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取暖新规?
根据《黑龙江省供热条例》,房屋高于3.2米,需要加收超高费,每高1分米,增收百分之3。取暖费按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者供暖面积收取,按照当地县政府、市政府的规定来。一般商服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
根据条例第三十三条 建立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供热单位应当于供热期前按照下列标准向当地供热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存入供热质量保证金:
(一)实际供热面积不足50万平方米的,供热质量保证金为应收热费总额的3%;
(二)实际供热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不足100万平方米的,供热质量保证金为应收热费总额的2%;
(三)实际供热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不足500万平方米的,供热质量保证金为应收热费总额的1%;
(四)实际供热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的,供热质量保证金为应收热费总额的0.5%。
综上所述,2020黑龙江取暖费38.32-43.3元/平方米,其中居民住宅取暖费为38.32元/平方米,非居民住宅取暖费为43.3元/平方米,与往年相比,2020年黑龙江取暖费没有发生变化,这对黑龙江居民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毕竟现在物价上涨,不管是电费还是水费,价格都在上升,而取暖费还是与去年保持一致,大家就不必太担心今年会用不起暖气啦!
黑龙江省供暖费价格2021年?
黑龙江省2021年供暖价格为:
1、热费基础价格:根据哈政发【2015】9号文件规定,居民热费基础价格38.32元/平方米,非居民热费基础价格43.30元/平方米,按使用面积收费,如遇价格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2、热费收取优惠政策:为了方便广大热用户交费的便捷性,我公司继续推广以微信缴费为主,采取微信捆绑红包的形式优惠广大热用户,自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31日交费按使用面积0.30元/平方米优惠;2021年8月31日之前缴纳2021—2022年度热费的用户同样享受此优惠政策,办理停热用户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佳木斯2021供暖时间几月到几月份?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二O二一年供暖时间是,二0二一年十月十五日到二O二二年四月十五日停止供暖,。交费要签定供热协议,可以到营业厅或网上交费,供热期间不得擅自放暖气水,一旦发现进行相应的处罚,为保证供暖,做为社区居民应遵守供暖规定。
2021哈市供暖时间表?
2021哈尔滨市供暖时间应是10月20日开始供暖,2022年4月20结束。但是今年哈尔滨的天气冷的早一些,提前供暖了一周左右吧。
提前供暖因为哈尔滨市在十月上旬来了一股寒流,降温,雨加雪的天气,气温聚降,市民有些招价不住,市供热公司决定提前开拴。
2022伊春供热缴费时间?
2022年伊春供热的缴费时间一般从供热企开柱供热之日,就可以开始交供热费了。即每年的10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过了当年12月31号缴纳的供热费就开始收取滞纳金了,滞纳金按每迟交一日收取1‰的滞纳金。
但也有的供热企业由于资金紧张,需要买煤,就要求用户提前交费。
鹤岗市冬季供暖什么时间?
黑龙江省鹤岗供暖时间是每年十月十五号到底二年的四月十五号,由于黑龙江省属于高寒地区!每年基本上都是十月份就开始供暖了!开始供暖的时候!首先要进行试供暖!看看管道有没有哪里漏气的!好及时进行维修!随着天气越来越冷!暖气的温度也会逐步提高!原则上是保证室内温度不低于2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