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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峰谷用电及收费标准

(一)峰谷分时电价1、标准: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不超过260千瓦时,特种行业用户每月用电量不超过480千瓦时,电价0.8163元/千瓦时;大工业用户每月用电量不超过600千瓦时,电价0.8283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户每月用电量不超过1200千瓦时,电价0.8693元/千瓦时。2、优惠政策:低保户、特困户等六类人员可享受“电价的收费标...

(一)峰谷分时电价

1、标准:

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不超过260千瓦时,电价0.5273元/千瓦时;

非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不超过400千瓦时,电价0.5883元/千瓦时;

特种行业用户每月用电量不超过480千瓦时,电价0.8163元/千瓦时;

大工业用户每月用电量不超过600千瓦时,电价0.8283元/千瓦时;

一般工商业用户每月用电量不超过1200千瓦时,电价0.8693元/千瓦时。

2、优惠政策:

低保户、特困户等六类人员可享受“两部制”电价的收费标准。

3、峰谷分时电价:

峰时段(7:

00-9:

00、17:

30-21:

30)电价按高限价格执行,谷时段(22:

00-次日6:

00)电价按低限价格执行。

4、上述用电价格中包含了电网企业代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和污水处理费。

5、因用户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电价变更手续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新电价标准执行。

(二)阶梯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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