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幸福城供暖时间,鞍山暖气放出来的水可以用吗?
不能,暖气里的水不是自来水,都是工业水,都是有化学处理的软化水,不能洗澡,洗衣服,供暖公司为了除垢,防锈放了许多化学物质,对人身体有害,不能用的,
鞍山市退休金和取暖费一起发放吗?
退休金是社保局发放,取暖费是单位发放,退休金和取暖费不一起发放,退休金是一个月一发放,取暖费是每年发一次,一般是在冬季供暖以前发放,有的单位效益不好这笔钱也不发放,不是所有人都有,取暖费应该是单位福利,是按照标准发放的
暖气什么时候供暖?
我们辽宁省鞍山市每年都是11月1号开始供暖,因为11月1日距离立冬这个节气还有7天,冬天马上就要到了,供暖公司的员工正在夜以继日的为了确保正常供暖做好准备,让百姓过一个暖冬。
鞍山2021~2022供暖最新通知?
一、缴费期限
4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缴费优惠率
居民住宅4-5月份交费,优惠3.3%;6-7月份交费,优惠1.7%;8-9月份交费,优惠1%;10月份交费无优惠。非居民热用户提前缴纳采暖费不享受优惠。
三、缴费方式
到就近的收费所进行窗口缴费、在微信公众号里搜索“鞍山供热”进行缴费、使用支付宝的“鞍山供热”功能缴费、或使用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邮政、鞍山银行、农商银行、建设银行、盛京银行、锦州银行和光大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
四、窗口交费时,需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及上一年度交费凭证或提供用户编码。房证内容发生变化的,需提交复印件一份。
五、缴费标准
锅炉、热站联产供热价格每建筑平方米26元,余热水供热价格每建筑平方米20元。
六、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的,按上述标准加收20%。
七、室内净高超过3米的,每超过0.3米加收10%(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及办公楼除外)
八、对于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热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到所属收费所办理报停手续。逾期不办报停手续也不交费的用户,依据规定本年度为正常欠费。
九、窗口收费时间
早8:00—晚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均不休息)
温馨提示:
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鞍山本地宝】,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社保】,即可获取社保卡申领指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两病门诊、断缴补缴、参保登记等相关信息。
鞍山市供暖温度标准?
《鞍山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采暖期内采用热电联产、锅炉供热的居民热用户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18±2℃,但不得低于16℃;采用余热水供热的居民热用户居室供热温度标准为17±2℃,但不得低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