量购买F35是迟早的事情。空自、海自的大翻身看的就是F35的大规模引进。
由于受到美国的压制以及自身技术比较废柴,日本人的新一代战斗机像什么“心神”、“F3”之流都是些八字憋不出一撇的渣渣。所以,为了实现军事现代化、为了紧抱美国大腿,日本掏出大把的银子支持F35战机是很正常的。
日本目前的空自主力是200多架F15J战斗机和70多架F4战机,这型F15由美国授权日本组装生产,是现代日本最拿得出手的空军装备。
但是美国不会这么好心就便宜日本,这批F15J型完全是70年代的技术,还被美国进行了“猴”化,航电水平极为低下,近些年虽然硬着头皮做了些升级,但日本那吹得牛皮哄哄的消费电子显然在这里帮不到什么忙,整体航电水平依然低下。
这些战机现在都已经是垂垂老矣,装装门面还能凑合,稍微遇到大一点的任务压力便故障不断,这让日本政府非常尴尬。空自要是再被某国怼在东海高强度飞行几次,怕就只能在地上陪陆自的马鹿们玩耍了。
所以日本当然要大大的购买F35,这是他们新世纪唯一的战机升级机会。虽然参照F15J的本土组装模式,美国不可能将完整的技术交给日本,届时肯定会出现不少技术壁垒、技术限制、技术缺陷等问题,但通过大量的F35换代,日本空自和海自都能快速的迈进一个新台阶,减轻来自邻国的军事压力,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划算的。
况且作为“与美国关系最紧密”的国家,日本在F35问题上必须抬桩,无论如何也要做出买单行为,竭力扩大日美间军事联系,这是例行的“保护费”。之前日本已经订购一批40多架F35战机,订单排到了2024年,再追加100架算是下足了本钱。
虽然F35昂贵到心黑,可按照美国政府一贯的说法,要求日本人大量购买美国武器是出于双方“贸易差额”的平衡上,这种做法无论在哪个主权国家那里都是赤裸裸的经济抢劫,然而日本人心甘情愿。
对应于美国的全球战略调整和一贯的亚洲战略,日本是必须被武装好的部分,只是这种武装从来都处于美国有计划的操作之内,既能形成战略遏制,又不能过度让日本人掌握核心技术,胡萝卜和大棒的比例非常关键。新一轮F35军售,等于日本又纳了一份投名状,未来几十年内他们依然会是美国忠诚的小伙伴。F35买的越多,美国人越放心。
而且日本也有自己胸中的一盘大棋,在海军建设上他们从不马虎,近年来美国更是大有将日本海军继续“松绑”,成为自己在太平洋上附属舰队的意思。本着“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原则,日本人已经偷鸡摸狗的发展出了一支基本成型的准航母舰队。
日本偷偷发展出的出云、日向这些所谓“直升机驱逐舰”,都拥有基本的信息化指挥能力和不错的运载能力,这些船拥有航母的一切特征,甚至还具备两栖攻击舰的部分功能,只要换上F35战机,日本海上自卫队也将进化成一支全球比较强悍的海上力量,固定翼的舰载航空兵又将重新回到日本的海上作战序列中。
即便出云、日向们现在的航母能力相对较差,在该种船型的继续建造和发展中,日本人也可以运用早已准备好的技术积累,将后续船型摇身一变成为真正的航母。如此说来,100架F35哪里够?日本全国起码需要至少300架F35才行。
日本这次的100架F35采购计划中就有20架F35B型,当然,这个问题依然是卡在美国手中,成与不成,全看美国愿不愿意给F35B型的对日出口松绑。日本当年能成为F15的全球唯一出口用户,今天自然也能成为F35B的引进者。
美军朱姆沃尔隐形驱逐舰单价高达80亿美元?
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作为美军全新设计的一款兼顾对陆远程攻击的全新战舰,最开始是因为自二战后战列舰退役后和美国航母舰队全球称霸后,美国在海上已然成为了海洋霸主。但是在面对越来越繁重的陆地作战趋势下,美军迫切的需要一款能够从远海对陆地实施远程攻击的全新战舰,这就是DDG-1000朱姆沃尔特级导弹驱逐舰。该舰最大的特点就是其高度优化的隐身能力,可以说为了隐身能力该舰无论是从舰体结构、外形以及舰载设备的应用上都向着隐身化妥协。所以最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艘有着复古穿浪体船型的隐身化战舰,再加上该舰被设计为一艘面向未来的未来战舰,所以除了更加出色的隐身能力外,该舰也采用了全新的舰载有源固态雷达、全电推进系统、更加智能的自动化操作系统等,结果这样一艘采用了很多新技术的未来战舰的建造成本也一次水涨船高,最开始美国海军对该舰的单舰成本只预估了不到30亿美元,毕竟当时的伯克IIA级驱逐舰的单舰成本不到20亿美元,所以海军原本打算采购32艘该舰来替换已经开始逐渐退役的提康德罗加级巡洋舰,但是因为很多原因,该舰最后因为成本过高建造数量直接滑铁卢般从32艘被削减到3艘,单价成本更是高达将近80亿美元,那是什么导致该舰的单舰成本高达80亿美元呢?首先对于一艘军舰来说,总成本的构成无外乎设计费用、研发费用、建造费用、试验费用这几项,其中建造费用占了很大一部分,而设计费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建造数量的多少以及要求。从建造费用来说主要包含有舰体结构、动力系统、电子设备、武器系统和舰艇指挥控制系统等,此外建造工期的长短和总的建造数量也会影响到单舰的造价高低,一般来说设计的越复杂成本越高、建造工期越长成本越高、建造数量越少成本越高,而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将这三项增加建造成本的方式都占全了,首先是为了应对21世纪海军发展该舰采用了很多的高新技术,结果就是设计费用和建造费用大幅上涨,其次首舰从2008年开始建造直到2016年才正式服役,长达8年的时间中,因为设计修改、建造过程中的问题等原因都造成了该舰的建造工期越来越长,当然新技术的使用和首舰建造比较慢是很多新型武器装备的通病。所以这两项都不是造成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单舰成本高达80亿美元的罪魁祸首,从军舰的单舰成本来算的话,一艘军舰的的总成本是要包含设计费用、试验费用和建造费用的,而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的首舰造价44亿美元,造价如此高昂的原因是在首舰建造过程中因为设计的修改和计划装备的很多新技术的不成熟导致工期拖长,首舰造价也因此水涨船高从当初的28.8亿美元上涨到44亿美元。并不是说光是建造费用就高达44亿美元,这其中包含了研发费用、首舰的建造、试验费用以及海军给船厂的优惠福利(虽然军舰的造价普遍高于民船,但是其利润却不如军舰,所以美国海军为了保持船厂的技术都会在新舰的首舰建造合同总给予一定的优惠福利)。再一个军舰的首舰的造价一般都比较高,毕竟从设计、建造、试验等方面来说都是全新不一样的,所以首舰的单舰成本高是正常的,到了后续的建造订单时订单价格反而会下降也是正常的,毕竟对于船厂和系统配套厂商来说已经有了经验,所以成本能够有所下降,当然如果后续军舰的建造间隔比较久的话,也会因为人工费用和材料费用的涨价而上涨。如此低的建造数量也成为了单舰成本不断上涨的罪魁祸首,毕竟美国一艘弗吉尼亚级核潜艇的造价不过22亿美元,这等于是一艘驱逐舰的造价已经可以建造2艘攻击核潜艇了。所以在面对三艘军舰光是让船厂建造出来的总成本就高达130亿美元深窟窿,美国国会在怎么肯定不乐意了,这还没算分摊到3艘军舰上将近100亿美元的设计研发费用。更何况近几年海军在国会那每年分到的军费还不如陆军和空军,所以在没钱的日子难过情况和美国面对的全球压力越来越重但是军舰不够用的情况下,国会终于批准了伯克3级驱逐舰的建造计划,也可以算是将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的某些技术下放到了伯克3级驱逐舰,毕竟美国建造多年的伯克IIA级驱逐舰的单舰造价才18亿美元,这其中还包括了设计费、建造费等一系列费用,但是伯克级驱逐舰在战斗力上却丝毫不输于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只是现在伯克3级驱逐舰的建造费用已经预估到45亿美元,就是不知道美国国会会不会继续削减。
日本的心神隐身战斗机怎么样了?
提到日本,就知道日本的工业实力世界领先,而一个国家的工业实力多少也决定了这个国家军事工业的实力,所以日本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代表。
日本军事工业实力在高端军事装备领域,一些技术都是由日本完成世界首创。比如说机载有源相控阵雷达,日本的国产F-2战斗机就是世界上第一款采用机载主动式相控阵雷达(有源相控阵)的战斗机。
当然日本的军事工业可以更先进的,只是日本作为战败国,二战结束后受到了二战条约的限制,或者是美国的限制,导致日本并不能随心所以的发展军事装备,还需要看美国等国家的脸色行事。但是即使这样,日本还是发展了不少有名的武器装备,比如最近服役的“摩耶”级宙斯盾导弹驱逐舰,这是日本首款排水量超过10000吨的水面作战舰艇,作战能力世界领先。
回归正题,在战斗机领域,日本也投入了巨额的资金进行武器装备的研发,但是由于受到美国的制约,一开始日本只能对美国的武器进行仿制,然后就行国产,比如前面说到的F-2战斗机,它就是基于美国的F-16战斗机研制的,外形几乎一模一样,只是使用了一些日本的新技术和一些新武器,比如日本研制的有源相控阵雷达和自己研制的机载导弹。
日本“心神”战斗机由于世界战斗机已经进入了五代机的时代,所以日本也开始想要装备五代机,那么问题就来了,日本想要装备五代机,就面临两个选择:第一就是采购美国的五代机,比如F-35和F-22隐身战斗机,另外一条路就是日本研制。
由于日本的国防经费还算可以,所以日本同时走上了两条道路,一方面参与了美国F-35联合攻击机计划,一方面自行研制F-3战斗机,代号“心神”战斗机,参考了美国的YF-23和YF-22战斗机设计。
首先来看下心神战斗机的部分性能数据,它属于一款轻型双发战斗机,起飞重量约10吨,这样的起飞重量也导致它的性能就受到了限制,比如作战半径和载弹量,都不出色。另外关于五代机的重要指标之一的雷达隐身性,“心神”的外形也不太适合隐身,总之“心神”战斗机的性能并不出色,非常平庸,这也是导致它最终下马的重要原因。
再加上日本目前已经获得了美国F-35战斗机,并且日本还建立了F-35战斗机的生产线,受到F-35战斗机的冲击,F-3“心神”战斗机下马也就是必然的事情。
“心神”战斗机的项目存在争议其实也有这样的说法,F-3“心神”战斗机的存在,就是为了给美国施加压力,从而让美国降低F-35战斗机的售价。因为在“心神”战斗机的研制项目上,日本确实没有投入全部的精力,更像是一个做给美国看的陪跑项目,这个从“心神”战斗机项目话费就知道了。
虽然“心神”战斗机项目,前后花费了近400亿日元,换算过来不到四亿美元,这根本就不像是一个五代机的限制项目,要知道美国研制F-35隐身战斗机,就花费了400亿美元,4亿对比400亿,“心神”战斗机能够获得成功,那真的就是奇迹了。
所以“心神”战斗机下马,也是正常的事情!顶多就是一个陪跑的项目,为的就是压低美国F-35战斗机的售价,F35战斗机的售价是约1.5亿美元每架,日本采购F-35的总体数量未来会超过200架,所以4亿美元的投入,能够让美国F-35售价减少,还是非常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