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时间,2021枣庄市居民用电是怎么规定的?
居民生活用电
一户一表
第一档:居民用电量,电度电价为0.5469元/度,尖峰电价为元/度
第二档:居民用电量,电度电价为0.5969元/度,尖峰电价为元/度
第三档:居民用电量,电度电价为0.8469元/度,尖峰电价为元/度合表
不满1千伏:电度电价不0.5550元/度尖峰电价为元/度。
1千伏以上:电度电价为0.5010元/度尖峰电价为元/度。
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2021?
2021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还没有出台,出了个征求意见稿!最高峰谷电价差7毛8!具体链接: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优化时段划分,明确浮动比例。
文件将每天24个小时分为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和平段。同时按季节不同对三个时段也有所调整。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结合目前山东执行的销售电价,预计此次变更后山东最大峰谷电价差将达到0.78元/kWh。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0531-51785702
邮箱:shihuanan@shandong.cn
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月15日
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时段划分
结合全省夏冬两季高峰负荷分布特性,以及电力用户负荷调整预留时间,峰谷时段优化为:
(一)春秋季(2-5月、9-11月):
高峰时段: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夏季(6-8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9:00-21: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三)冬季(1月、12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6:00-20: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明确浮动比例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
三、其他事项
(一)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暂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上述浮动比例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上述浮动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中长期、日前、实时)电量,其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不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三)每年结束3个月内,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电网企业执行分时电价收入变化情况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四)上述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山东工商业尖峰平谷电价最新标准?
尖峰时段:
4月1号~10月31号:8.00~22.00
11月1号~3月31号:8.00~20.00
尖峰时段的电价是:0.5769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
4月1号~10月31号:22.00~次日8.00,电价是:0.3769元/千瓦时
11月1号~3月31号:20.00~次日8.00,电价是:0.3469元/千瓦时
若是不按峰、谷分段计费的话,即24小时同一个价格,电价是:0.5469元/千瓦时。
山东工业阶梯用电时间怎么划分?
高峰8小时:9:00——12:00,17:00——22:00。
2 平段7小时:8:00——9:00,12:00——17:00,22:00——23:00。
3 低谷9小时:23:00——次日8:00。 工业用电峰谷电时间价格: 平段执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颁布的目录电价;高峰目录电价在平段目录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目录电价在平段目录电价的基础上下浮50%。 此外,为避免夏季高峰时刻用电负荷过重,而超出电力系统的发电能力,减轻负荷需求对电网产生危害,每年7、8、9三个月高峰目录电价在平段目录电价基础上上浮70%。大工业用户和用电容量200千伏安及以上非普工业用户无需对计量装置进行再投资。
山东农业用电收费标准2021?
一、调整山东电网销售电价自2021年1月1日起,降低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目录电价保持稳定。
二、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结合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时段供需关系,对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优化:12:00-13: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低谷电价;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6-8月实施的尖峰电价时段,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其他时段不做调整。
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其他事项
(一)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国家要求,定期归集并报送各电压等级资产、费用、收入、输配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损率、投资计划完成进度等与输配电价相关的基础数据。
(二)为确保电价政策宣传效果,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将本通知内容告知相关工商业用户。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三)相关单位电价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终端电力用户可拨打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2021山东电价最新收费标准,多少钱一度电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
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即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
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年用电量2520~4800度部分执行每
度0.5969元;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年用电
量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每度08469元。对使用量控式卡表与电力公司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上述标准
针对居民用电不同情况,《通知》还明确了相关配套措施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2014年7月1日起,仍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将依据国家规定调整
电价;
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
户,试行期间应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的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
对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
对试行期间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
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