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满延坤 实习生 | 罗振豪
“我在网上买了大约50包盐津铺子素牛排,吃了一半后,再撕开一袋新包装时,发现竟然长霉了,天啊!”四川成都的赵先生向潇湘晨报晨意帮忙记者反馈,他在这之后找到商家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后降至500元,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6月1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盐津铺子售后客服,对方表示“食品发霉需核实处理,无法通过图片做判断,已将赵先生的反映作登记,后期会有工作人员与之联系”。
赵先生在4月7日通过淘宝的盐津铺子食品旗舰店购买手撕素肉素牛排(大豆蛋白类制品),共约50包,实付款为18.9元,4月12日,赵先生收到了货物。“外包装是完好无损的,没有什么问题。”
至4月21日,赵先生已经吃了将近一半,当天白天在他撕掉其中一袋的时候,发现居然发霉了。“幸好看了一下,天啊!整个一大袋我已经吃了一半了,才发现发霉了。”赵先生表示,这种零食买来本来是晚上看电视的时候当零食吃的,因为晚上的灯光很暗所以没仔细看之前吃的,“想起来都后怕,不知道吃了多少有问题的东西进去。”
在赵先生提供的这张发霉食物的照片中,记者看到,整个食用区域已发霉、变色。之后,赵先生联系上盐津铺子售后客服,同时也与旗舰店的线上客服保持着联系。
记者注意到,赵先生从5月5日开始就一直与盐津铺子食品旗舰店的客服联系。他反映“食品发霉,你能处理吗?你们太欺负消费者了。”赵先生要求根据食安法第148条,自己应该获赔1000元。客服表示“可能没办法满足您的诉求,我这边先反馈一下”。
商家客服首先表示愿意赔偿几袋产品,赵先生没有同意;客服之后又称“协商10倍的一个赔偿,一共是190元”,表示没有疑问的话将给赵先生打款。赵先生依然没有同意,“确实无法接受。”他提出将赔偿金额从1000元降至500元,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6月1日,记者拨打盐津铺子售后服务热线,客服表示,对于赵先生反映的情况,他们已经进行了登记,最早在5月20号的时候就已经登记了,“我们是有专门的负责淘宝渠道的相关部门去处理的,因为他(赵先生)这边是在淘宝电商平台购买的,需要由我们这边相关的负责渠道的部门去核实处理。”
该客服人员表示,对于赵先生提出的“赔偿500元”的要求将进行再次登记,再次向有关部门反馈,“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会联系消费者,线上或者是通过手机电话都是有可能的。”
对于食品发霉一事,客服解释道,“因为消费者这边已经开封了,像这种情况的话,还是需要我们这边相关部门去做核实处理的,我们没办法通过图片去做任何的判断。”客服人员表示,任何东西哪怕是开封之后没有及时使用,都会有任何外在因素导致(发霉),包括运输过程中也有可能。
目前,双方仍在协商中。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认为,如果赵先生购买的零食确实已经发霉,能够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那么赵先生是可以要求生产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内容进行赔偿,即: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但刘明也表示,消费者可以找相关的鉴定机构对发霉食品予以鉴定,在确认食物发霉是产生厂家的原因,导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才能按照上述要求予以赔偿。
来源: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