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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分摊的简单介绍

生产线实际使用了技术部实际为生产线提供的技术服务的‘数量’“被分配的对象应为生产线的工作成果(包括半成品、在产品),生产线的工作成果中包含了技术部提供某项服务而使技术部发生了该费用,那么生产线的该成果应当分摊技术部的该相关费用,分配的基准为各该生产线所产出的各该批次的成果接受技术部服务使技术部服务费用产生的数额。那么也可以粗略地采用各...

今天给各位分享成果分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如何分摊到工作中心?

两种方案

方案一

目标:为公司决策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为公司对各部门业绩评价提供依据。

范畴:解决短期利益冲突

具体内容:

1、针对“技术部的制费如何分配到各个工作中心去呢?”

技术部的主要职能分析及对策:

(A)为提供生产线所需技术支持。

因技术部此项费用随生产线的运转而发生,分配依据应为“生产线实际使用了技术部实际为生产线提供的技术服务的‘数量’”(说明:如果所提供的并非生产线实际需要的服务,那么该服务对生产线来说是无用功,则不应计入生产线),根据受益原则,被分配的对象应为生产线的工作成果(包括半成品、在产品)。

换句话说,生产线的工作成果中包含了技术部提供某项服务而使技术部发生了该费用,那么生产线的该成果应当分摊技术部的该相关费用。分配的基准为各该生产线所产出的各该批次的成果接受技术部服务使技术部服务费用产生的数额,如果没有对此数据作符合要求的记录,那么也可以粗略地采用各该期间生产线的单位产品成本的比率<分配前>(这里的依据是“单位产品成本越高,其所需服务的质量也需要越高,那么其应该分配到更多的费用)。

另外,技术部还可能会因为向生产线提供了无效的服务而产生了相关费用,该费用未使用生产线的任何工作成果受益,那么从目标上讲,不应当分配给生产线,而直接作为技术部的费用(技术部成果的负数)。

(B)为公司产品决策提供的服务。

如果决策结果采纳了该服务,那么为提供该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决策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部门承担。

如果决策结果未采纳该服务或该项费用数额不是很大,也不非频繁发生,可以先计入“管理费用”再随“管理费用”的分配而分配。原因一是“重要性原则”,二是可将该费用视为管理决策上的沉没成本。

注意,如果决策结果采纳了该服务且该项费用频繁发生而数额可观,那么应当计入“销售费用”。理由:一是市场是否接受产品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该产品功能(或性价比)适合市场需要,这离不开技术部的技术支持。二是该项费用无法具体平衡地分配到某个具体产品中去,所以只好结合“理由一”并从简分配。

(C)研发。

研发费用包括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如果长期或有规律地从事该项活动,那么可采用的方法是,将研究阶段的费用先“管理费用”,而将开发阶段的费用计入“无形资产”。

说明:诸如技术部工资类的费用可能无法具体与上述各职能相联系,那么可以按照技术部的主要职能(或本期主要职能)为线索,分配计入生产线的工作成果或产品决策过程或研发。

关键调整:受益原则 简化原则 归属原则

2、针对“品保部的制费如何分配到各个工作中心去呢?”

品保部的主要职能分析及对策

(1)为销售的产品符合标准而提供的服务

这也是品保最重要的内容了。鉴于此,首选的被分配对象是所销售的各该产品。这里有个困难,就是品保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先,而产品销售在后,并且某些产品可能“永远”也不能销售,对此该怎么办?建议我们这样看比较简单,即:销售部当前所销售的所有合格产品都是品保部之前(几小时前、几天前、几周前、几月前、几年前等)的服务结果,而从长期来看,品保部的费用也完全可能随所有的产品被销售而全部收回。分配的标准可采用本期各该产品的销售收入的比例。

(2)为使生产线的成果合格而提供的服务

这是比较常见的理解。实际上也是不完整的理解。如果公司按照这种理解,那么建议采用产品生产工时(最好是各该产品的检验工时)作为分配依据,而将相关费用分配计入各该产品的制造成本中去。实际操作时,需要结合品保部所服务的具体对象,如“班组”、“车间”、“生产线”、“批次”等进行。

说明:考核与决策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寻找每种产品的制造、销售与企业盈利的关系,上述作法正是为了符合这一目标。

关键词:品种基准原则 决策目标原则 常见理解

3、针对“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如何合理的分配到工作中心机台中去?”

分析及对策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划分为“中心”与“共同”部分进行归集。中心的费用不用再分配。需要分配的是“共同”部分。共同部分实际上很难说按什么基准分配是合适的,比如说公司电费(你总不能逐项去登记各中心的用电器功率再详细记录各中心的相关用电器的开启时间吧?这样做不是不可以,关键是不经济,也就难以实现公司考核与决策的根本目标),再比如说公司大楼折旧,你可以按各中心实际使用面积来分配,但问题是你怎么说服某个月某部门接受其所有人员都在外出差的情况下该期间所分配给该部门的折旧呢?即便是强制使用了某个标准,也未必能为公司决策提供任何有意义的信息。

所以对于共同发生的费用不如直接留在所设立的“共同”中心与总经理的工资一起,不再往下分配。

方案二

目标:为公司寻找长期笪整体的决策提供依据。

范畴:解决长期利益冲突

这里的具体内容不涉及管营费用中的“共同”部分。

方法

采用作业成本方法重新归集所有共同发生的除管营费用中的共同费用之外的费用(下同)。这时,需要做大量的基础工作,付出可能巨大的实施成本,承担可能失败的实施风险。而这样做的最大的好处就是清楚地界定了所有可以区分的共同费用的被分配对象与被分配数额,做到“无摩擦”地实施公司考核与决策。当然,这也不是一两句话所能讲清的。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单独聊。

以技术发明成果投资应纳税所得额应该如何确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将技术发明成果纳入非货币性资产范畴,规范了对以技术发明成果投资行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根据该文件第二条规定,技术发明成果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需要确定资产转让收入、资产原值和合理税费三个项目的金额。

第一,按照财税〔2015〕4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技术发明成果转让收入应按照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如果经过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与投资取得的股权比例不符,应当以评估确定的价值为公允价值。例如,甲以自有技术发明成果与他人合作创立一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甲占30%,则按照股权比例计算投入的技术发明成果价值为30万元,但是如果评估确定的价值为40万元,则应以40万元为转让收入。

第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技术发明成果的原值是指为取得技术发明成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即所有者为获得技术发明成果的所有权而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的总和。确定财产原值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只有和技术发明成果相关的费用能计入财产原值,对于自主研发的成果,财产原值仅包括与成果研发相关的研究和开发费用;对于外购的成果,财产原值包括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例如,以正在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投资,其财产原值不包括申请专利发生的费用;但是以专利成果投资,其财产原值包括申请专利发生的费用。

2.如果发生的费用除用于取得技术发明成果,还用于其他用途,则应按受益原则进行分摊。例如购入实验设备同时研发多项技术成果,则按期计提的折旧应当按照为研发不同项目使用的时间分摊到不同项目。

3.纳税义务人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如不能准确计算,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但是对于受赠取得的技术成果,其财产原值应按零计算。

第三,技术发明成果转让过程发生的合理税费,是指技术发明成果所有权转移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各项税收、费用。主要涉及:

1.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转让技术发明成果税率为6%,但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如果转让方按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受让企业可以按6%抵扣进项税额。因此无论是否免征,增值税都不属于“合理税费”的范畴。

2.城建税及附加。转让方如果选择按6%缴纳增值税,则附随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计入合理税费。

3.印花税,可以计入合理税费。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转让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由立据人按记载金额0.5‰贴花;转让非专利技术属于“技术合同”税目,由立合同人按记载金额0.3‰贴花。

4.如果转让标的系专利权、软件著作权,还需要缴纳变更权属登记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此项费用也可以计入合理税费。

综上,以技术发明成果投资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评估公允价值-为获得技术发明成果所有权而发生的费用-转让时发生的合理税费。

分摊基数是什么意思

工业成本核算分摊基数指直接计入的要素费用直接计入某种产品。

而间接计入的要素费用分配关键是找到一种合理的分配标准。合理的分配标准与所分配的费用多少有密切的联系,因而分配结果比较准确合理,而且还应是比较容易取得的资料,计算也应比较容易。分配间接计入费用的分配标准主要有三类:1成果类:如产品的重量、体积、产量、产值等;2消耗类:如生产工时,生产工人的工资、机器工时、原材料消耗量等。3定额类:如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等。

间接成本费用的分摊方法

企业的要素费用按与生产工艺的关系分类分为直接生产费用与间接生产费用。按其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分类分为直接计入费用与间接计入费用。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要加深理解体会。直接费用可能是直接计入费用,也可能是间接计入费用。相反亦然。

直接计入的要素费用直接计入某种产品。而间接计入的要素费用分配关键是找到一种合理的分配标准。合理的分配标准与所分配的费用多少有密切的联系,因而分配结果比较准确合理,而且还应是比较容易取得的资料,计算也应比较容易。分配间接计入费用的分配标准主要有三类:1 成果类:如产品的重量、体积、产量、产值等;2 消耗类:如生产工时,生产工人的工资、机器工时、原材料消耗量等。3 定额类:如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等。

分配时先计算费用分配率,即每一单位分配标准应负担的费用额。然后再根据各种产品的分配标准额乘以费用分配率,即可求得每种产品应分配的间接计入要素费用。

(三)部门费用的核算

部门费用是指企业为商品产品的生产提供产品、劳务或直接从事生产组织管理工作的生产部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辅助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

对于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制造费用可以通过“制造费用--××车间”账户单独归集,也可直接计入辅助生产成本账户。两种方法的账户格式怎样请同学们要仔细思考。

关于辅助生产费用的分配可划分为两种情况:根据辅助生产车间生产的特点,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种类型是,即产品性生产和劳务性生产。产品性生产如自制材料、工具、模具等,其特点是产品的生产与耗费可以分布在不同的时点。而劳务性生产其生产与耗费不能间断,必须同时进行。如供电、维修、运输等。

对于产品性生产的辅助生产成本可先计算出其产品的单位成本,然后再按各部门领用耗费多少进行分配。其会计分录为:

入库时 借:××存货

贷:辅助生产成本

领用时: 借:××费用或成本

贷:××存货

对于劳务性生产的辅助生产成本可采用直接成本法、一次交互分配法、计划成本法、代数分配法、顺序分配法等方法进行分配。其详细内容见“专题辅助部分”。在那里即有文本讲解,还有视频资料。

关于部门费用中的制造费用,同学们应重点理解按年度计划分配率法。采用这种方法,不论各月实际发生多少制造费用,每月各种产品中的制造费用都按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但在年度内如果发现全年的制造费用与实际数可能发生较大差额时应及时调整计划分配率。应注意的是,采用这种方法制造费用的总账和明细账月末会有余额,而且余额所在方向不固定,即有可能在借方,也有可能在贷方。这个余额就是全年制造费用的实际发生数与计划分配额的差额,一般应于年末计入12月份的产品成本。如果为借方余额,说明实际发生额大于计划分配额,应进一步分配,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如果为贷方余额,说明实际发生额小于计划分配额,也就是说平时分配的多了,因此要进行冲减。其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红字金额

贷:制造费用 红字金额

(四)生产损失的核算

生产损失是指在正常的生产下,为了获得合格品而不可避免的、连带发生的资金耗费。主要包括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两部分。在这两部分损失中,除个人责任事故和非正常损失外,其余都要由本期生产的同种产品或同类合格品的成本负担。

1 废品损失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以后的净损失。

应注意,实行三包(包退、包修、包换)的企业在产品出售后所发生的“三包”损失;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所引起的霉烂变质损失;经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返修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次品)的削价损失不属废品损失。其中前两项计入管理费用,降价损失应在计算当期损益中体现。

废品损失的核算应专设“废品损失”科目核算。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直接计入该科目,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应先从生产成本账户中结转出来计入生产成本。由于废品损失属于成本开支范围的一项内容,因此计算出实际的费用损失之后,还应再转入生产成本账户。

有关废品损失的具体核算方法见教材P61-64。

2 停工损失是指生产车间或车间内某个班组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停工期间发生的原材料费用、工资及福利费用和制造费用等。应由过失单位或保险公司负担的赔款,应从停工损失中扣除。

为简化核算工作,停工不满一个工作日的,一般不计算停工损失。

(五)在产品成本核算

这一部分同学们应重点掌握每一种方法的适用范围及约当产量法、按定额成本计价法、定额比例法三种方法。

1 约当产量法:所谓在产品的约当产量是将尚示完工的在产品按其完工程度或投料程度折算成完工产品的数量。

例如,某企业生产两件产品,当月一件完工,一件在产。总的人工费用为1500元。在产品加工程度为50%。由于人工费是陆续发生的,一件在产品由于其加工程度仅为50%,那么,它所分摊的人工费也就只有完工产品的50%。所以在产品的约当产量即为1×50%。也就是说一件在产品相当于半件完工产品。

请注意,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费用是陆续发生的,而有些费用并非陆续发生。那么对陆续发生和费用分配可按完工程度去计算在产品的约当产量,而对于并非陆续发生的费用分配,则不能按完工程度去计算约当产量了。例如有些企业的原材料往往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了全部原材料,那么,不管在产品完工程度如何,它所应分摊的材料费是和完工产品一样的。也有些材料是在其他工序一次投入的,应怎样去计算分配这些材料费的在产品约当产量呢?同学们一定要作深刻的思考。

此外,由于实际工作中产品的生产往往是划分为许多工序或加工步骤的,这些分布在不同加工步骤的在产品在本步骤的加工程度并不等于相对于完工产品的加工程度,如何计算某道工序在产品的完工率,同学们也要深刻领会。

2 定额比例法:是指企业分别成本项目,按照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定额耗用量或定额费用比例分配成本费用的一种方法。其基本的思路也是先计算出每一单位定额应分摊的费用即费用分配率,然后用费用分配率乘以完工产品或在产品的定额,分别计算出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生产成本。

3 按定额成本计价法:是指月末在产品成本按其数量和事先核定的在产品单位定额成本来计算在产品生产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将在产品实际成本与定额成本的差异全部转嫁给了完工产品,因此如果在产品数量较多采用这种方法就不太合理了。

以上这三种方法是难度相对较大的方法,对此作了特别的提示。再次提醒大家要认真理解掌握每一种方法的优点及其缺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采用适合自己企业实际情况的具体方法。

关于成果分摊和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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