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21年电费峰谷时段?
根据日出日落时间,各省电价计费峰,平,谷时间段都不一样。西安市2021年各时段分别为:峰段8:00—11:30,18:30—23:00;平段7:00—8:00,11:30—18:30;谷段23:00—7:00。这个计费时段仅适用于工商业用电,居民用电是按照梯级电价来计费的。如有不清楚,可咨询国家电网95598。
西安峰谷用电合算吗?
谷电占11%以上是划算的。对于早出晚归的人来说,峰谷电绝对是个省钱的好选择,在价格便宜的谷电时间用电很省钱。峰谷电时间是根据全省居民用电负荷曲线确定的,根据曲线,居民用电是在晚上10点以后进入低谷时段,所以计时也从这个时候开始。
电力部门介绍,根据计算,一般低谷用电占整个用电量11%以上是划算的。11%这个数字算出来其实非常简单,设峰电用电量为X,谷电用电量为Y,只要安装后的电费小于安装前的,即是划算的,根据0.568X+0.288Y≤0.538(X+Y)的方程式,可以算出谷电要占11%以上。
扩展资料
峰谷电是按时间划分,8:00-22:00共计14小时为峰段,而22:00至次日的8:00的10小时为谷段,以第一档为例,峰电为0.568元,和不办理差异了几分,而谷电只要0.288。
第二档与第三档,峰谷电增加幅度为:第二档峰与谷各比第一档增加5分,第三档峰与谷比第一档各增加0.3元,按这个价格,无论家庭用户是哪个档次,都值得办理峰谷电
西安峰谷电价怎麼分?
一、执行时段
峰段:每日 8:00时--22:00时
谷段:每日 22:00时--次日8:00时
二、电价标准: 峰段基础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谷段基础价格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0元。

我省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与全国多数省份基本相同,即根据电网负荷变化和居民用电实际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低谷两个时段,用电高峰时段为每天8时至晚上10时,用电低谷时段为每天晚上10时至次日8时。
对“一户 一表”城乡居民客户,其阶梯电价标准仍正常执行,一档电量不加价,二档电量在基础价格上每千瓦时加0.05元,三档电量在基础价格上每千瓦时加0.3元。每天8时至晚上10时用电高峰时段电价执行标准在现行对应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加价后的陕西电网第一档居民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483元;每天晚上10时至次日8时用电低谷时段电价执行标准在现行对应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降低后的陕西电网第一档居民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983元。
如下列算法:
陕西电网“一户一表”居民客户电量为一档标准,则其到户峰电价为0.4983+0.05=0.5483元/千瓦时,谷电价为0.4983-0.2=0.2983元/千瓦时。
陕西电网“一户一表”居民客户电量已达二档标准,则其到户峰电价为0.4983+0.05+0.05=0.5983元/千瓦时,谷电价为0.4983+0.05-0.2=0.3483元/千瓦时。
陕西电网“一户一表”居民客户电量已达三档标准,则其到户峰电价为0.4983+0.05+0.30=0.8483元/千瓦时,谷电价为0.4983+0.30-0.2=0.5983元/千瓦时。
以上价格随电价政策调整而调整,现行电价标准详见下表:
单位:元/千瓦时

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用户申请和电网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
西安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哪个划算?
主要看在什么地方。
如果在没有天然气供暖,冬季要靠电取暖的地方用谷峰电价就划算。夏季用电量大的地方用阶梯电价就划算。居民用谷峰电价优惠主要在冬季。夏季算是峰值电价。峰值电价比阶梯电价贵不少。夏天用的多的话最好选择阶梯电价。
2020年西安峰谷电费收费标准?
一档电价:年累计用电量在2160度及以下。如果一户人家年累计用电量为2160度,第一档标准电价为0.4983元/度,这一年这户人家的电费为2160×0.4983。
二档电价:年累计用电量在2161度至4200度。如果一户人家一年累计用电量在4200度,超过一档电量为4200-2160也就是2040度,超出部分将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这家一年的电费具体算法为2160×0.4983+2040×(0.4983+0.05)。
三档电价:年累计用电量在4201度及以上。如果这户人家年累计用电量在4250度,也就是超过了二档最高标准50度电,超出部分将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元,这户人家一年电费具体计算方法为2160×0.4983+2040×(0.4983+0.05)+50×(0.4983+0.3)。
此外自去年9月1日起陕西省居民生活用电峰段由原来的每日8时至22时调整为每日8时至20时,峰段时间缩短2小时,加价标准仍维持原水平每千瓦时0.05元;居民生活用电谷段由原来的每日22时至次日8时调整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谷段时间延长2小时,降价标准维持原水平每千瓦时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