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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价峰谷时间段

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5元、谷段电价0.30元。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元、谷段电价0.27元。四川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居民生活销售电价表单位:居民生活用电1、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高峰时段、平段0.4724/枯、平水期低谷时段(已实施户表改造并安装了复费率电表)0.151/枯、平水期低谷时段(已实施户表改...

成都晚上电费几点半价?

成都分时计度电表或智能电表居民用户,每日23:00-07:00实行低谷电价,每年6-10月,0.175元 /千瓦时;每年11-5月,0.2535元/千瓦时。

晚上十点以后用电便宜峰段为8:00-22:00,谷段为22:00-次日8:00。

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5元、谷段电价0.30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元、谷段电价0.27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

成都电费是多少钱一度?现在的?

四川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居民生活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kWh

用电类别 不满1千伏 10-35千伏

一、合表居民生活用电 0.5224 0.5124

二、“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 1、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 高峰时段、平段 0.4724 /

枯、平水期低谷时段 (已实施户表改造并安装了复费率电表) 0.151 /

枯、平水期低谷时段 (已实施户表改造并安装了复费率电表) 0.2295 /

2、月用电量在61至10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提高标准 0.08 /

3、月用电量在101至150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提高标准 0.11 /

4、月用电量在15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每千瓦时提高标准 0.16 /

21年四川两部制峰平谷电价标准?

电费,即用电费用。就是一个企业、单位、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所耗费的电能电量所产生的费用。水电费是生活费中的固定支出,不同城市水电费收费标准不同。那么以下是整理出的电费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四川采用的是“阶梯电价+峰谷电价+四川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

居民一户一表分时计价电费:

一、平峰和高峰时段(07:00-23:00)

1、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0.5224元/千瓦时。

2、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47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6224元/千瓦时。

3、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6224元/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8224元/千瓦时。

二、低谷时段(23:00-07:00)

1、第一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0千瓦时以内) 丰水期(6月-10月)0.1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2535元/千瓦时。

2、第二档次(峰平谷总读数181-280千瓦时)丰水期(6月-10月)0.2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3535元/千瓦时。

3、第三档次(峰平谷总读数281千瓦时及以上)丰水期(6月-10月)0.375元 /千瓦时,枯水期(11月-5月)0.4535元/千瓦时。

四川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一、划分用电峰平谷时段

高峰时段:11:00—12:00、14:00—21:00;平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在执行范围方面,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变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

二、建立尖峰电价机制

夏季为7月26日—8月25日,尖峰时段为15:00—17:00;冬季为12月26日—1月25日,尖峰时段为19:00—21:00。执行范围为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成都工业用电夏季限电令?

高峰时段:11:00—12:00、14:00—21:00;平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在执行范围方面,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变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

二、建立尖峰电价机制

夏季为7月26日—8月25日,尖峰时段为15:00—17:00;冬季为12月26日—1月25日,尖峰时段为19:00—21:00。执行范围为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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