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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用电峰谷平

一、湖南工业用电峰谷平价时段为:1.高峰时段(7:基本电价0.4883元/千瓦时;即峰、平、谷分别计费,其中低谷时段按0.3683元/千瓦时执行;超过每日21时至次日8时的用电量,即0.6元/千瓦时。2.低谷时段(21:基本电价0.3883元/千瓦时;大工业电价加价0.0555元/千瓦时;两部制电价:即峰、平、谷分别计费,其中低谷时段...

一、湖南工业用电峰谷平价时段为:

1.高峰时段(7:

00-9:

00,17:

30-19:

30):

基本电价0.4883元/千瓦时;

大工业电价加价0.0567元/千瓦时;

两部制电价:

即峰、平、谷分别计费,其中低谷时段按0.3683元/千瓦时执行;

超过每日21时至次日8时的用电量,在此期间按第三档电价标准收取电费,即0.6元/千瓦时。

2.低谷时段(21:

00-次日8:

00):

基本电价0.3883元/千瓦时;

大工业电价加价0.0555元/千瓦时;

两部制电价:

即峰、平、谷分别计费,其中低谷时段按0.3683元/千瓦时执行;

超过每日21时至次日8时的用电量,在此期间按第二档电价标准收取电费,即0.5883元/千瓦时。

3.非居民照明用电时段:

0.5693元/千瓦时。

4.居民生活用电时段:

0.5193元/千瓦时。

5.基本电价以外的电价加价标准由各市州政府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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