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执行峰谷电,谷电价是什么意思?
工商业峰平谷时段划分为:
高峰时段:8小时(10:00-15:00;18:00-21:00),峰时段电价为:1.2893元。
平峰时段:8小时(07:00-10:00;15:00-18:00;21:00-23:00),平时段电价为:0.8731元。
低谷时段:8小时(21:00-07:00),谷段电价为0.4570元。
夏季尖峰时段:
7月、8月11:00-13:00和16:00-17:00
因有时差原因,各地的具体时间有可能提前或推迟一个小时。
扩展资料
国家电网公司在全国选取10个城市按照东京、新加坡城市电网标准建设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整个北方地区只有北京、天津、青岛三个城市。
实行峰谷电价有几个原则,一个是自愿原则,居民如果想要执行峰谷电价,就可以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双方再签订合同。
第二: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如果选择峰谷电价,在一年内就不能调整,一年以后可以选择续签,也可以再改回去。
第三:只适用于“一户一表”用户,由物业转供的没法享受峰谷电价。
峰谷电分不同的时段,峰段为早8点至晚22点,谷段为晚上22点至次日早8点。
峰谷电价既然优惠,为何不直接执行,而必须用户自行申请呢?这是因为不同的客户用电时间不一样,有的人白天用电多,如果直接执行峰谷电价的话,在峰段期间每千瓦时的电价会加3分钱,这对白天用电多的客户来说不公平。
一些晚上用电较多、白天用电少的客户执行峰谷电话会比较合适。晚上的电价一度电能便宜一毛七分钱。
取消峰谷电费合算吗?
取消了峰谷电费就是执行居民统一电价,也就是说在不超过阶梯电价的时候,电价是统一的,至于合不合算,这个是要根据你的用电习惯和用电量来计算的,如果你是在谷时用电较多的话,是可以继续使用峰谷电价的,如果想取消的话,可以在网上国网APP上办理,或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号到就近供电所进行取消申请。
开通谷电和平电合适吗?
划算的,对于白天上班的人晚上相对于用电多一点还是划算的。
峰谷电 介绍: 根据物价局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工业局联合发文的文件精神,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是在城市居民当中开展试点的一种新电价类别。
它是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两个时间段,把8:00—21:00共13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5元/kWh;21:00—次日8:00共11个小时称为谷段,执行谷电价为0.35元/kWh。峰谷电能表在原来计量总电量的基础上对22:00—次日8:00期间使用的电量单独进行计算,分别称为总电量和低谷电量。
看读电量: 测算显示,只有当居民低谷用电比例达到总用电量的11%以上时,其平均电价才会低于普通居民电价。也就是说低谷用电的比例越多,平均电价下降就越大。
重庆个人充电桩有峰谷电价吗?
答:重庆个人充电桩有峰谷电价,也可以申请峰谷电价。
居民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执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电网企业将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
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 高峰时段: 8:00-11:00 18:00-23:00 低谷时段: 23:00-7:00 平时段: 7:00-8:00 11:00-18:00 国家电网充电费用是按照基本电费加上服务费来收取的。
农村电代煤政策?
实施范围
市域范围内20个县(市、区)尚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山区和列入2020年拆迁计划的农户除外)。
目标任务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426998户居民的双代改造任务,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全覆盖”。
(一)气代煤改造382260户。其中:丛台区3765户,邯山区5367户,复兴区1416户,冀南新区2014户,永年区41899户,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5862户,肥乡区17224户,成安县14795户,磁县4909户,临漳县44022户,峰峰矿区2973户,邱县19078户,魏县84442户,大名县41620户,曲周县35822户,涉县1770户,广平县21054户,鸡泽县17877户,馆陶县14300户,武安市2051户。
(二)电代煤改造44738户。其中:丛台区291户,邯山区159户,复兴区271户,肥乡区1821户,成安县2000户,临漳县6705户,峰峰矿区6765户,邱县1194户,魏县2869户,大名县7178户,曲周县3658户,广平县3232户,鸡泽县5070户,馆陶县994户,武安市2531户。
补贴政策
(一)电代煤补贴政策。
1.设备补贴。按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户,由省级补贴3700元、市级补贴1850元,其余1850元由县(市、区)统筹解决。
2.运行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200元,由省级补贴400元、市级补贴400元,其余400元由县(市、区)统筹解决。
(二)气代煤补贴政策。
1.设备补贴。按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户,由省级补贴1350元,其余1350元由县(市、区)统筹省补贴资金解决;灶具每户补贴200元,由县级承担;燃气初装费执行特殊优惠价2600元/户,由用户承担。
2.运行补贴。按每户最高补助1300元,由省级承担320元、市级承担320元,县(市、区)最高承担660元,由各县(市、区)统筹解决。
(1)采暖季未用满40立方米(含)的用户不予补贴(做饭平均数);
(2)采暖季用满40立方米且不足541立方米的用户,执行每立方米0.4元的运行补贴标准;
(3)采暖季用满541立方米(含)以上的用户,执行每立方米1元的运行补贴标准,最多补贴1300元。
实施步骤
自2020年2月份开始至10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确村确户阶段(3月31日前)。
(二)科学规划,组织施工阶段(9月30日前)。按照科学组织、统筹安排、有序衔接、交叉同步的原则,精心组织施工。施工环节包括双代工程申请报批,燃气壁挂炉、电采暖等设备招投标,市政燃气管网、村内燃气管网、用户电表前、表后线路改造等工作。
(三)严密组织,竣工验收(10月底前)。10月底前,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责成相关燃气企业、供电企业、燃气壁挂炉、电采暖设备中标企业,对采暖设备进行调试运行,对双代工程进行验收。市双代办根据省、市工作要求进行抽查核验,组织评比总结和考核。
(四)依据标准,兑付补贴(11月底前)。按照省、市补贴标准和程序,11月底前及时兑付采暖设备补贴;并依据市场规律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双代工作主体责任,敢于担当,及时将企业工程款、采暖设备款落实到位;市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双代补贴资金的督查力度,督促县(市、区)履职尽责,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严格督导,严肃问责
2020年是全面完成国家、省清洁取暖任务目标的收官之年,市双代办要对各项工作进展实行周排名、月调度制度,每周排名,每月调度,总结经验做法,协调解决问题;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制定强有力措施,明确县乡包村单位,明确乡(镇)主体责任,乡、村干部全程陪同施工队伍跟进作业,现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难题,要层层建立包联机制,逐级按照时间节点签订责任状;要采取日推进、周检查、月讲评的方式,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指挥调度与监管,确保双代工程高效有序进行;建立追责机制,对擅自调整目标、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影响群众温暖过冬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