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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阻碍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而特别重大事故更是对企业及相关人员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关键事件。为了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保障国家的安全稳定,我国对于特别重大事故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本文将介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一、什么是特别重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

生产安全事故是阻碍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而特别重大事故更是对企业及相关人员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关键事件。为了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保障国家的安全稳定,我国对于特别重大事故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本文将介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

一、什么是特别重大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特别重大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万元或者重大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生产安全事故。这种事故发生后,必须在两个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规定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理流程

1.组织应急救援: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控制事故扩大等。

2.报告情况:企业要在两个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提供事故基本情况、受伤人数、死亡人数、失踪人数、经济损失以及应急措施等信息。

3.调查处理:地方政府要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特别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并制定处理方案,同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4.处理结果:调查组要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交调查报告,并就责任追究、经济赔偿、救助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三、特别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要求更加严格。涉及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针对事故原因,企业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提高安全意识。

特别重大事故是阻碍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严重问题,企业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避免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快速组织应急救援,及时向政府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以减少损失,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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