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是指被法院认定有违约行为而未能履行法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失信人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受到限制高消费等惩罚措施。然而,一些失信人在两年后却不出现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这是为什么呢?一、失信人名单更新机制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失信惩戒条例》,失信人名单具有时效性,自行政机关或者法院公开的之日起计算,两年...
失信人是指被法院认定有违约行为而未能履行法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失信人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受到限制高消费等惩罚措施。然而,一些失信人在两年后却不出现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这是为什么呢?
一、失信人名单更新机制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失信惩戒条例》,失信人名单具有时效性,自行政机关或者法院公开的之日起计算,两年后自动取消,但对于限制乘坐特定航班、列车等交通工具的失信被执行人,取消期限为一年。
二、失信人变更身份信息
失信人可能会变更身份信息,如姓名、手机号、地址等,导致无法查到其相关信息。此时,失信人需要主动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三、失信人缴纳罚款并履行义务
失信人在两年内缴纳罚款并履行法律义务,可以申请法院解除限制。如果申请被批准,失信人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人名单的自动更新机制,遗漏了一些失信人的信息,而失信人变更身份信息或者缴纳罚款履行义务后也可能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此,要想达到有效惩戒的目的,需要加强对失信人信息的全面搜集和更新,同时加大对失信人的处罚力度,以及加快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