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工业用电峰谷平价时段为:1.高峰时段(7:基本电价0.4883元/千瓦时;即峰、平、谷分别计费,其中低谷时段按0.3683元/千瓦时执行;超过每日21时至次日8时的用电量,即0.6元/千瓦时。2.低谷时段(21:基本电价0.3883元/千瓦时;大工业电价加价0.0555元/千瓦时;两部制电价:即峰、平、谷分别计费,其中低谷时段...
一、湖南工业用电峰谷平价时段为:
1.高峰时段(7:
00-9:
00,17:
30-19:
30):
基本电价0.4883元/千瓦时;
大工业电价加价0.0567元/千瓦时;
两部制电价:
即峰、平、谷分别计费,其中低谷时段按0.3683元/千瓦时执行;
超过每日21时至次日8时的用电量,在此期间按第三档电价标准收取电费,即0.6元/千瓦时。
2.低谷时段(21:
00-次日8:
00):
基本电价0.3883元/千瓦时;
大工业电价加价0.0555元/千瓦时;
两部制电价:
即峰、平、谷分别计费,其中低谷时段按0.3683元/千瓦时执行;
超过每日21时至次日8时的用电量,在此期间按第二档电价标准收取电费,即0.5883元/千瓦时。
3.非居民照明用电时段:
0.5693元/千瓦时。
4.居民生活用电时段:
0.5193元/千瓦时。
5.基本电价以外的电价加价标准由各市州政府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