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避碰规则,国际海上船舶避碰规则中的不得妨碍和让路的的意思及区别?
我来试着解答你,“不应妨碍”指“不应妨碍他船的船”应根据当时环境的需要及早的采取行动以留出足够的水域供他船安全通过,也就是说“不应妨碍他船的船”应以不与“不应被他船妨碍的船舶”致有构成碰撞危险的方法航行。实践中主要体现在分道通航中,“穿越航道的船”不应妨碍'按航道行驶的船舶",通俗地说,穿越船要给按航道行驶的船留有空间,在合适的时机穿越,如果明知穿越时会导致与航道中行驶的船舶发生碰撞,那他就违背了规则规定。该规定适合任何船舶,任何能见度。
“让路”是发生在互见中的机动船。请注意,三个条件,“互见中”,“两艘”,“机动船”,“不应妨碍”不限制是否是机动船。存在“让路船”,势必存在“直航船”,缺了一方就无所谓让路不让路了。如果一方是机动船,一方是帆船在用帆行驶时,也不存在让路问题。
唉,毕业几年了,具体记不太清楚了,你自己查查吧
船员考机工证时实操考什么呢?
船员要考:船艺、造船轮机大意、航道与引航、船舶操纵、船舶避碰与信号、职务与法规,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19条?
第十九条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
1.本条适用于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或在其附近航行时不在互见中的船舶。
2.每一船应以适合当时能见度不良的环境和情况的安全航速行驶,机动船应将机器作好随时操纵的准备。
3.在遵守本章第一节各条时,每一船应充分考虑到当时能见度不良的环境和情况。
4.一船仅凭雷达测到他船时,应判定是否正在形成紧迫局面和(或)存在着碰撞危险。若是如此,应及早地采取避让行动,如果这种行动包括转向,则应尽可能避免如下各点:
(1)除对被追越船外,对正横前的船舶采取向左转向;
(2)对正横或正横后的船舶采取朝着它转向。
5.除已断定不存在碰撞危险外,每一船当听到他船的雾号显似在本船正横以前,或者与正横以前的他船不能避免紧迫局面时,应将航速减到能维持其航向的最小速度。必要时,应把船完全停住,而且,无论如何,应极其谨慎地驾驶,直到碰撞危险过去为止。
内河避碰规则最新版?
内河船舶位置的最新避碰规则为:船舶在航行中要保持高度警惕,当对来船动态不明产生怀疑,或者声号不统一时,应当立即减速、停车,必要时倒车,防止碰撞。
采取任何防止碰撞的行动,应当胆确、有效、及早进行,并运用良好驾驶技术,直至驶过让清为止。
航海求救信号标准内容?
根据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船舶遇险时的求救信号有:
1、红光火焰信号:施放时能发出600烛光以上亮度,持续燃烧时间约1分钟
2、红光火箭降落伞信号:这是一种手持式高空倍号弹,在射至最高点时发出2万至4万烛光的火光,以降落伞形式体现,燃烧时间40秒
3、橙黄色烟雾信号:白天使用的求救信号,施放时发出持续5分钟的橙黄色烟雾,5海里距离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