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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电峰谷平时段划分?
时间段的划分一般如下:
高峰时段:08:30-11:30 18:00-23:00
平时段: 07:00-08:30 11:30-18:00
低谷时段: 23:00-7:00
每天划分为三个时段,每段以8h为宜。各供电公司可按该原则,根据各自季节和峰谷负荷出现的时间不同,具体的划定各个时段。
2021安徽省峰平谷时段如何划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商〔2017〕158号《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
1、居民用电峰谷时段划分:平段14小时:8:00~22:00。低谷10小时:22:00~次8:00。垍头条莱
2、居民用电以外销售电价峰谷时段划分:高峰8小时:9:00~12:00,17:00~22:00。平段7小时:8:00~9:00,12:00~17:00,22:00~23:00。低谷9小时:23:00~次日8:00。3、每年7、8、9三个月的高峰时段实行季节电价。莱垍头条
工商业峰谷电价计算方法?
一般工商业用电只计算电度电价。
峰、谷、平时段的划分:
高峰时段:8:30―11:30,18:00―23:00,
低谷时段:23:00―7:00,
其余时段为平时段,高峰时段中10:30―11:30、19:00―21:00为尖峰时段。
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60%,低谷时段按基础电价下浮60%,尖峰时段按基础电价上浮70%,平段仍执行基础电价。
总电费=(峰段电费+谷段电费+平段电费+尖峰时段电费+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广东商业电价有没有峰谷平?
没有。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商业用电没有区分峰平谷时段计费,但不同城市、不同电压等级,电价不一样,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可通过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击服务资讯> 电价信息>选择用电区域和城市>点击“查看详细电价表”,即可查询最新的电价信息。
一般工商业用电分峰平谷吗?
一般工商业用电分峰平谷。
一般工商业用电只计算电度电价。
峰、谷、平时段的划分:
高峰时段:8:30―11:30,18:00―23:00,
低谷时段:23:00―7:00,
其余时段为平时段,高峰时段中10:30―11:30、19:00―21:00为尖峰时段。
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60%,低谷时段按基础电价下浮60%,尖峰时段按基础电价上浮70%,平段仍执行基础电价。
总电费=(峰段电费+谷段电费+平段电费+尖峰时段电费+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安徽省宣城市用电峰谷平时间段?
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以内;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1-350度;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度以上部分。第一档电量电价维持现行价格,为每度0.5653元;第二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度加价5分钱,即每度0.6153元;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每度0.8653元。 同时,因安徽省夏季炎热,冬季湿冷,居民用电季节性差异大。以年为周期实行阶梯电价,基本解决了用电季节性差异较大、部分居民用电支出增加较多的问题。第一档用电基数当月没用完下月可接着用考虑到安徽省居民生活用电的季节性差异,居民阶梯电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也就是说,居民家中第一档的用电基数当月没用完,可以用于下个月。 宣城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陈俊彦解释说,2012年已过一半,每户居民第一档用电量为180度×6﹦1080度,从7月起,不超过1080度电量的用户,都按照第一档的电价来收费。如此,在用电高峰的暑期,市民不用担心每月的电量超过180度,只要注意累计的电量不超过1080度,都可按照第一档的标准来缴费。从2013年起,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新报装用电、变更用电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际用电不满一年的,以按当月至年底时间为一个计量周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居民可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按“先分时、后阶梯”原则计费 居民阶梯电价试行后,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新阶梯电价基础上,可同时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居民用电峰谷时段划分为:每日8时至22时,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3元;低谷时段为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下调0.25元。同时执行阶梯电价和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电费按照“先分时、后阶梯”的原则来计算电费。即先按照峰谷各时段用电量和分时电价标准计算全部电量的电费,再按照第二档、第三档递增电价标准,分别计算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递增电费,三部分电费之和即为该居民用户的总电费。
福建商业用电标准?
单位:元/千瓦时
用 电 分 类
电 度 电 价
基 本 电 价
不满1
千伏
1千伏至
10千伏
35千伏至
110千伏
110千伏至
220千伏
220千伏以上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
0.500
0.485
二、非居民照明用电
0.530
0.515
三、商业用电
0.860
0.845
四、非工业、普通工
业用电
0.570
0.555
五、大工业用电
0.520
0.505
0.49
24.00
16.00
六、农业生产用电
0.170
0.155
注:1、上述所列各类电价均为该县到户电价(含未网改部分)。
2、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标准为: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0.8分;居民生活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千瓦时1.0分;商业用电每千瓦时1.5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主要用于补贴城乡路灯照明电费,专款专用。
3、种植业生产用电,按表列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05元执行。
4、丰水期冶炼用电按单一制电价0.38元/千瓦时执行(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每千瓦时0.8分),用电量应视丰水期电网电量平衡情况安排,不实行峰谷电价。
5、本表摘自《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疏导永定县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批复》。(闽价〔2004〕商4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