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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一次性奖金影响残保金吗
影响。
保障金年缴纳额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
需缴纳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二)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扩展资料: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年一次性奖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关于残疾人保障金,我算的对不??
月应缴纳保障金 = [上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度末在职职工人数× 1.5% -上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数) ]÷ 12
那么你,[上上年度平均工资1500*(上年末4人*1.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0)]/12=90/12=7.5
按你通知上的公式,这样算是对的哟。
但是具我所知,每年上缴的残保金基数可不是你公司上年的平均工资,而是你所在省市的平均工资做为基数。
比如2012年北京市缴纳2011年度的残保金,征缴标准为少安排1名残疾人,缴纳残保金30249元(即2010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50415元*60%=30249元)。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 30249元
如果公司4人应交纳残保金,没有雇用残疾人上岗就业。那么应交纳残保金为:
(4*1.7%-0)*30249=2056.93(即,平均每人应交纳514.23,如果按4人交纳就是2056.92)
如果按你算的,那公司就不怕交残保金啦!实际上你算得才是最合理的。我支持!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如何平分到每个员工身上
每个企业都要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交的要按员工人数比例发工资给残疾人,100个员工要安排1.5个残疾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应缴保障金=(上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数×1.5%-在职残疾职工人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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