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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分摊(报税分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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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赡养老人分摊方式

1、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扣除填报”。

2、选择扣除年度,点击“赡养老人”。

3、会提示填报前需要做的准备,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4、点击“下一步”。

5、选择扣除年度,点击“选择被赡养人”。

6、如果已经填写了被赡养人信息,可以直接选择,如果没有,点击“添加被赡养人信息”,添加后再选择。

7、选好共同赡养人后进入“下一步”。

8、点击“是否独生子女”。

9、根据情况选择,这里选择“非独生子女”,点击“确定”。

10、因为是非独生子女,要填写共同赡养人,点击“添加共同赡养人”。

11、点击“添加共同赡养人信息”,输入名字和身份证信息,填好后点击选择。

12、点击“分摊方式”,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推”,约定分推、指定分推要有协议。

13、填写本年度月扣除金额,每人不超过1000元,填好点击“下一步”。

14、点击选择申报方式,个人选择自行申报,公司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

15、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继续提交”。

16、这样,专项赡养老人扣除信息成功提交了。

个税减免赡养老人怎样申报

首先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点击专项附加下方的赡养老人的选项。然后点击申报界面,在填报页面,首先会出现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在被赡养人信息页面,选择被赡养的人。填写完后,进入分摊方式界面,选择是否为独生子女,然后设置分摊方式,进入申报界面,点击申报提交。

法律分析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为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享受赡养老人扣除,只需填报相关信息即可,无需报送资料。填报的信息包括: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此外,有共同赡养人的,还要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分摊申报,是要申请非独立核算吗?

按〈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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