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虚拟偶像是真人扮演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虚拟艺人是真人扮演的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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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塔dodo虚拟偶像是真人吗
2021年11月16日虽然虚拟偶像并不是由真人扮演的,但是虚拟偶像的声音音源多半是由真人配音
虚拟偶像指的是什么?
虚拟偶像是在现实中具有偶像性质的角色。
虚拟偶像都需要真人的制作支持从而“打破第四面墙”,例如日本虚拟偶像初音未来,她是被设定为年龄16岁、生日8月31日、身高与体重则分别是158cm与42kg的角色。
在现实中,初音未来的声音是通过克理普敦未来媒体(CFM)以声优藤田咲的语音样本开发的语音合成软件而产生,并依靠着大量的使用者生成内容以及CFM开展的专业制作内容来维持活跃。
日本虚拟偶像绊爱,她是被设定为完全由计算机生成的人工智能并且自称是世界第一位“虚拟YouTuber”,在现实中,绊爱的YouTube频道是由专业的制作团队管理运营。
在日本之外,同样拥有类似的概念,例如英国虚拟音乐组合街头霸王是由歌手戴蒙·亚邦和漫画家吉米·何力特创作,组合的角色成员又是由各个不同的配音员来配音。
营销工具
年轻的观众正在回避传统的社交媒体,转而倾向于电子游戏和虚拟空间。他解释说,这些虚拟空间将像物理空间一样需要内容、文化和娱乐,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全球迁移到所谓的“元宇宙”。
虚拟人和偶像是品牌进入和导航虚拟世界的“关键门户”,并且“对品牌而言比其他方式更重要”。
虚拟up主是真人还是电脑
是真人,然后他们用卡通形象进行现场直播。其优势在于观众的心理喜欢是针对这种虚拟形象的。这种虚拟形象创造了一个完美的形象。他们是利用真人的动作进行同步在屏幕上展现出虚拟形象。这种虚拟偶像在技术上是很先进的。在意识形态上,我们在他面前就和几千年前的古代人类没有什么不同。在古代,人类迷信无实体的神仙,创造了完美的形象和功能供神仙拜。这类似于创造虚拟偶像,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虚拟人物例如洛天依这种是电脑。
来,我们聊聊虚拟偶像
会想要聊虚拟偶像是因为,最近入了一个虚拟偶像的新坑,这个虚拟偶像叫绊爱,又叫爱酱,也有人用她的在YouTube上的名字A.I Channel称呼她。当然,更多的朋友喜欢叫她“人工智障”。关于这个虚拟偶像,稍后的文章里会详细探讨。
我们首先来定义一下什么是虚拟偶像。而要弄明白什么是虚拟偶像,我们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偶像。
所谓偶像的定义,在不同的国家会有很大的区别。
在西方,普遍将偶像定义为依靠魅力取胜的艺人。在日本,偶像更接近一种职业定位,是一种特定的艺人,往往具备歌手、演员、综艺、声优等一种或多种艺人技能,在青少年中人气颇高的一种艺人。在韩国和中国,偶像则更接近“年轻的流行明星”的定位。
总的来说
偶像是一种主要依靠自身魅力,具备一种或多种艺人技能,在青少年中颇受喜爱的艺人 分类。
然后在虚拟偶像的概念又可以分广义上的和狭义上的:
广义上的虚拟偶像是指,所有不以真实形象示人的偶像艺人。
狭义上的虚拟偶像是指,以完全的虚拟形象呈现表演内容,不以真人形象元素为基础的偶像艺人。
从广义上理解,所有的“偶像艺人”其实都是“虚拟”的,因为每个艺人都是经过专业的包装的,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所有内容都是节目的策划、专业的表演与剪辑、大量影视或综艺的角色塑造的移情、经纪公司的商业包装以及粉丝的自发狂热所拼凑出来的“不真实的”形象。粉丝所追捧的是一个经过精心包装的形象,这个形象或多或少的与“偶像本人”是有差异的。
而今天大家所谈论的虚拟偶像大多是狭义上的虚拟偶像。
当我们谈起虚拟偶像,很多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初音未来了。
关于初音具体的我就不做什么科普了,各种做虚拟偶像的国内创业公司和各种吹捧二次元文化蓬勃发展的媒体早就已近把初音的科普做的很好了。以至于有朋友给我说过“日本最赚钱的艺人是初音未来”这样的结论。
这个结论我其实也是挺不置可否的。
初音未来到底一年赚多少钱我也不知道,按照坊间传言可能在6亿日元/年的体量(合人民币约4000万元,这个数字未经证实)。听着这个数字也不小了,一般国内一线的偶像大概一年的收入也就这个量级。
组成这个收入的结构和一般真人偶像的收入结构其实也是类似的,一般也就包含:演艺工作(演唱会、综艺节目通告)、作品销售(唱片发售、影视剧票房)、广告代言、游戏(真人的话是游戏代言,算在广告里)、周边以及其他衍生形象授权。
但其实如果根据我对虚拟偶像的定义, 以完全的虚拟形象呈现表演内容,不以真人形象元素为基础的偶像艺人 ,按照这个标准,其实是有很多虚拟偶像存在的。
比如皮卡丘。一样按照坊间传言,皮卡丘一年的形象授权价值每年就高达1000亿日元(合人民币70亿元,本数字未经证实)。
好了,有人要说了,你这拿个皮卡丘过来是作弊啊。皮卡丘怎么能算虚拟偶像呢?
皮卡丘怎么就不能算呢?
如果我把皮卡丘描述成 “一位以出演影视剧与扮演游戏角色为主要演艺工作的虚拟艺人” ,这样来理解的话,和初音 “一位以歌唱和舞蹈为主要演艺工作的虚拟艺人” 的定义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皮卡丘的收入组成和初音是一致的。
强调一下, 我之所以这么谈,并不是为了抬杠 。
这个问题非常深刻的直指另一个问题:是不是我们非要定义虚拟偶像是以虚拟软件制作的“偶像歌姬”?
理性的讲,显然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只是最早引发我们对虚拟偶像这个概念关注的虚拟偶像恰好是由虚拟声音软件制作的虚拟歌姬——初音未来。
任何一种内容形式都应该成为能够承载偶像的平台。
虚拟偶像和真人偶像都主要要依靠自己的魅力来经营自己的粉丝群体,而区别点在于,真人偶像是活着的人,所以虽然我们依旧是通过他们的演出内容来接触到他们,可是我们依旧内心非常清楚,这是真实存在于世界上的人。而虚拟偶像则完全存在于一个人格化的虚拟形象上,而这个虚拟形象完全依托于内容存在。也就是说,如果虚拟偶像停止产出内容,这个虚拟偶像就停止了生命。
所幸的是,内容其实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概念,内容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我在之前的几篇文章里提过,所谓内容或者说信息流本质上是信息元素依照某种编码规则被编码加密之后形成的信息流。而我以信息流的展现是否“具象、形象”,以及采用的编码规则是否以“叙事”为主来做为区分,画了四个象限,再把不同的内容做了分类。
从这个分类我们可以发现,其实像初音未来是一个以“音乐”、“舞蹈”、“演唱会”、“MV”为主要内容承载平台的偶像。承载她的大部分内容是以非叙事的“综艺”为主,具象化表达较多。
如果我们把皮卡丘放进来,那么皮卡丘先生就是一个以“游戏”、“动画片”、“电影”、“漫画”、“表情包”为主要内容承载平台的偶像。
类似的,比如熊本熊是一个以“表情包”、“广告”、“短视频”、“综艺节目”为主要内容承载平台的偶像。
这样的例子我们还能举出非常多。几乎可以放在任何一个我们熟知的虚拟形象上。
从某种程度上说,艺人和内容是互生关系。偶像艺人参与生产了内容,而观众通过消费内容,对偶像艺人在内容中的参与产生移情,感受到偶像的魅力,进而移情成为偶像的粉丝。
这个移情的过程就是观众消费内容的过程,也是偶像塑造最重要的过程。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不同类型的内容对偶像的塑造的过程发挥的作用是有区别的。一般遵循一个这样的规律:
1.越趋向叙事表达的内容形态,会更容易把故事中的角色的人格特质移情到艺人(包括虚拟艺人)身上。反之越趋向综艺表达的内容形态,会更容易展现艺人本身的性格特质。
2.越趋向抽象表达的内容形态,会更需要调动观众本身的想象力,对内容所展示的艺人解读会更主观。反之越趋向具象表达的内容形态,会更客观展示偶像本身的魅力特质。
3.越趋向叙事表达的内容形态,会更接近能够产生直接内容收入的形态。越趋向综艺表达的内容形态,会更接近广告收入为主,内容为社交服务的倾向也会更重。
4.越趋向具象表达与叙事的内容的生产成本会更高,内容的生产更高的概率依赖PGC。越趋向抽象表达与综艺的内容生产成本会更低,内容的生产更高的概率依赖UGC。
依照这个规律,我们不难发现,要塑造一个虚拟偶像会需要大量的生产内容,因此选择偏向UGC一侧的综艺与抽象表达方向会获得更低的成本。同时,因为虚拟偶像不同于真人偶像,虚拟偶像的人格化塑造完全依靠生产内容来展现,因此想要更好的展现虚拟偶像的人格化魅力的话,就会更倾向生产更多的综艺表达和具象表达。
因此,综合参考内容生产的作用与成本的平衡,像初音未来就选择了“音乐”、“MV”、“舞蹈”、“演唱会”等为主要的内容承载形式。
而像熊本熊则是选择了“表情包”、“短视频”、“综艺节目”、“广告”为主要的内容承载形式。(类似从表情包开始的还有Line的布朗熊)
再比如,我最近入坑的绊爱。绊爱的做法是用动作捕捉和表情捕捉做一段三维视频,然后人工后期给视频配音。而绊爱最主要的视频内容是“脱口秀”,算是一种“综艺节目”。核心内容的生产主要依靠PGC,衍生内容依靠PUGC和UGC。比如生产一些绊爱跳舞的视频,就是由一些具备专业技能的爱好者来生产的。而一些绊爱的表情包,则完全可以由用户通过截图配字来直接UGC生产。
现在我们已经明白了一种虚拟偶像的生产路径:
给到用户一个虚拟偶像的人格设定,然后通过少量的PGC内容示范,带动PUGC和UGC大量的内容,进而无中生有的塑造一虚拟偶像。
那么除了这个路径,是否还有其他的虚拟偶像的生产路径呢?
实际上由于采用第一种路径生产虚拟偶像的周期非常长,而且过程中能够提供的收入相当有限,在虚拟偶像市场还处于非常不成熟的中国,这种路径的风险会非常大,难度也非常高(像洛天依做了有5年多了,核心粉丝数量还是相当小众的...)。生产内容和培植市场都需要持续性的投入消耗大量的资本。所以第二种路径未尝不可以作为一种参考:
从影视(动画)和游戏生产的PGC内容中剥离虚拟角色,然后围绕这个有完整的人格设定(和角色设定重叠)已经有一定知名度的虚拟角色,打造大量的同人PUGC和UGC衍生内容。从而完成将虚拟角色与作品本身进行剥离的过程。最终衍生出一个虚拟偶像。
这种做法的好处是非常明显的,首先PGC内容本身的宣发和曝光量级往往是巨大的,因此这个虚拟偶像在人群中的认知基础要比从零做起高很多。另外尤其如果是从影视和游戏衍生出来的虚拟角色,影视和游戏本身往往是赚了很多钱的,因此发起衍生内容的冷启动成本往往可以被很好的覆盖。
当然,这样做虚拟偶像也有一些挑战,比如要形成一个独立的虚拟偶像,需要先把虚拟偶像和PGC内容中的角色做一次剥离,而这个剥离过程其实相对困难的。因为需要做大量人格化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又需要和本身的PGC的内容有个明确的分离。也就是说,虚拟偶像需要跳出角色,自己形成一个独立的人格。(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往往很难把皮卡丘当做一个独立的虚拟偶像,因为他还没有很好的和角色做剥离。)
这个过程会用到很多技巧和方法, 比如做虚拟人格的社交账号,让用户可以和这个虚拟人格发生社交连接 ;或者 做独立背景(甚至是世界观做切割,有时候会把这个虚拟角色送进其他故事的世界观中)的PGC/PUGC内容,让角色和本身的内容的世界观逐渐分离 (用人话说就是让关公去战秦琼,或者王者农药把各个时代的角色送到一个新的世界观下面)。
当然 有些内容本身的角色设定的人格化的程度很高,用户本身也很社交化的和角色互动 ;或者 有些内容本身的世界观设定不是很独特,世界观比较轻或者比较包容 ;这两类情况下做 角色剥离的时候会容易许多。
按照第二种路径,其实有个成功案例非常有名,就是迪士尼的米老鼠。米老鼠自己的故事基本已经N年没有更多更新了。但是这个虚拟形象被刻画的很人格化,然后迪士尼又经常让米老鼠到处串场,因此米老鼠就更接近一个虚拟偶像的定位了。
因此按照第二种路径我们来看国内的虚拟偶像市场,你会非常容易的发现,其实有好几个表面看起来和虚拟偶像关系不大的东西,要插一脚做虚拟偶像成功的概率其实不怎么小。
这边我提两个东西,一个是奇迹暖暖(暖暖换装游戏),一个是在新阅读篇里登场过的穿越君。
奇迹暖暖这个游戏很特别,因为是个换装游戏,导致游戏的核心玩法很轻,游戏感不是那么的强。而游戏过程中大部分的时间,玩家除了搭配衣服的,大部分时间其实在做类似文字冒险游戏的线性剧情互动,而且主要互动对象就是暖暖这个游戏角色。因此很容易对这个角色产生人格化的理解。
另一方面这个游戏的世界观设定也比较轻,剥离暖暖这个角色出来的话,难度也不会特别大。
最重要的一点是,奇迹暖暖是一个款收入与盈利非常优秀的作品,用户的覆盖面也非常广(你去问问14岁左右的女孩子...)。所以如果暖暖的制作公司投入足够的资本去做围绕暖暖的同人PUGC/UGC内容,这些内容又以“音乐”、“舞蹈”、“MV”、“表情包”、“综艺节目”、“广告”等等,这些以具象的综艺表达的内容为主的话。把暖暖打造成一个虚拟偶像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
当然了,其实很多爆款手游都有这种可能的,比如崩坏3或者阴阳师,乃至王者农药,只不过相对而言做角色剥离的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同的困难。
另外一个被提到的穿越君,我之前是把他们放在新阅读这个领域的。不过他们很注重社区运营,做的时候又“蹭”了很多影视、游戏的男性角色,他们把这些角色剥离出来,做了PGC的衍生内容,又在社区里引导用户和这些虚拟角色做社交交流。这个过程本质上是努力在把角色人格化,然后和原本的故事做一定的剥离。
这种方法的尝试非常有趣,所以很值得关注。不过穿越君也有不小的挑战,比如没有原本角色关联的IP加持,也没有拿到原本IP方的资本支持,这个问题解决起来也会比较困难。
当然,我这里提及这两个项目并不是说,这两个的方式真的能做到多成功。只是希望大家可以从更多的新的角度来看待国内的虚拟偶像的塑造路径。因为 塑造虚拟偶像最关键的事情并不是某一种路径的模仿,而是高效的围绕一个人格化的虚拟形象生产大量的承载和展示这个人格化虚拟形象的魅力的内容 。
你看,哪怕在初音的故乡,绊爱这种脱口秀虚拟偶像不也火起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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