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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居民峰谷电价是怎么算的?
福建省福州市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分为三个档,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高峰时段为8:00-22:00,其余时段为低谷时段,具体价格为:
第一档,电量在0到230度,高峰电价为每度0.5283元,低谷电价为0.2983元;
第二档,月电量在231度到420度,高峰电价、低谷电价在第一档的基础上均提高5分;
第三档,月电量在401度以上,高峰电价、低谷电价在第一档的基础上均提高3毛。此外,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将安排15度的免费电量,先征后返,委托民政部门统一发放。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自愿申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一旦申请执行,需执行满一年后方可申请退出。高峰时段8:00-22:00,其电价在各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3元;低谷时段8:00-22:00以外时间,其电价在各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
电费怎么算,一块钱一度电,应该怎么算?
目前,浙江、福建和四川3省已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
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居民电价分三个“阶梯”——月用电量50度以内的,电价为0.538元/度,其中峰电价0.568元/度,谷电价0.288元/度;51度至200度之间的用电量,电价上调0.03元/度为0.568元/度,其中峰电价0.598元/度,谷电价0.318元/度;超过200度的用电量,电价比基本电价上调0.10元,即0.638元/度,其中峰电价0.668元/度,谷电价0.388元/度。
当峰谷用电量总和超过50度时,超出的电量部分就开始按“第二阶梯”的价格计费,依次递增。以下是举例说明,毕竟各地区消费不同,电价也不同。
国家电网的电表倍率?
1、当用电负荷很大时(100A以上),电表不能直接测量,只有通过互感器把大电流变小电流用电表计量.,这个把大电流就小电流的比例就是倍数。
2、电表配套的有低压电流互感器,在算电量的时候就要乘倍率,100/5的是20倍,75/5的是15倍,用电表上走的度数乘以倍率就是本月的用电量,电表的倍率=实际电能/电度表的读数。
3、当电能表安装了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时,电能表的读数就应乘以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倍率。如电流互感器为100/5,则倍率为20,电压互感器通常是10000/100,则倍率为100。低压计量没有电压互感器,则倍率按1算。总的倍率应该是两个倍率的乘积,如上述则应为20*100=2000。
4、倍率为30倍,意思是用户负荷电流太大,普通的额定电流无法达到要求,所以需要加装电流互感器进行准确计量。加装的电流互感器为150/5倍,也就是30倍,表示在电表上显示用1度电,而实际用电量为3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