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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摊法(简述责任分摊理论)

保险人分摊损失的几种主要方法我国《保险法》采用了按比例分摊责任,各保险人就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是按照各保险人在无他保情况下单独应负的赔偿金额作为基数加总得出各家应分摊的比例。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总额)×损失金额顺序责任制这是根据各保险人出立保单的顺序来确定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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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保险人分摊损失的几种主要方法

我国《保险法》采用了按比例分摊责任,并且明确规定了责任分摊的原则和方式。

《保险法》第40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比例责任分摊。不区分同时重复保险与异时重复保险,各保险人就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分摊法在理论上假设保险债务为可分之债,多数债务人(保险人)之间彼此无连带关系,各自按承保比例单独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主要分摊方式

重复保险分摊的方式一般有: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顺序责任制。

比例责任制

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依比例分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其公式为: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承担的保险金额)×损失金额。

独立责任制

独立责任制又称限额责任制,是按照各保险人在无他保情况下单独应负的赔偿金额作为基数加总得出各家应分摊的比例,然后据此比例计算赔款的方法,即按各保险人单独赔付时应承担的最高责任比例来分摊损失赔偿责任的方法。独立责任又称限额责任,是在无他保的情况下,保险人按其承保金额所负的损失赔偿责任。

其公式为: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总额)×损失金额

顺序责任制

这是根据各保险人出立保单的顺序来确定赔偿责任,即先由第一个出立保单的保险人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赔偿,再由第二个保险人对超过第一个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损失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因为行为导致他人犯错,责任该怎么分摊?

责任分摊可分为两种,一是共同侵权的责任分摊,二是重复保险的责任分摊。分别在《民事诉讼法》和《保险法》中有规定。

一、共同侵权的责任分摊

1.部分因果关系的责任分摊

在A中,数加害人之间没有意思联络,只是损害偶然结合在一起,且损害是可分的,因为任何人不具有为他人行为负责的理由,加害人应该对损害承担按份责任。

2.补充因果关系的责任分摊

在B中,加害人所造成的损害在法律上是不可分的。

3.竞合因果关系的责任分摊

在C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都足以导致损害的发生,所以不管令谁赔偿都不会造成不公正的情形。而为更好的保护被害人的利益,应令加害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二、重复保险的责任分摊

《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比例责任分摊方式计算

责任分摊比例的计算公式为: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和×实际损失。举个例子,某人有一辆价值50万汽车,向Z公司投保80万,向Y公司保险投保60万,损失70万,计算可得Z公司赔付:80/(80+60)×70=40万,Y公司赔付:60/(80+60)×70=30万。

【拓展资料】

比例责任分摊是根据分摊原则中的比例分摊制的规定来对保险赔偿进行分摊负责的,也就是说保险人需要按照保险合同内规定的各自承保的保险金额占总保险金额的比例来分摊保险赔偿。

我国《保险法》采用了按比例分摊责任,并且明确规定了责任分摊的原则和方式。

《保险法》第40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比例责任分摊。不区分同时重复保险与异时重复保险,各保险人就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分摊法在理论上假设保险债务为可分之债,多数债务人(保险人)之间彼此无连带关系,各自按承保比例单独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主要分摊方式

重复保险分摊的方式一般有: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顺序责任制。

比例责任制:

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依比例分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其公式为: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承担的保险金额)×损失金额。

独立责任制:

独立责任制又称限额责任制,是按照各保险人在无他保情况下单独应负的赔偿金额作为基数加总得出各家应分摊的比例,然后据此比例计算赔款的方法,即按各保险人单独赔付时应承担的最高责任比例来分摊损失赔偿责任的方法。独立责任又称限额责任,是在无他保的情况下,保险人按其承保金额所负的损失赔偿责任。

其公式为: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总额)×损失金额。

次要责任动保险吗?

次要责任的话金额是不算很高的,能不动保险尽量不要动,因为出险次数越多来年交保的钱越多。

一、 顺序责任分摊法

顺序责任分摊法也称主要责任分摊法,是指按照订立保险合同的先后顺序来分摊赔偿责任,先订立保险合同者先赔偿。即由第一个订立保单的保险人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首先赔偿,不足时再由第二个订立保单的保险人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进行赔偿,依此类推,直到被保险人的损失全部得到赔偿为止。

二、 保险金额

所谓保险金额(Insurance amount),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价值等于保险金额是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是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

三、 超额保险

超额保险是指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的保险。超额保险的产生,或是当事人因善意或恶意投保的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或是保险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后跌落,而使保险金额超过了保险价值。关于超额保险的法律后果《保险法》第55条第3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在被保险人出于善意,过高估计财产价值而导致超额保险时,可按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相应比例减少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变更合同。在被保险人出于恶意诈欺,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多获赔偿,而故意多报财产价值进行超额保险时,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享有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损失的权利。

在被划分为次要责任后首先要和主要责任人商量好动谁的保险,如果主要责任人要动你的保险你可以合理拒绝或要求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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