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1至2022年供暖规定?
2021-2022供热期(哈尔滨地区供热期为每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即将开始。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44条规定,用户应当于供热期前交纳50%以上热费,用户可通过支付宝(支付宝生活、热付通)、关注龙唐群力供热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缴费、热付通)或到全市工商银行(网点及网银)、农业银行(网点及网银)、浦发银行网点交纳热费。用户也可到位于四方台大道851号的公司收费大厅(宏达驾校对过)交纳热费,收费大厅在中秋节期间和“十.一”期间正常营业。
黑龙江省最新规定供热标准多少度?
包含18度。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 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18℃,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高于18℃的温度标准。
检测居民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居民卧室、起居室(厅)门进深二分之一处距地面一点四米高点为检测点进行检测。
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达到和包括18℃都是在规定范围内。
扩展资料: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六条 居民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用户可以告知供热单位。供热单位自被告知之时起10小时内进行现场测温。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没有异议的,对测温时间和结果应当共同签字确认,供热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采取改进措施。
自告知时起48小时仍未达到温度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用户。
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居民用户可以向供热主管部门投诉。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用户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采取现场免费测量的方式,确定室内温度。
由于供热单位原因未达到供热标准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采取改正措施,自用户投诉之时起48小时未能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用户告知之日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向用户退还热费。
居民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16℃(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室温低于16℃,高于14℃(含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4度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
退还热费总额日标准热费×室内温度不达标天数×室内温度不达标退还热费比例
日标准热费用户应交纳热费总额÷年度供热期天数
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居民供热温度最低标准高于本条例规定的,供热不达标责任追究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非居民用户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供暖是白天开始还是晚上?
冬季来临,辽宁供暖已于十一月一号开始了。东北的冬天很冷,没有集中供暖的农村家家都有火炕,再冷的天都不怕。城市的集中供暖年年都很好,尤其是新建的小区。老旧小区经过努力改造,温度基本上也能达到18℃以上。集中供暖不分白天和夜晚,供暖是全天的。
2021绥化供暖结束日期?
四月1号结速供暖日期
绥化供暖时间几月到几月份?
整个绥化地区的供暖时间大体都是每年的10月15供到来年的4月15号的。有的时候供热公司也会根据当年的气候变化适当调整。
你比如说我们家这里,前一年天冷就是提前几天给供暖了。然后又晚了几天给停气的。
这个都是根据天气,我根据供热公司的情况调整的。没有绝对。虽然说只是几天,可是对供暖公司来说也是很大一比消费,所以要感谢供暖公司的人性化
2021年冬季几号燃气供暖?
我所在的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县城热力公司集中供暖,在十月28号的晚上开始暖气就有了微温,也就是暖气里有了水水温比凉水略微高3-5度吧,摸起来暖气片不是冰凉的那种温度。这大概就是算开始供暖了吧!但到了后几天天气降温了,暖气温度还是那样子。大概从进入11月份,温度才可以了,家里能达到十七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