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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业峰谷电价收费标准

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试行期间应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的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2、居民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及对应金额。山东省的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为峰段和谷段两个时段?2021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还没有出台?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

山东省电费网上查询,山东省电费多少钱一度?

山东电价事项明细: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即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年用电量2520~4800度部分执行每度0.5969元;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年用电量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每度0.8469元。对使用量控式卡表与电力公司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上述标准。

针对居民用电不同情况,《通知》还明确了相关配套措施: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2014年7月1日起,仍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将依据国家规定调整电价;

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试行期间应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的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

对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

对试行期间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居民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及对应金额?

山东省的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为峰段和谷段两个时段。峰段为每天8点到22点(每年供暖季即11月份到次年3月份为20点),电价每度电加三分钱;谷段为每天22点(供暖季每年11月份到次年3月份为20点)到次日到8点,每度电优惠一毛七,其中供暖季优惠两毛钱。

工业峰谷表怎么计算电费?

应算出峰谷电度电费(元)=[峰电价(元/千瓦?时)×峰电量(千瓦?时)]+[谷电价(元/千瓦?时)×谷电量(千瓦?时)]+[非峰谷电价(元/千瓦?时)×非峰谷电量(千瓦?时)

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2021?

2021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还没有出台,出了个征求意见稿!最高峰谷电价差7毛8!

具体链接: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优化时段划分,明确浮动比例。

文件将每天24个小时分为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和平段。同时按季节不同对三个时段也有所调整。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结合目前山东执行的销售电价,预计此次变更后山东最大峰谷电价差将达到0.78元/kWh。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0531-51785702

邮箱:shihuanan@shandong.cn

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月15日

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时段划分

结合全省夏冬两季高峰负荷分布特性,以及电力用户负荷调整预留时间,峰谷时段优化为:

(一)春秋季(2-5月、9-11月):

高峰时段: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夏季(6-8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9:00-21: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三)冬季(1月、12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6:00-20: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明确浮动比例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

三、其他事项

(一)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暂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上述浮动比例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上述浮动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中长期、日前、实时)电量,其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不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三)每年结束3个月内,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电网企业执行分时电价收入变化情况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四)上述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怎样申请山东2021年峰谷电价?

山东峰谷电价申请有两种方式:线下到供电所,线上用网上国网app。线下查询对应的供电所,持相关证件去办理即可。也可以下载网上国网app,注册电表,在首页的更多点击进入,然后依次点击办电,峰谷电变更,根据提示办理即可。一般申请后没问题两三天即可开通,且一年内不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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