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实施电价浮动机制,建立由省政府调整的峰谷电价制度。峰谷电价实行时,以分时段调节用电需求,实现节能、经济、高效用电。在峰谷电价制度下,峰期电价高于平期电价,低谷期电价低于平期电价,以利用电费激励用户在低谷期合理安排用电,建立绿色电价机制,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电量补贴,峰谷电价浙江浙江省实行峰谷电价的具体实施时间如下:00启动...
浙江峰谷电价浮动
浙江省从2016年3月1日起,在浙江省实施电价浮动机制,建立由省政府调整的峰谷电价制度。峰谷电价实行时,除省政府规定的固定收费外,对不同峰谷电量,分别按不同时间段、不同标准收取电费,以分时段调节用电需求,实现节能、经济、高效用电。在峰谷电价制度下,峰期电价高于平期电价,低谷期电价低于平期电价,以利用电费激励用户在低谷期合理安排用电,减少峰期用电,达到节能和节用电的目的。未来,浙江省还将积极推动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力,建立绿色电价机制,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电量补贴,以促进绿色发展。
峰谷电价 浙江
浙江省实行峰谷电价的具体实施时间如下:
1、工商业客户,包括小型工商业客户:2020年4月1日8:00启动峰谷电价新政以来实施;
2、农林牧渔业客户:2020年4月1日8:00启动峰谷电价新政以来实施;
3、民用客户:2020年5月1日0:00启动峰谷电价新政以来实施,县级电网内的民用客户由县级及以上电力企业具体实施。
浙江峰谷电价时段最新调整
2020年11月26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浙江峰谷电价时段调整为:峰时间为6-22时,谷时间为22-次日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