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四川目录电价峰谷政策,以及四川峰谷电价和阶梯价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成都市电费收费标准
平峰和高峰时段(07:00-23:00)
1、第一档次(月用电量180千瓦时以内),0.5224元/千瓦时。
2、第二档次(月用电量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62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6224元/千瓦时。
3、第三档次(月用电量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82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8224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23:00-07:00)
1、第一档次(月用电量180千瓦时以内)丰水期(6月-10月)0.175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2535元/千瓦时。
2、第二档次(月用电量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275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3535元/千瓦时。
3、第三档次(月用电量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475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5535元/千瓦时。
成都居民用电收费的峰平谷时间段如何划分?
峰段时间:7:00am~11:00am、19:00pm~23:00pm(共8小时);
平段时间:11:00am~19:00pm(共8小时);
谷段时间:23:00pm~7:00am(共8小时);
扩展资料:
成都居民用电价格与月份和时间都有关系,除了每天峰段、平段、谷段价格不同外,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价格也不同。
丰水期:6~10月;
平水期:5月、11月;
枯水期:12月、1~4月;
备注:
1、上表所列价格依据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05号)。
2、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丰枯峰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582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继续维持我省丰枯季节、峰谷时段划分,即丰水期为6-10月,枯水期为1月-4月、12月,平水期为5月、11月。
高峰时段为7:00-11:00、19:00-23:00,低谷时段为23:00-次日7:00,平段为11:00-19:00。销售侧丰枯电价调整为枯水期电价上浮5%,丰水期电价下浮5%。峰谷分时浮动电价继续按高峰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下浮50%。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成都用电收费标准
四川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高峰时段为7:00-11:00、19:00-23:00,低谷时段为23:00-次日7:00,平段为11:00-19:00。销售侧丰枯电价调整为枯水期电价上浮5%,丰水期电价下浮5%。峰谷分时浮动电价继续按高峰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在丰枯浮动基础上下浮50%。
法律依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四川电网丰枯峰谷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继续维持我省丰枯季节、峰谷时段划分,即丰水期为6-10月,枯水期为1月-4月、12月,平水期为5月、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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