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用电1、谷段电价时间:00为低谷电价时段;其余时段为平段电价时段,即高峰电价时段,平段电价按正常电价计算收费标准;2、峰段电价:(1)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加收高峰时段电量差额电费;(2)当谷段电价大于或等于平段电价时,取两者较大值执行;3、平段电价时间:00-次日7:00为平段电价时段。4、超过谷段时间的电量,不执行峰段电价。5...
(一)居民用电
1、谷段电价
时间:
每天0:
00-8:
00,第二天0:
00-8:
00为低谷电价时段;
其余时段为平段电价时段,即高峰电价时段,平段电价按正常电价计算收费标准;
2、峰段电价:
(1)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加收高峰时段电量差额电费;
(2)当谷段电价大于或等于平段电价时,取两者较大值执行;
3、平段电价
时间:
每天9:
00-21:
00,22:
00-次日7:
00为平段电价时段。
4、超过谷段时间的电量,不执行峰段电价。
5、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自2018年11月15日起试行。
6、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可选择性加价及优惠电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非居民用电
1、谷段电价:
(1)第一个低谷时段:
每天0:
00-8:
00,第二个低谷时段:
每天19:
00-24:
00,第三个低谷时段:
每天0:
00-8:
00;
(2)第二个高峰时段:
每天9:
00-18:
00,第三个高峰时段:
每天14:
30-20: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