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员和购票员的区别,领取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次领购普通发票 纳税人需准备:
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③办税员证或购票人证明、法人身份征复印件一份;
④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上述资料齐备后到【发票销售】窗口递交并索取《购买普通发票领购薄申请审批表》填写待批复; 批复后凭 ①已审批的《购买普通发票领购簿审批表》; ②填妥的《发票领购单》(向【发票销售】窗口索取); ③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到【发票销售】窗口领购《普通发票购买薄》和领购普通发票。 以后领购发票的纳税人需携带 ①《发票领购单》,领购簿的封面需填妥资料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②填好领购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③购票员携带身份证、税务登记副本等资料备查。IC卡一定要带上啊
做内账会计好还是外账会计好?
我刚参加工作不久,算是个会计新手了。对此,我有自己的想法,说给大家听:
从自身角度考虑,也是我的财务主管对我们新人的忠告,不要去讨论什么内账与外账(虽然这种现象大家都是心知肚明,不可避免的),我们会计要做的就是真实合理的用会计语言记录一个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不要企图去改变什么,一个经济业务的发生也是有它的因果变化的,如果你肆意去扭曲它,总会出现问题的!
现阶段,由于金三系统(金税三期)的上线,好多之前的两套帐的公司都开始做出改观,因为金三系统无所不能,每个企业的会计负责人都会给老板说明缘由,说清楚两套账的弊端,实名制认证,谁还敢为所欲为,谁会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
所以,我衷心的希望各位会计朋友,尤其是和我一样的会计新手,一定要切记老老实实的做账,还跟老板说不的时候一定要勇敢说出来,千万不可一失足成千古恨!不知道若干年以后我会有什么样的想法,目前为止,我的想法就是这样的,实实在在,改签字签字,改审批审批,我在职一天决不允许不合规矩的单据或者是想法从我的手底下过去!(其实这一切底气还是来源于我的主管,很厉害的一个女性,我很崇拜她!)共勉!
需要怎么办理国税地税这些手续?
这些流程还挺复杂的,要走很多趟,哪怕是你是通过代理来走。
【初级管理会计师办公室整理】
办理税务登记应带齐的相关手续办理税务登记应带的手续依行业、经济性质与具体相关事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所以税务登记办理前应咨询相应税务机关。但一般情况下,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税务登记的期限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工作标准和要求1.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5)按照纳税人识别号的编制规则正确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码;
(6)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重复办证、逾期办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已存在非正常户记录等;
(7)如属重复办证,则转入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流程;如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系统中存在非正常走逃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税务登记申请并告知纳税人到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处理;
(8)对于提交的证件、资料中有疑点的,须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CTAISV1.1)或《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交纳税人,制作相应文书通知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经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综合服务窗口反馈,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
2.核准、发放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
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票据交付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3.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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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接任的人不去做变更怎么办?
近日,会计人员“黑名单”来了,因此,作为企业的会计人员,责任意识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1. 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一般可能涉及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涉及到经办的税务、会计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
因此,财务负责人对单位财务相关事项是有重大责任的,如果有变更,应该按照流程在所有相应的地方做好变更,包括对外的信息和公司内部的信息都需要变更。
2. 财务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财务人员,不仅仅涉及到法律法规的约束,现在还有财务人员黑名单,这是影响财务人员信用的,并且可能产生终身的影响。因此,作为直接经办的财务人员。要保证自身的立场,坚决不参与到违法违规的行为中。
同时,要注意日常工作的流程,包括每次工作的资料是否齐备,相关人员是否都签字授权?每项工作是否都符合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保存完整的证据链也是对自己有利的保护。
因此,如果接任的人不肯做变更,可以提醒其做好变更。同时,保证自身的工作规范,避免相关风险。
代理记账公司离职要做什么?
代理记账公司要离职,作为企业首先要确定公司是要继续财务记账外包还是自己请财务会计,其次需要原代理记账公司业务移交,并变更相关的业务联系人。
代理记账公司需要移交的业务清单需要包括:代理期间的帐本、凭证、报表、报税用的设备及密码、代为保管的证照及印章等。
电子税务局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变更电子税务局相关的业务人员。详细列明处理未完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