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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峰谷电价时间表?
除居民生活用电外的峰谷分时电价每日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每个时段8个小时,高峰时段为8:00-11:30、18:30-23:00,低谷时段为23:00-7:00,其余时间为平段。 居民生活用电执行峰谷两时段电价,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商发[2018]83号文规定,峰段为每日8:00-20:00,谷段为每日20:00-8:00。
2022陕西电网峰谷电价时段划分?
除居民生活用电外的峰谷分时电价每日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每个时段8个小时。高峰时段为8:00-11:30、18:30-23:00,低谷时段为23:00-7:00,其余时间为平段。
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大工业生产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农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5:1:0.5。市场交易电力用户以当月购电价格(含电能量交易价格和输配电价)为基数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每年夏季7月、8月,冬季1月、12月对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施尖峰电价,夏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9:30-21:30,冬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8:30-20:3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
西安峰谷用电时间段?
一、执行时段
峰段:每日 8:00时--22:00时
谷段:每日 22:00时--次日8:00时
二、电价标准: 峰段基础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谷段基础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0元。条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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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与全国多数省份基本相同,即根据电网负荷变化和居民用电实际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低谷两个时段,用电高峰时段为每天8时至晚上10时,用电低谷时段为每天晚上10时至次日8时。
对“一户 一表”城乡居民客户,其阶梯电价标准仍正常执行,一档电量不加价,二档电量在基础价格上每千瓦时加0.05元,三档电量在基础价格上每千瓦时加0.3元。每天8时至晚上10时用电高峰时段电价执行标准在现行对应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加价后的陕西电网第一档居民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483元;每天晚上10时至次日8时用电低谷时段电价执行标准在现行对应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降低后的陕西电网第一档居民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983元。
西安用电峰谷时间段及电价?
一、执行时段
峰段:每日 8:00时--22:00时
谷段:每日 22:00时--次日8:00时
二、电价标准: 峰段基础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谷段基础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0元。
陕西动力用电峰谷时间段及电价?
居民生活用电外的峰谷分时电价每日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每个时段8个小时。高峰时段为8:00-11:30、18:30-23:00,低谷时段为23:00-7:00,其余时间为平段。条头
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大工业生产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农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5:1:0.5。市场交易电力用户以当月购电价格(含电能量交易价格和输配电价)为基数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每年夏季7月、8月,冬季1月、12月对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施尖峰电价,夏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9:30-21:30,冬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8:30-20:3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
陕西峰谷电收费标准?
除居民生活用电外的峰谷分时电价每日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每个时段8个小时。高峰时段为8:00-11:30、18:30-23:00,低谷时段为23:00-7:00,其余时间为平段。
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大工业生产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农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5:1:0.5。市场交易电力用户以当月购电价格(含电能量交易价格和输配电价)为基数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每年夏季7月、8月,冬季1月、12月对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施尖峰电价,夏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9:30-21:30,冬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8:30-20:3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