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分摊费,企业帮员工缴纳费用如何分摊?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06)》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与职工工资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下两个不同的二级明细。比如2012年7月,财务部出纳张-明应发工资3000元,社会保险假定单位应承担并支付部分为1300元,自己应承担部分为660元。工资单显示,张-明当月应发工资3000元,代扣保险660元,实发2340元。会计处理如下:
1、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工资3000
贷:现金2340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660
2、单位向社保部门统一支付保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1300
其他应付款——代扣社会保险660
贷:银行存款1960
3、月末,分配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借:管理费用——工资3000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1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000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1300
朋友相约长途自驾游?
我来回答自驾与乘坐人员分配?因为我们多年来都是,同学,朋友,群友一起自驾长途,短途旅行,时间为期10-20天时间,也于到很多不愉快事情,乘坐人有一个共同点?都希望少拿费用。车主自己要保证乘坐人的安全,承担保养车辆,和路途罚款。高度集中驾驶车辆。我把我所有遇到的问题,给车主提个醒。第一次我们自驾川西时间20天,在毕棚沟一个乘坐人家里狗,出发前放在朋友家,不知什么原因朋友电话告知叫她回去把狗拿走。乘坐人不愿意付后来行程费用,其他乘坐人不愿了,最后折中一下,还得送她去长途车站,还不出费用,最后来个送送她来回不就是四五十公里嘛,还说车主太小气,
第二次我们在东北不到北极村,一个同学爱人突发病情严重在住院抢救,第二天送她去飞机场,也是不拿以后行程费用,
第三次一起自驾出行结伴东北行,在旅途发生碰车事故,我的结伴车追尾全责,被碰车是租车,通过交警认定赔她人1500元。一路上同伴一直生气不该这次出来,一路读撸。
第四次,事故,还是好朋友,叫车主陪她钱,朋友没说啥,家里人不依不饶,最后分道扬镳。
最后,凡事结伴同行着旅游。通通按照租车形式,分摊费用,全部AA制,乘坐人每人支付开车人每天50元,其他全部AA制,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保养费,罚款,洗车等等。不在说了,本身大家一起玩高兴事,最后都不愉快。安租车形式AA制没有任何意见了。到现在还是这个规矩。
小区公摊面积业主花了钱?
合理!你没弄懂什么叫公摊面积!你买的户房是建筑面积,门外,楼道,楼梯这些才叫公摊。车位(包括地下停车场)得买车位,车位不是公摊面积,小区里的道路划的车位,停车也是得付费的,我们这里属老旧小区,停车费每台车得交费每月40元,乱停乱放,城管从小门摸进来依据地方法规有权在车玻璃上贴罚单,罚款的钱则要去交警队交纳。
一次性补偿收入分摊月份数是什么意思?
将一次性诉偿收入分配在几个月份。
是根据房屋建筑面积补偿还是分摊土地面积?
房屋面积+结构层数+装修进行补偿。
占地土地面积(国有性质)只对地上附着物、建筑物进行补偿,比如苗木、硬化路面、简易设施、水井、下水管道等。
集体性质的按亩征收+青苗苗木等费补偿。
因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对单纯土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