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期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集中供暖是从当年的11月15日开始,次年的3月15日结束。具体以当地的供暖条例为准。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市、县(市)、上街区供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定供热范围。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在特许经营协议确定的供热范围内经营。热源单位、供热单位的热负荷与其供热能力不相适应时,供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调整其供热范围。第十五条 本市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零时。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期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告。《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新增热用户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与供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热用户需停止或者恢复用热、变更用热面积、变更热用户的,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二条 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月10日前预交热费,交纳天数一个完整的供暖期。逾期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催交;经催交仍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热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暂停供热。串联供热系统的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交纳热费。
2021年大庆供暖日期?
大庆市的供热期由每年的10月10日开始,至次年4月20日结束。“现在进入到供热末期,设备持续运行了170多天,各企业要加大对设备的巡检,杜绝设备在故障的情况下运行。”市城管局供热科科长高庆表示,陈旧老化严重的供热设施、管网更要强化监护运行,消除隐患,确保供热安全运行持续稳定。
高庆告诉记者,为避免供热末期个别供热单位产生松懈情绪、放松管理的情况,市城管局近期将对全市各供热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人为降低供热质量,或是擅自提前停热和抽条的,在按照有关规定对供热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的同时,还将记入供热企业信用档案。
黑龙江省供暖报停管理规定?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经2011年8月12日黑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四章供热与用热部分第三十五条规定:“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后10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
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的收取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一)非分户供热用户;
(二)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三)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大庆2022年什么时候停止供暖?
东北的冬季十分寒冷所以要在冬季里采取集体供暖的形式保证生存环境适合人民生产生活!黑龙江省大庆市每年入冬供暖在十月十五号左右,停止供暖一般会在每年四月十日至十五号左右,当然也要取决于温度变化提前或者延后。但是基本不会有大的改变!
大庆暖气费2021年发放标准?
采暖费按地区不同,标准不一样,黑龙江大庆标准分三档,分别是一档1280元,二档1440元,三档1840元。工龄25年以下是一档,工龄25年以上是二档,处级干部以上及高级工程师是三档。每位员工都享有采暖费待遇,看看自己属于哪个档的,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