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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依据(分摊原则有哪些分摊计算方式?)

1、广告费是怎样分摊2、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标准是多少3、吉林省土地面积分摊的政策依据4、二层加压电费安户分摊有什么依据5、会籍费按三年分摊的依据6、物业实施公共能耗分摊的依据是什么?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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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广告费是怎样分摊

税法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规定:

对于化妆品制造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于已签订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税前扣除限额的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可由企业扣除。

根据分配协议,部分或全部也可以收集到另一方进行扣减。另一方计算本单位广告及业务推广费用税前扣除限额时,可以不计算向本单位广告及业务推广费用收取上述方法。

烟草类、粮食类、白酒类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执行。

扩展资料:

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除特殊行业另有规定以外,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

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广告费。纳税人每一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同时还规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告费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标准是多少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拓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十一条,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吉林省土地面积分摊的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土地登记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各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分摊建筑占地面积的公式为:分摊建筑占地面积=权利人建筑面积*本幢建筑占地面积÷本幢建筑面积;分摊共用面积的公式:分摊共用面积=权利人建筑面积*(宗地面积-总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二层加压电费安户分摊 有什么依据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依据如下:

1、首先可以明确的是二层加压电费安户分摊由全部二楼业主分摊是不合理的。住在二楼,属于低层住户,平时用电不需要利用加压电就可以获得用电,所以住在低层的业主是不需要承担所有的二次加压产生的电费的,需要全楼业主承担。

2、一种是整栋楼都使用二层加压电费安户分摊,另一种是从哪层开始是二次加压电费。对于二次加压所产生的电费,应该本着公平的原则进行收费。

会籍费按三年分摊的依据

会籍费同会员费。

1、企业交纳的会员费是不需要分摊的。因为会员费一般每年都缴纳,计入管理费用,当一次缴纳几年的会费时,可以考虑按年限分摊。

2、车间维修支付的维修费及管件费要看金额大小, 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制造费用”列,金额超过所维修资产价值的50%时,修理后延长资产服务年限2年以上,应考虑调整资产的入账价值,通过折旧分摊费用。

(具体参见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69条)

物业实施公共能耗分摊的依据是什么?

物业实施公共能耗分摊的依据是《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扩展资料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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