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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进行分摊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需要分期摊销的业务。2、相互保分摊金额账单7块钱,目前相互宝的分摊金额远没有达到7块钱。那么可能存在个人分摊达到7块钱的情况。...

再进行分摊,需要进行原值和摊销的对冲吗?

首先说结果:不需要。

会计核算需要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与当期收入相关的费用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而本期发生的费用如果与当期收入不相关,则要将该费用计入以后相关会计期间,这也是收入与费用匹比的要求。

企业有些费用发生以后,需要在以后年度(至少1个会计年度以上)分期进行摊销。

例如:企业的筹建期间费(除固定资产外),应该等到企业经营后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需要分期摊销的业务。

长期待摊核算的表现形式就是:一次性付款,分年度摊销到成本中去。

在发生长期待摊费用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以后年度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并不是备抵科目,与“累计折旧”科目性质不样。“累计折旧”科目是“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通过固定资产原值与折旧额对冲,来反映固定资产净值。

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完毕后,“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借、贷方发生额相等,其科目余额自动结账归零,因此没有原值与摊销对冲说法。

相互保分摊金额账单7块钱?

目前相互宝的分摊金额远没有达到7块钱,当下每期在1.5元左右,一个月两期,也就三块钱左右。7块钱应当是你家庭的总分摊,而不是个人分摊。分摊它是针对个体而言的,而不是以家庭为单位,账单7块钱与个人分摊要相互区分。

当然,可能你购买的不是支付宝的相互宝,而是其他平台的相互宝,那么可能存在个人分摊达到7块钱的情况,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病率会出现上涨趋势,未来分摊要远远高于目前水平。

相互宝是保险产品吗?

保险市场存在相互保,且在海外有较大的市场。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

但是在我国相互保的市场份额非常低,依照中金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预计10年后相互保险市场份额有望达到10%——仅是有望达到10%。

虽然我国的相互保市场份额非常低,但是支付宝的相互宝仍然不是保险产品,因为此“宝”非彼“保”。支付宝先前用的名称是“相互保”,保险的“保”,与信美人寿合作推出的相互保险,为保险产品。

然而,互联网的相互保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银保监会(原保监会)不承认相互保为保险产品,既相互保没有通过银保监会的审核,造成信美人寿涉嫌违规,也就不再参与相互保,退出该产品合作。

因此,相互宝其实不是保险产品,而是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以致后来支付宝只能自己搞,无奈将“相互保”改称为“相互宝”,好听一点的说法叫做升级。

相互宝正常合理的分摊费用应当高于18.75元

依照保监会公布的0岁到40岁人群的25种重大疾病发病率大概为3%,每个月需要交的保费为3%*30万/40/12=18.75元(具体参数和计算方法可以参考“李永乐老师”关于这方面的计算),一年需要18.75*12=225元(以30万赔付计算)。

即该产品放到商业保险来说,保费起码设定为每月18.75元才能保持运营,否则就是赔本的。

然而,相互宝的保障范围扩展到100种重大疾病,年龄从40岁扩展到60岁。显而易见,实际保费要远远高于18.75。

假设0岁到60岁100种重大疾病的发病率是0岁到40岁25种重大疾病的发病率的7倍,为21%(图表中男性20%左右,女性在15%左右,且是25种重大疾病),那么每个月所交的保费应当是21%*30万/60/12=87.5元(假设赔付都是30万,毕竟实际轻症和40岁以上赔付只有5万和10万),远在18.75元之上。嗯……支付宝还要收取8%的管理费(升级后从10%降至8%),即使发病率只有21%,费用也要在87.5元之上。

细心的参与者会发现,升级之后有个年封顶为188元,分摊到每月的话大概为188/12=15.66元(高于的话可能用管理费垫付)。但是它仅限于2019年,未来应当且肯定会高于该分摊,要么它不敢做这样的承诺,而如今按照参与人数群体(偏年轻)和低发病率才能做这样的承诺。

那么为什么目前每期分摊费用只有一块多呢?

不知道有没有发现,相互保的分摊费用从0.01元增长到如今每期接近1.5元(一个月3元左右),按倍数算的话已经增长近300倍,它是一个不断增长的过程。

换句话说,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它的主要利益点是在前期的低发病率和货币时间价值。因为每个人开始投保时,他的身体都是正常健康的,要不他就不满足投保条件。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人越年迈,发病率逐渐增加(人的一生罹患重疾的概率高达72%),直到顶峰(人最终都是死于疾病)。所以,也可以理解为什么相互宝分摊费用出现逐渐增长趋势——未来还将持续增长(投保或参与人群偏年轻)。

而相互保这个可以随时退出的保险,反而会促使分摊费用进一步上涨,毕竟得到保障的人退出,也就不再交费;与此同时,随着分摊费用的增长,退出的人群会出现增加,也会造成留下的人当期(参加人数大量减少的某期)分摊更多的费用。所以呢,相互宝最终的结果会怎么样是不好断定的,它毕竟不是商业保险产品。

为什么参与的人群这么多?

首先我国人口基数庞大,任何产品在我国都具有人口红利,容易形成市场;其次支付宝客户群体庞大,以致支付宝推出的任何产品都有大量的人簇拥;最后,我国人民都有贪小便宜的嗜好,毕竟是穷过来的,而相互宝有点虚假的宣传是分摊费用低至0.01元,以致很多人认为它的费用就徘徊在0.01元上下——保障范围这么广,保额这么高,你认为可能吗?

相互宝实际分摊费用与商业重大疾病险保费种终不会相差太远

如果相互宝具有绝对的优势,那么商业险中的重大疾病险还能卖得出去吗?

即使感觉相互宝30万保额太低,那么也可以购买多平台的相互宝来提高相应的保额,比如京东同样推出此类产品,也就没有必要通过购买商业重大疾病险来提高相应的保额了。

既然重大疾病险仍然存在,且销售未受到相互宝的太大冲击,那么显而易见,相互保在分摊费用和保障方面并没有多大优势,有优势的仅是相互保实际分摊费用还没有达到理论分摊费用,发病率还未达到顶峰。

当然,即使发病率达到顶峰,单从费用来说也会低于重大疾病商业保险保费中的保障支出,主要原因是货币存在时间价值。

商业保险交费通常是十年二十年,且人寿保险通常与投资理财项目挂钩,存在现金价值,而相互宝你想保多久就必须交多久,如果没有发病,通常是到60岁的交费期,且保障期可能没有商业险长(有些重大疾病保障到70岁,甚至更长)。

要不要继续分摊?

要不要继续分摊因人而异,但建议继续分摊,因为人的一生罹患重疾的概率高达72%,其次相对商业险是后交费,可以随时终止,以及分摊到每期的费用相对较低,一般人都能承受。当然,如果你已经购买了商业重大疾病险,那么可以选择不继续分摊,节省保费支出。

土地证上写的是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是什么意思?

房地产项目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共用土地使用权只登记不发证,登记注册给宗地内全体业主。

公寓住宅最小单元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建筑占地面积进行面积分摊,具体公式为:建筑占地面积/本楼幢建筑面积×最小单元房屋筑面积=最小单元房屋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另外,在土地使用证备注栏内注明“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排屋、别墅住宅最小单元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建筑占地面积再加上其他独自使用的土地面积。另外,在土地使用证备注栏内注明“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其中,叠排住宅最小单元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建筑占地面积按建筑面积分摊,底层房屋再加上其他独自使用面积。另外,在土地使用证备注栏内注明“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非住宅房地产项目用地,参照公寓住宅进行面积分摊。

非房地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根据其使用的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

分时电价变损如何分摊?

一、首先你得检查你及施工单位以及总电表计量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偷电现象?排除了上述两点,那么看第二条。

二、根据配电输送情况进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比如:其中一家单位紧邻总电源处,而另一家距离总电源存在相当远的距离,那么线损应该由后面一家全部或部分承担,或者根据双方约定进行分摊。

三、假如配电输送情况大致相当,那么线损应按用电百分比进行分摊。

比如:总表为30000度,你与施工单位各为10000度,中间存在:30000-10000-10000=10000度的耗损,那么各家分摊电量为10000/2=5000度。

多个共同借款人责任如何分摊?

1·根据共同借款人的约定来进行分摊;

2·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共同人的意见进行协商分摊;

3·倘若大家意见都不一致,则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分摊;

4·协商不成,只能由当地政府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与判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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