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业用电多少一度?
兰州商业用电收费标准
峰谷分时时段
高峰时段7:00-9:00、18:00-24:00;
低谷时段2:00-4:00、11:00-17:00;
平段为除高峰、低谷段的其他时间。
1、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
高峰:0.8950元/度
平段:0.6043元/度
低谷:0.3136元/度
2、电压等级:1-10千伏
高峰:0.8800元/度
平段:0.5943元/度
低谷:0.3086元/度
3、35千伏及以上
高峰:0.8650元/度
平段:0.5843元/度
低谷:0.3036元/度
广东商业用电多少钱一度?
每年5-10月,因为天气太热,用电猛增,国家规定要按照夏季标准来计算电价。而11月-4月则按非夏季标准来计算电价。
例:假如在5月用了500度电,其中260度电是按照第一档每度电0.59元来计算,超过260度的部分,也就是剩下的240度,按照第二档0.64元的价格都计算。
即:260*0.59+240*0.64=307

1、电价标准根据粤价[2009]267号文、粤价[2011]275号文、粤价[2012]135号文执行。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44号文的规定,对大工业用户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2.2分/千瓦时(含税)。
3、用电峰谷时段设置为:
高峰:14:00—17:00;19:00-22:00;
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
低谷:0:00-8:00。
一半峰谷电一半商业电?
一般工业用电和施工用电才按峰谷平计价,商业用电有专门的城镇商业用电电价
2022成都商业电费收费标准?
2021年7月29日,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这个文件对未来电价的改革方向做出了规定,这里面内容比较多,我们提炼几点重点内容。
1、峰谷电价差价标准。
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这意味着最高电价价格有可能是最低电价价格的4倍或3倍。
2、建立尖峰定价。
尖峰时段根据前两年当地电力系统最高负荷95%及以上用电负荷出现的时段合理确定,并考虑当年电力供需情况、天气变化等因素灵活调整;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这意味着未来电价分时可能分为5种,分别是深谷、低估、平价、高峰、尖峰5个段位。
3、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
可再生能源比重大的地方,要统筹考虑风光水多能互补因素,进一步建立健全丰枯电价机制,丰、枯时段应结合多年来水、风光出力特性等情况合理划分,电价浮动比例根据系统供需情况合理设置。鼓励北方地区研究制定季节性电采暖电价政策,通过适当拉长低谷时段、降低谷段电价等方式,推动进一步降低清洁取暖用电成本,有效保障居民冬季清洁取暖需求。
4、分时电价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对部分不适宜错峰用电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可研究制定平均电价(执行分时电价用户的平均用电价格),由用户自行选择执行;不得自行暂停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或缩小执行范围,严禁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为名变相实施优惠电价。
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程序推广居民分时电价政策,逐步拉大峰谷电价价差。
山西太原的商业用电多少钱一度?
一度商业用电0.66元左右,在太原市某小区租赁商铺搞经营的老王从物业公司购买,得花1.1元。 老王想不通,电价是政府定价,怎么从物业公司买的电,每度比定价高出0.4元还多呢?物业公司电价标准是怎么核算出来的,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物业公司加价售电的行为合法吗?老王心里充满了疑问。 在太原市青年路,相隔不过200米的两家商铺,同样是一度商业用电,一家是0.9元,一家是0.8元,都高过政府定价。 在太原某小区开公司的刘先生也说,由于供电部门没有抄表到户,小区的电费是由物业公司代收的,价格都比政府定价高。另外,一些出租房屋的房东也擅自抬高电价,一度商业用电电价都要卖到1元钱以上。 记者走访发现,除了在供电部门直接购电之外,"二手高价电"现象在太原市普遍存在,同城不同电价的情况已存在了好多年。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屋出租方在代收电费、代售电时,是否有权自行定价、自行加价?电价是如何算出来的?"二手高价电"现象是否合法?供电部门、物价部门对此是什么态度?带着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单位。 物业公司和房屋出租方的理由:"因为小区的配电设施都是物业公司投资建设的,多收取的电费中包含了设施损耗等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有一定的损耗,我们把这部分费用计入公共部分进行分摊了。""物业管理企业在转供电管理过程中,为弥补线路损耗和管理开支,在收取电费时需要加价弥补损失。"部分房东则称,加价是因为存在电力损耗。 供电部门的解释:凡是供电部门抄表到户直接售出的电全都严格遵守国家价格规定,供电部门不直接收取的用电收费,就与供电部门无关了。"二手高价电"现象只存在于供电部门直接管辖范围之内的有关单位(一般为租房单位)或物业公司的代收、代售行为中。由于受条件限制,供电部门目前还做不到对所用用户全部抄表入户直接收费,所以没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 太原市物价检查所郝爱强副所长说,电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采取政府定价的方式。物业公司是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单位委托,在按规定收取电费,物业公司无权自行加价。"二手高价电"销售行为中,电价超出了政府的定价,这种擅自加价、变相涨价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用户发现有加价售电的行为,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明确规定,对这类价格违法行为,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应当退还消费者多付的价款。 太原市目前对商业用电价格采取的是峰谷电价。对于没有安装峰谷电表的用户如何执行峰谷电价,郝副所长指出,用户可以和实际售电单位协商安装峰谷电表。非直接电力部门直接收取的电费,用户在没有安装峰谷电表的情况下,售电单位必须按平时电价售电
潍坊市商业用电多少钱一度?
此次我市清理规范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旨在通过明晰政策界限,促进转供电环节各利益相关方公平负担、简便易行、公开透明。对此,我市设立电费“天花板”,实行电费综合控制,即转供电单位向非直抄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且不得突破“天花板”。除线损、变损外,其他费用不得让用户承担。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计算在物业费或服务费之内,不得通过电费收取。此次还明确了“预购电”标准不高于每千瓦时1.0014元。
对不具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以先按“预购电”标准缴纳电费,然后根据转供电单位总表实际缴费情况多退少补。“预购电”电价标准不得高于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对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转供电用户,要督促电网企业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
此次减轻工商业用户电费负担,还明确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电网企业提供的输配电及相关服务发生的费用纳入输配电成本,通过输配电价回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用户变相收取费用;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项目。
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取消对高耗能行业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