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分摊罚款吗,以及分和罚款可以不同时处理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 1、环保给我公司开了处罚书,我司和其他公司分摊罚款,可以吗?怎么做账啊?
- 2、单位罚款,被罚人把罚款分摊给下属属于什么行为?
- 3、包工头因农民工旷工被甲方罚款,要农民工分摊这些罚款可以吗?
- 4、罚款总额摊销到各家如何算
环保给我公司开了处罚书,我司和其他公司分摊罚款,可以吗?怎么做账啊?
应该分开处理的,环保局开的罚款列支营业外支出科目,属于税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你公司与其他公司有协议的话,可以按协议规定来分摊,取得的收入列支营业外收入。
单位罚款,被罚人把罚款分摊给下属属于什么行为?
属于滥用职权,强行分摊,性质恶劣。可以向上级纪检部门举报,坚决抵制。
包工头因农民工旷工被甲方罚款,要农民工分摊这些罚款可以吗?
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
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根据你们的劳动规章制度,以及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所规定的细则。
劳动者若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或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工作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而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不可以对工人进行罚款,如果劳动者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经济损失的赔偿,但是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罚款就是一定违法的,工地肯定无权对民工罚款,如果造成公司损失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或诉讼渠道解决,无权罚款。
罚款总额摊销到各家如何算
一般的行政处罚是不需要分摊的,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营业外支出”科目。
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有罚款时,通常就是财务部门支出,不会需要其他部门分摊。若有多个公司主体被处罚,则一般按照责任大小直接被判定,或协商决定,没有固定的计算方式。
按照法规,行政罚款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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