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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供暖网上缴费时间段 官方回应来了

1、青岛供暖网上缴费时间段,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30日前携带房产证及户主身份证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实施分户控制的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用热手续。居民用户按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供热面积收费数额的,暂按供热面积收费,用户应于充水试压前对室内供热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禁止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器、管道循环泵、放水阀、排气阀等...

青岛供暖网上缴费时间段,青岛暖万家收费标准?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采暖期开始30日前携带房产证及户主身份证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也就是说,在10月16日前申请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用热手续,视为正常用热。”昨日,市供热办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的期限最短为一个采暖期。实施分户控制的用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停止用热手续,在采暖期开始后的15天仍未交费的,供热单位有权停止供热,已发生的热费由用户承担。

今冬供热价格不变

“今冬供热价格不变,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仍为30.40元。采暖期为2015年11月16日至2016年4月5日。”青岛暖万家供热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房产证上载明使用面积的,按房产证载明的使用面积计费;房产证没有载明使用面积的,统一按建筑面积的75%折算。

该负责人表示,居民分户计量热价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9.00元,计量热价为41.73元/吉焦。居民用户按用热量收费数额超过按供热面积收费数额的,暂按供热面积收费。

私改地暖不予供热

据介绍,岛城供热管道充水试压从9月陆续分批进行,将通过媒体公告、张贴通知单等形式通知。用户应于充水试压前对室内供热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老化或缺失的供热设施。充水试压时家中务必留人。试压结束后,供热系统内保持压力水,不能拆卸室内供热设施,避免造成水淹事故。“禁止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器、管道循环泵、放水阀、排气阀等,改动和增设散热器、供热管道等;擅自扩大用热面积、改变用热性质;擅自排放或取用热水。”青岛暖万家供热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居民室内采暖系统原设计为暖气片采暖的,不得私自改为地暖,否则会破坏供热系统水力平衡,影响其他用户采暖效果。对于私改地暖的用户,将不予供热。

青岛取暖费可以交一半吗?

青岛取暖不可以交一半

按照规定,供暖费的收取和缴纳都必须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如果有特殊情况,他们可以为申请用户开通供暖,但必须缴纳全额费用,否则不予开通。考虑到部分市民可能因为意外情况无法及时缴费,会适当放宽了收费时间,但超过这个日期以后,将不再接受,也不再给新用户开通供暖。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确实有非常迫切的供暖需求,可以为其开通供暖,但必须缴纳全额供暖费。即便用户申请的时候,供暖季已经过了一半,同样得缴纳全额费用,否则不予开通。

青岛供暖最新规定?

三区非居民用热指导价格为燃煤和天然气综合价格,有关区(市)应根据本区域内燃煤和天然气供热具体情况制定非居民用热价格。

五、文件期限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5日。《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内三区集中供热非居民用热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1〕297号)同时废止。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办完停暖再用暖怎么缴费?

供暖停供后,办理再开时是不用缴纳其他费用的,只需要缴纳供暖费。

以青岛为例,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 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申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以户为单位提出。

第三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收取热费,用户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供热单位交纳热费。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家庭,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热费补助。

第三十八条 供热价格以及与供热有关的各类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对供热单位生产经营成本进行监审的基础上,定期向社会公示供热成本。供热平均单位成本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适度调整热价。

网上交取暖费的方法?

1打开微信,点击顶部搜索栏

2打开交取暖费的公司公众号

3进去页面,点击供暖服务-缴费个人中心

4进去页面,点击添加热力卡

5输入家里热力卡号和用户姓名,点击绑定

6绑定完毕,点击立即查看图标

7进入取暖费账单页面,点击立即缴费

8出现合同,点击同意

9跳转到支付界面,点击确认支付

10如图所示,已经完成在网上交取暖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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