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节气之后,春季版图大幅度“扩张”。近10天,我国大部气温比常年同期明显偏高。多地比常年同期偏高2-4摄氏度,东部尤其东南部,部分地方比常年同期偏高4-6摄氏度。从气候角度看,10天的气温比常年偏高2摄氏度都是比较少见、异常的,大范围偏高4-6摄氏度的情况更是罕见了。
目前,气象意义上的春天范围已经从华南沿海直冲黄河中下游地区,面积迅速扩大了数倍。相比于之前上海、江西等地入冬时间破纪录偏晚,如今入春又略有提前,江南很多地方都刷新了“最短气象意义的冬季”这样一个纪录。
冬季偏暖、冬季偏短,这就是暖冬么?
实际上,“冷冬”、“暖冬”科学的界定标准并没有这么简单。
我国暖冬有国家级的标准!判定冷暖冬的基本要素为冬季(12月至次年2月)三个月的平均气温,在空间上分为单站、区域、全国三个范围等级。首先,单站的平均气温要大于等于标准差的0.43倍,这样的站叫做暖冬站。然后,在全国范围内,暖冬站数要超过总站数的50%。而且哦,气象站覆盖的范围有些大、有些小,所以同时还要满足暖冬的面积要超过全国有效面积的50%。
满足了以上3个条件的,就定义为暖冬了。
所以,冬季“偏冷”、“偏暖”和“冷冬”、“暖冬”并不是一回事,完全是两个概念。 “偏冷”“偏暖”只是相较于平均状况而言,比平均状况偏高就可以说是偏暖。
从统计上看,偏暖年份并非都是暖冬年,而暖冬年气温距平也并非都比平均值偏高。举个例子,2013年到2018年的6个冬季都比常年同期偏暖,但根据暖冬的标准,只有2013冬、2014冬和2016冬是暖冬。
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和加速,暖冬出现的频率也明显提升。我国从1951年到2020年70个冬季(2021-2022冬季最终数据尚未出炉),气温比平均值偏暖的年份一共有27年,而1985年以后偏暖的年份就占了25年。偏暖年份基本都是80年代以后出现的!而达到暖冬标准的,1951年到2020共出现22个全国性暖冬,其中有20个出现在1985年之后。无论从任何标准来看,在全球变暖背景下,暖冬出现的频率都在明显升高。
不过,虽然暖冬频率在提升,但这并不意味着冬天就不冷了。相反的,冬季可能更冷!以前的非暖冬年份,天气和气温变化不剧烈,比较平均地冷着。但随着气候变暖的加剧,暖冬年份的气温可能就跟“过山车”一样。寒潮频频,大雪纷飞,一次猛烈降温后,气温再快速反弹,冲到比之前高点更高的位置!而仔细回忆下2021-2022年这个冬季,就很有这样的意味,寒潮动辄“4连击”,而寒潮间歇期,天气又温暖异常。这就是气候变暖的本质:气候异常!忽上忽下,极端天气更加多发。
2021-2022年冬季大概率会定义为一个暖冬,但这个阶段同时还存在着拉尼娜,拉尼娜会拉低气温,提升寒潮的频次和威力,往往拉尼娜年份基本是妥妥的冷冬。但在气候变化的影响下,拉尼娜的“速冻”效果似乎失效了,暖冬依旧势不可挡。
我们应该一起携手,低碳生活,冬季偏暖也好、暖冬也罢,让它们的频次降下来,让我们的后代还可以看到白雪皑皑的世界。
笔者:丁满,气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