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泰能供暖报停时间,按照我们青岛市的供热单位要求。(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以用购房合同)到供热公司办事大厅办理开通。供热单位不接收开通服务。2、青岛供暖报停规定?应该是4月5号24点停暖气4、19年暖气报停时间青岛市的规定。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请需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热用户,在10月16日前...
青岛泰能供暖报停时间,暖气报停了可以随时开通吗?
你好,按照我们青岛市的供热单位要求。暖气开通都必须在每年的10月15日之前,带着户主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以用购房合同)到供热公司办事大厅办理开通。开通需要缴纳50元开通费。超过10月15日,供热单位不接收开通服务。
青岛供暖报停规定?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请需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热用户,在10月16日前由户主本人携带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换热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
青岛什么时间停暖气?
应该是4月5号24点停暖气
19年暖气报停时间青岛市的规定?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居民用户停止用热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的采暖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
请需办理停热或恢复用热的热用户,在10月16日前由户主本人携带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属换热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
青岛暖气需要年年报停吗?
供暖报停每年一般是要报一次,正常情况下暖气报停有效期为一个供暖年度,如当年已经办理报停了,来年还需要继续报停的,那么就需要在供暖期开始30日前重新与供热单位进行报停,并缴纳一定的热能损耗补偿费。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继续申请报停的,那么就会按照继续供暖的费用来收取,具体规定需要按照当地政策来决定,建议最好是去供热单位问清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