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合同价分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分摊合同折扣与分摊可变对价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 1、合同分摊按多少天计算
- 2、请问下工程、设备合同付款怎么做分录?怎么分摊费用?
- 3、合同总价1000000,土建8000000,电气2000000,扣预付款怎么分摊
- 4、合同总价优惠,单价怎么分摊出来
- 5、超合同价10%的相关规定
- 6、几个合同在一起分摊金额是怎么算
合同分摊按多少天计算
按照365天算。
1、一年的时间就是一个自然年,也就是365天,如2019年5月1日签订的合同,一年的话,期满就是2020年4月30日。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请问下工程、设备合同付款怎么做分录?怎么分摊费用?
根据工程进度表的分录:
借:在建工程8
贷:预付账款3
银行存款5
工程竣工结算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10
贷:在建工程8
银行存款1.5
其他应付款0.5
质保金返还的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0.5
贷:银行存款0.5
嗨!!!!!你这个家伙三,做到这你才说是租用,分录就是上面的样,付款时用预付账款,不用在建工程科目,结算在长期待摊费用。
第二题就是上面的做了,这不是摊销是折旧,就是在安装完成结算的次月,即入固定资产的次月开始计提折旧。
对于装饰工程,根据营业税法规定,采取清包工形式的,只按劳务价款计税,这个你就放心入账的了,多学习税法。
合同总价1000000,土建8000000,电气2000000,扣预付款怎么分摊
预付款支付按合同内约定支付,一般情况是按合同总价的百分比来支付,不用拆分土建和安装,具体还要看合同的约定情况
合同总价优惠,单价怎么分摊出来
在会计实务中,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新收入准则下,为了使交易价格能够更好的反映企业有权收取的对价,需要在合同开始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那么面对不同的交易情况,又如何对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分摊呢?
一、分摊合同折扣
合同折扣是指合同中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之和高于合同交易价格的金额,企业应当在各单项履约业务之间进行分摊。合同折扣在实务中很常见,比如超市以组合促销的形式卖洗发水和护发素,单独购买洗发水和护发素需要支付的价格就比组合购买的价格要高得多,组合购买就构成了合同折扣,销售商需要就组合交易价格分摊至洗发水和护发素中确认收入。
【案例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向甲购买AB产品组合,总价款200万元。A产品和B产品在市场上均有单独售价,A售价180万元,B售价45万元。
在本案例中A、B应分摊交易价格为:
A=180÷(180+45)×200=160(万元)
B=45÷(180+45)×200=40(万元)
二、分摊可变对价
合同中包含可变对价是指当前的交易价格还无法确定,此时企业应按照预计的价格入账。需要注意的是可变对价是与整个合同相关,还是仅与合同中的特定组成部分相关,企业应当将可变对价及后续变动额全部分摊至与之相关的履约义务。这种可变对价经常与特许权的交易相关,比如购买企业将使用特许权取得的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买价。
【案例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乙向甲购买一项专利技术和商标使用权,合同约定,专利技术售价为200万元,乙公司需将使用商标使用权收入的20%交付给甲作为买价。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和商标使用权在市场上均有单独售价,专利技术售价200万元,商标使用权售价100万元,甲公司预计未来商标使用权收取的价款为100万元。
在本案例中,专利技术为固定对价,可变对价仅与商标使用权有关。甲公司预估收取的价款与商标使用权的单独售价相同,因此应将可变对价全部分摊至商标使用权的交易价格。
三、交易价格的后续变动
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要区分合同是否发生变动。合同未发生变动的,按合同开始日的基础将后续变动分摊至各履约义务,不得因合同开始后单独售价变动而重新分摊。
若是合同变更导致价格变动,要区分三种情况处理:
(一)判断价格变动和哪一项相关,按分摊可变对价处理;
(二)先以原合同单独售价分摊一次,然后在合同变更日将未履行义务的后续变动额以新合同为基础二次分摊,这种情况将合同变更日后的合同视为一项新的交易;
(三)分摊至合同变更日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这种情况是将变动的价格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
最后需要提到的是,企业在进行核算时应注意合同交易形式,坚持相关性原则对交易价格进行分摊。
超合同价10%的相关规定
工程竣工结算总额可以超过合同价的10%以上。
竣工结算书是一种动态的计算,是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额来计算的。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总额超过合同价的10%以上处理后果:经审计后工程结算金额超合同价10%以上的,严格界定勘察、设计、造价、施工、监理、采购和业主等各方责任,按责任大小分摊超10%以上的工程价款,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移送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项目业主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规避比选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和给予处罚,有关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不得“以罚代法”,应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移送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几个合同在一起分摊金额是怎么算
楼主,你好
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和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因此,总分机构之间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要缴纳印花税。
建筑工程印花税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A与B作为整体承接方,与委托人出现在同一合同中的情况下。A与B整体按照50万元的合同金额计算纳税,A与B之间的分摊可以按照合同中的分摊造价金额或者其他补充协议分摊,C公司按照50万的合同金额计算印花税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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