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供热有什么新规?
2021年供暖须知
尊敬的采暖用户:
感谢您多年来对全县供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为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我公司计划于11月15日起开始供暖,次年3月15日结束供暖,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收费时间、标准
我公司将于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集中收取暖本年度气费,逾期将根据交款次序顺延供暖日期,11月15日后交费的,无法保证供暖时间,并按日加收3‰的违约金。
本年度收费标准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区供暖价格和供暖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源政办字[2019]54号)规定执行,即居民、学校、敬老院按21元/平方米,办公、经营按35元/平方米收取。
二、交费、结算流程
交费:居民用户、沿街用户到我公司资财部结清往年欠费后,可持供热缴费卡(号)、工商银行卡到工商银行进行交费,也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方式进行网上交费,并保存好银行交费凭证或网上交费支付凭证,作为次年退费凭据。串联热用户需须以单元或整座楼为单位一次性交齐取暖费。
企事业单位用户到我公司资财部结清往年欠费后,可直接到沂源县源能热力有限公司资财部办理交费或存入以下银行账号,但必须在两日内持银行进账单到沂源县源能热力有限公司资财部(结算科)办理交款手续,不及时办理交款手续的,我公司将无法保证供暖时间。
账户名称:沂源县源能热力有限公司
(各储蓄所)工商银行账号:1603008109200172615
结算:我公司将于2022年5月份在各小区内公示居民实际用热及余额,如您需要退费,请持供热缴费卡(号)、缴费银行卡、银行交费凭证或网上交费凭证到我公司资财部结算科办理退费,如您无需退费,余额将自动结转至下一年度,并给予计息。
新增:新申请供暖用户、新安装计量装置用户请于9月20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报停:如您本年度不使用暖气,请确保您的供暖设施能够单独隔离并且关闭严密,持房主身份证明资料到供热服务中心(0533-2343013)办理报停手续,因未报停、阀门关闭不严而产生费用和损失,我公司不予承担。
三、供暖注意事项
注水安全。我公司将于9月20日早8点开始向管网注水,预计10月底注水完毕,11月初开始升温、提压,在此前期间,请各用户务必不要随意改造,同时密切关注供暖设施,发现泄露等问题及时关闭阀门或拨打供热服务电话请求协助处理。
换热器费用。非分户计量用户使用换热器的,需在交纳暖气费时一并交纳换热器费用,如您无需使用换热器,请到供热服务大厅填写不使用换热器申请,我公司将在采暖期内予以核实,确未使用换热器的,转为换热器押金,不再逐年收取,不填写申请的,视为使用换热器,我公司将按规定逐年扣费,拒绝核实或不交换热器费用的,我公司将无法为其供暖。
打击私自盗热。为维护正常供热秩序,保障用户采暖质量,我公司将联合有关部门在采暖期内开展供热设施检查和供暖服务回访工作,请各用户主动配合,拒绝检查者,我公司将暂停供暖。
烟台提前供暖时间2021?
烟台市2021年冬季提前供暖时间未公布。
烟台市2021年冬季供暖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零点正式开始。如果因天气变化异常,遇到突然降温等恶劣气候,烟台市政府相关部门己制订相应应急措施,会提前供暖。目前,山东省己有部分市发出通知,为应对此次寒潮,提前于本月7号供暖。
烟台2021年供暖截止日期?
烟台2021年供暖截上日期是3月31日24时。
2021暖气供暖时间?
天津市
供暖时间:法定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九条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天津近几年供暖时间11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2021年供暖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正常情况2021年供暖截止日期是3月15号,政府说的是延长到3月23号。截止到现在家里还挺暖和,应该是3月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