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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供暖怎么签合同(肥城 供暖)

小区供暖缴费时需要物业或者供暖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小区供暖缴费时需要物业或者供暖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吗?

业主可以直接和供暖公司签订合同。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物业管理条例》

小区向供暖公司要暖气的流程是什么?

主要流程是:

1、小区物业、业委会、开发商向所属热力公司递交入网申请

2、热力公司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认该小区是否在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如不在供热范围内,则告知无法接入供暖,等待管网建设到位。

3、如果小区在管网覆盖范围内,则双方签订用热意向合同,或直接签署供暖合同

4、建设方(物业、开发商)按照热力公司指导,根据政策规定设计小区管网建设方案,提交热力公司审核,审核通过后自行出资建设。有些地方是按照标准XX元/平米,向热力公司交配套费,由热力公司进行设计建设。新建小区建设费用算在房价里,由开发商支付,老旧小区通常由业主自行支付。

5、热力公司负责主管网到小区红线之间的支网建设,有些地区包含换热站,有些地区换热站由开发商自行建设。

6、在此过程中,有些地区是热力公司与物业签署供暖合同,有些是热力公司直接和业主签订供暖合同。

7、热力主管部门、热力公司、建设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供暖。系统建成后,有些地方是将热网系统统一移交热力公司进行运管,有些地方是由物业公司进行性代管。

8、到冬季供暖之前,热力公司会提交收取当年暖气费,根据开通率(通常60%以上)决定是否当年进行供暖。

供暖协议书怎么写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热人:

用热人:

为了明确供热人和用热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用水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热地点:

(二)用热面积(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平方米,收费面积为平方米。

(三)用气量为:蒸汽量为

吨/小时;生活热水为

吉焦/小时;用热量为

吉焦/小时。

第二条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

日起至次年

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热人要保证用热人正常的用人参数。

第三条供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根据用热人的用热种类和用热性质,按照

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收取热费。

合同有限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采暖性质的用热,用热人应当在每年

日前将热费以

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其他方式的用热,用热人的热费按月结算。

第四条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经供热人和用热人协商确定,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

处供、用热双方对各自负责的供、用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负责。

第五条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用和检查。

(二)监督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有权制止用热人超量、超使用范围用热。

(三)对新增用热人,供热人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采暖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用额外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计量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供热量不符、伪造供热记录的,供热人有权要求用热人立即改正。用热人应当按照本采暖期中最高用热月份用热量的热费收取当月热费。

(五)用热人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六)属供热人产权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供热或者停热8小时以上的,供热人通知用热人,比并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热。

(七)供热人因供热设施临时检修或者用热人违反用热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提前

小时通知媒体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热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供热时,供热人应当及时抢修,并在

小时内通知用热人。

(八)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用热人供热。

第六条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二)有权要求对供热人收取的热费及确定的热价申请复核。

(三)用热人新增或者增加用热,应当向供热人办理用人申请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四)用热人变更用热性质、变更户名、减少用热量、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移动表位和迁移用热地址,应当事先向供热人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消费结清。

签供热合同为什么带房产证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供热服务中心让居民拿房产证是为了计算面积,供热为了做到公平公正让居民不花多钱,以实有套内面积拿暖气费,为居民送暖,达到了实质性的为居民供暖。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小区供暖缴费时需要物业或者供暖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吗

我个人认为:

第一、一般来说,谁提供供热服务就应该向谁缴纳费用。根据我的理解,物业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收取物业费;供热公司负责提供供热服务,收取取暖费。我不了解您那里是由哪个机构提供供热服务、以及您应向哪个机构缴纳取暖费,但您自己应该清楚,不要混淆。

第二、一般来说,供热公司与居民之间,供热公司提供供热服务,居民缴纳取暖费用,双方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应该签订《供热服务合同》。该合同中应当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解决途径等明确约定。

第三、实际操作中,可能在大多数地区,双方并未签订合同,只是居民缴费,供热公司出具发票并提供供热服务。理由可能在于:一是关于供热的权利义务,供热公司和居民都已知晓,并形成惯例;二是居民数量过多,如果签订合同,则工作量过大。就拿我家的情况来说,并未签订合同,也并无纠纷。

第四、综上,我的答复是:一是居民在向供热公司缴费时,应该签订合同;二是实际情况可能是,大多数地区的供热公司并未与居民签订合同。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供暖协议原件在哪可以领

供暖协议原件在供热公司领。供暖协议是热力供用企业与公民签订的,由供暖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公民提供供暖服务,接受服务的公民向供暖企业支付供暖服务费用的民事法律文书。供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双方当事人信息、供暖时间、供暖方式、有关收费情况、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供热合同通过法律约束,使供热单位和居民双方承担各自的责任,保障各自的权益。立法过程中建立合同制度。供热合同由市民与供暖单位签订,如果供热企业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将会给予市民相应的赔偿。用热人逾期交热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热或者停止供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六条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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