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约定分摊一,以及约定分摊协议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 1、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的区别是什么
- 2、个税约定分摊协议麻烦不写
- 3、退税系统约定分摊1000元是什么意思
- 4、新税法子女分摊协议怎么写(指定分摊、约定分摊等)
- 5、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 6、赡养人平均分摊和约定分摊的区别
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的区别是什么
1、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顾名思义就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摊比例了。
2、赡养人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协商出分摊比例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个税约定分摊协议麻烦不写
不麻烦的。
分摊协议书范文(以赡养老人为例):标题: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分摊协议书;被赡养人:父母的名字;赡养人:子女A,子女B,子女C;根据新个税法规定:被赡养人年满60岁(含),其子女可以享受2000元的个税扣除标准,现(父母名称)已年满60岁,因子女属于非独生子女,特做出以下分摊协议:1、子女A 分摊金额**元,分摊比例** ;2、子女B 分摊金额**元,分摊比例** ;3、子女C 分摊金额**元,分摊比例**;以上分摊金额共计2000 元,分摊比例100% 。本协议中的分摊内容在*年度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将在*年度重新签定。本协议需保存5年,总共4 份,被赡养人一份,赡养人各持一份。赡养人: 父母的名字 被赡养人: 子女A,子女B,子女C;日期:** 日期:**。
在书写约定分摊协议时的注意事项: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那么可以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如果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那么需要和自己的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的2000元扣除额度,且没人的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每个月。
退税系统约定分摊1000元是什么意思
和另一位赡养人平坦2000元。
个人所得税退税,不管你们赡养的是几位老人,只退一个老人的税款,也就是一个月2000元。兄妹两人,如果采用均摊赡养的方式,那么就是每人每个月退税1000元,合计2000元。
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主要包括: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
新税法子女分摊协议怎么写(指定分摊、约定分摊等)
新税法子女指定分摊协议书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个税扣除指定分摊协议书
被赡养人:***(父亲)
赡养人:***(儿子)、***(女儿)
根据新个税法规定,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拟定分摊协议,现针对此规定赡养人做出如下指定分摊:
***:分摊比例50%,抵扣金额额度1000元,
***:分摊比例50%,抵扣金额额度1000元。
本协议一经签订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允许变更,如需变更须在下一纳税年度在此进行指定。协议书指定分摊年度为_______年度。
本协议一式___份,被赡养人一份,赡养人各持一份。
时间:
赡养人: 被赡养人:
2、新税法子女约定分摊协议书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个税扣除约定分摊协议书
被赡养人:***(父亲)
赡养人:***(儿子)、***(女儿)
根据新个税法规定,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拟定分摊协议,现针对此规定做出如下约定:
***:分摊比例50%,抵扣金额额度1000元,
***:分摊比例50%,抵扣金额额度1000元。
本协议一经签订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允许变更,如需变更须在下一纳税年度在此进行指定。协议书指定分摊年度为_______年度。
本协议一式___份,被赡养人一份,赡养人各持一份。
时间:
赡养人: 被赡养人:
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区别如下:
1、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就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摊比例;
2、赡养人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协商出分摊比例。
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赡养人平均分摊和约定分摊的区别
法律分析: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1、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被赡养人平均分摊,顾名思义就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摊比例了。赡养人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协商出分摊比例了。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都是赡养支出的扣除范畴.只是分摊方式的确认人不同而已。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自己商议,在赡养支出在个税附加扣除中金额或比例。赡养人平均分摊的,赡养可以扣除的金额由赡养人之间平均分摊,而约定分摊,则可以根据赡养人之间的约定来分摊,比如被赡养人可以分摊的金额为1000元,如果两个赡养人平均分摊,则每人扣除500,如果约定分摊,则两人可以在0-1000中约定分摊的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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