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广西商业用电阶梯电价怎么算?
- 南宁市居民用电实行峰谷电价吗?
- 峰谷电时段怎么划分?
- 南宁民用峰谷电价?
- 广西家用充电桩能用峰谷电吗?
- 南宁居民充电桩能执行峰谷电价吗?
- 广西居民用电电价表?
- 南宁新能源充电能申请峰谷电价么?
广西商业用电阶梯电价怎么算?
广西阶梯价格实施标准:
用电高峰月(1-2月、6-9月)
每首次用电量小于等于190千瓦时,部分为0.5283元/千瓦时
二档耗电量为190千瓦时,每户每月耗电量290千瓦时,为0.5783元/千瓦时
三档每户耗电量为290千瓦时,部分为0.8283元/千瓦时
非用电高峰月份(3-5月、9-12月)
每户首次用电量小于等于150千瓦时,部分为0.5283元/千瓦时
二档耗电量为150千瓦时,每户每月耗电量250千瓦时,为0.5783元/千瓦时
三档每户耗电量为250千瓦时,部分为0.8283元/千瓦时
南宁市居民用电实行峰谷电价吗?
南宁市居民用电实行峰谷电价。
每天峰谷时段设置为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为9:00—12:00、18:00—23:00,平段为7:00—9:00、12:00—18:00,低谷时段为00:00—7:00、23:00—24:00。
电度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执行峰谷浮动价格,峰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为高峰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上浮21%,低谷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下浮21%。
峰谷电时段怎么划分?
峰谷电价一般分为三个时段,地区不同执行标准也不同,广西电网分段是:高峰时段7:00~1:00,19:00~23:00;平常时段11:00~19: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东北电网分段为:高峰时段:8:00~11:00,11:00~21:00;低谷时段:22:00~次日5:00。
峰谷电价也称“分时电价”。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高峰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集中,供电紧张时的用电,如在白天,收费标准较高;低谷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少、供电较充足时的用电,如在夜间,收费标准较低。
南宁民用峰谷电价?
电度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执行峰谷浮动价格,峰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为高峰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上浮21%,低谷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下浮21%
根据《方案》,每天峰谷时段设置为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为9:00—12:00、18:00—23:00,平段为7:00—9:00、12:00—18:00,低谷时段为00:00—7:00、23:00—24:00。电度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执行峰谷浮动价格,峰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为高峰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上浮21%,低谷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下浮21%。按变压器容量、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不实行峰谷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方案》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至明年12月31日。
广西家用充电桩能用峰谷电吗?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厅等联合印发加快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全区范围内推进建设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插座,并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减半征收停车费的优惠政策。
针对充电桩充电费用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住宅小区充电桩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其余场所充电桩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低谷时段(23:00-7:00)为大工业用电价格的50%。
南宁居民充电桩能执行峰谷电价吗?
可以执行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厅等联合印发加快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全区范围内推进建设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插座,并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减半征收停车费的优惠政策。
针对充电桩充电费用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住宅小区充电桩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其余场所充电桩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低谷时段(23:00-7:00)为大工业用电价格的50%。
广西居民用电电价表?
1、第一档
基本用电需求
非高峰期:≤190千瓦时
1-2月、6-9月
用电高峰期:≤150千瓦时
每户年用电量≤2040千瓦时(月均≤170千瓦时),维持现行电价标准,即0.5283元/千瓦时;
2、第二档
正常合理用电需求
非高峰期:190-290千瓦时
1-2月、6-9月
用电高峰期:150-250千瓦时,2040千瓦时
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5元,即0.5783元/千瓦时;
3、第三档
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
非高峰期:>290千瓦时
1-2月、6-9月
用电高峰期:>250千瓦时
每户年用电量>3240千瓦时(月均>270千瓦时)
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30元,即0.8283/千瓦时。
另外,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也从“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每户每年设置免费电量120千瓦时。用电量超出年免费电量的,按新标准收取超出部分的电费。
南宁新能源充电能申请峰谷电价么?
南宁居民充电桩能执行峰谷电价。
从2021年6月1日起,南宁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用户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新方案。
根据《方案》,每天峰谷时段设置为峰平谷时段各8小时,高峰时段为9:00—12:00、18:00—23:00,平段为7:00—9:00、12:00—18:00,低谷时段为00:00—7:00、23:00—24:00。电度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执行峰谷浮动价格,峰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为高峰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上浮21%,低谷时段电价在基础电价上下浮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