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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峰谷电价划算吗?
对于家庭来说很划算!
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低谷时段2:00-4:00、11:00-17:00;平段为除高峰、低谷段的其他时间。峰谷价差浮动标准不变,即:高峰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有所上调,这个时间段的划分执行全省统一峰谷时段。
甘肃阶梯电价时间段划分?
甘肃省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范围是:全省工商业电力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农业生产电力用户(农业排灌用电除外)、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生活用电自主选择。
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设8小时,尖峰、深谷时段视条件择机研究制定。在此其中,居民用户峰平谷时段划分保持不变。峰段为:7:00-9:00、18:00-24:00,平段为:00:00-2:00、4:00-7:00、9:00-11:00、17:00-18:00,谷段为:2:00-4:00、11:00-17:00。
同时,调整农业生产和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调整后,峰段为:7:00-9:00、17:00-23:00,平段为:23:00-00:00、00:00-7:00,谷段为:9:00-17:00。
优化电取暖时段划分。对居民分户取暖用电、居民集中取暖用电及工商业取暖用电,低谷时段延长两小时,时段划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88号)有关规定执行。
2022年甘肃省电费执行标准?
自2022年1月1日起,甘肃省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居民、农业生产用户,高峰时段用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
此举旨在更好适应新能源发电调峰需求,进一步加强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充分发挥分时电价杠杆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全省电力供需结构,加快建设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甘肃省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范围是:全省工商业电力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农业生产电力用户(农业排灌用电除外)、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生活用电自主选择。
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设8小时,尖峰、深谷时段视条件择机研究制定。在此其中,居民用户峰平谷时段划分保持不变。峰段为:7:00-9:00、18:00-24:00,平段为:00:00-2:00、4:00-7:00、9:00-11:00、17:00-18:00,谷段为:2:00-4:00、11:00-17:00。
同时,调整农业生产和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调整后,峰段为:7:00-9:00、17:00-23:00,平段为:23:00-00:00、00:00-7:00,谷段为:9:00-17:00。
优化电取暖时段划分。对居民分户取暖用电、居民集中取暖用电及工商业取暖用电,低谷时段延长两小时,时段划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88号)有关规定执行。
在分时电价机制方面,目录分时电价: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居民、农业生产用户,高峰时段用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
市场交易分时电价: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用电企业,需签订分时段、带量带价中长期交易合同,体现发、用电曲线特性及分时价格差异。各时段交易申报电价的价差比例不得低于现行目录电价的峰、平、谷价差比例,即高峰时段交易申报价格不低于平段申报价格的150%、低谷时段申报价格不高于平段申报价格的50%。市场主体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高峰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执行。参与现货市场的价格不受此浮动比例约束,但要合理设定限价标准,促进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
代理购电分时电价:为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的电网企业,应与发电企业签订分时段、带曲线代理购电合同,以体现不同时段价格差异,并向用户公示不同时段代理购电价格及用电价格。如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申报用电曲线但分时电价峰谷比例低于甘肃省分时电价政策要求的,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按照高峰时段不低于平段代理购电价格的150%、低谷时段不高于平段代理购电价格的50%执行。
省发改委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开展执行评估,密切跟踪我省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动态掌握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准确解读分时电价机制,宣传分时电价机制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系统运行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机制平稳实施。
据悉,此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执行期间,遇有国家政策调整,依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2022年商业电价?
在基准价50%~170%之间浮动”。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确定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山东省工商业电价在基准价50%~170%之间浮动。
相比去年同时期1.0394元/千瓦时的单一制工商业尖峰时期用电价格,山东省今年1.1244元/千瓦时的工商业电价让很多厂商觉得“有点贵”。条头
各省电价调整
1.山东:高峰上调50%,尖峰上调70%!
作为轮胎生产大省,山东的此次电价上调,预计将对轮胎企业的生产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来看,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山东省工商业电价在基准价50%~170%之间浮动。其中高峰时段上浮50%;尖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50%,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2.江苏:工业用电上调70%!
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中明确,1月1日起,将对工业用电峰谷时段进行了调整,并启动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调20%。
3.山西: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标准上调20%!条头
自2022年1月1日起,山西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每年冬、夏两季对大工业电力用户实施尖峰电价政策。
4.江西:高峰上调50%,尖峰在高峰基础上上调20%
自2022年1月1日起,江西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的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电价下浮50%。
5.云南:高峰上浮50%!条头
2022年1月1日起,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基础上上浮50%,谷时段在平时段电价下浮50%,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6.海南:强化错峰电价!
2022年1月1日起,海南省强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执行,包括扩大峰谷分时电价的实施范围、取消峰期计划电量政策、建立峰谷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
7.甘肃:高峰用电上调50%!
2022年1月1日起,甘肃省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居民、农业生产用户,高峰时段用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条头
限电政策刚过,大涨价又来,带动轮胎制造业成本抬升,2022年以来,轮胎行业依旧涨声一片,外资品牌与大厂品牌在成本压力下继续上调产品价格。
而轮胎制造业做为能源消耗的大户,电价的向上波动势必会影响到轮胎生产的成本和成品价格。
河南峰谷电价?
河南家用峰谷电分三个阶段:
高峰时段:08.30——11.30,18.00——23.00条头
平时段:07.00——08.30,11.30——18.00
低谷时段:23.00——07.00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实行峰谷电价,也就是说高峰时段的电价高于平时段,低谷时段的电价又低于平时段的电价,主要要人们错开高峰期用电,鼓励低谷用电
2022年甘肃居民用电有什么规定?
11月11日,记者从甘肃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日前甘肃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甘肃省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居民、农业生产用户,高峰时段用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
2022年甘肃居民用电有什么规定?
11月11日前,甘肃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甘肃省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居民、农业生产用户,高峰时段用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
此举旨在更好适应新能源发电调峰需求,进一步加强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充分发挥分时电价杠杆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全省电力供需结构,加快建设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甘肃省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范围是:全省工商业电力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农业生产电力用户(农业排灌用电除外)、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生活用电自主选择。
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设8小时,尖峰、深谷时段视条件择机研究制定。在此其中,居民用户峰平谷时段划分保持不变。峰段为:7:00-9:00、18:00-24:00,平段为:00:00-2:00、4:00-7:00、9:00-11:00、17:00-18:00,谷段为:2:00-4:00、11:00-17:00。
同时,调整农业生产和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调整后,峰段为:7:00-9:00、17:00-23:00,平段为:23:00-00:00、00:00-7:00,谷段为:9:00-17:00。
优化电取暖时段划分。对居民分户取暖用电、居民集中取暖用电及工商业取暖用电,低谷时段延长两小时,时段划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88号)有关规定执行。
在分时电价机制方面,目录分时电价: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居民、农业生产用户,高峰时段用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
市场交易分时电价: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用电企业,需签订分时段、带量带价中长期交易合同,体现发、用电曲线特性及分时价格差异。各时段交易申报电价的价差比例不得低于现行目录电价的峰、平、谷价差比例,即高峰时段交易申报价格不低于平段申报价格的150%、低谷时段申报价格不高于平段申报价格的50%。市场主体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高峰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执行。参与现货市场的价格不受此浮动比例约束,但要合理设定限价标准,促进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
代理购电分时电价:为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的电网企业,应与发电企业签订分时段、带曲线代理购电合同,以体现不同时段价格差异,并向用户公示不同时段代理购电价格及用电价格。如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申报用电曲线但分时电价峰谷比例低于甘肃省分时电价政策要求的,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按照高峰时段不低于平段代理购电价格的150%、低谷时段不高于平段代理购电价格的50%执行。
省发改委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开展执行评估,密切跟踪我省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动态掌握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准确解读分时电价机制,宣传分时电价机制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系统运行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机制平稳实施。
据悉,此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执行期间,遇有国家政策调整,依国家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