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分摊代销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分销是什么意思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什么叫本期已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商品进销差价是指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即为商品进销差价。
期末对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期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月末商品的进销差价如何结转?会计分录?
商品的进销差价——现在早不用了,原来只在零售企业用。
借:商品进销差价
转已销售商品的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是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可以转入制造费用,然后分摊到生产成本中。
借:制造费用
贷:材料成本差异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拓展资料:
进销差价是商品购进价与销售价之间的差额。进价大于售价时,其差额为毛损,进价小于售价时,其差额为毛利。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商业企业,“库存商品”帐户按售价记帐,对商品进销差价单独设置“进销差价”帐户进行反映。
“进销差价”帐户是“库存商品”帐户的调整帐户,购进商品时,进价低于售价的差额,贷 (增) 记“进销差价”帐户,进价高于售价的差额,借 (减) 记“进销差价”帐户,期末分摊转帐前“进销差价”帐户余额,为库存商品和销售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额,应按存、销比例进行分摊,分别计算出已销商品应摊的进销差价额和库存商品应保留的进销差价额。
已销商品应摊的进销差价,应由“进销差价”帐户转入“营业成本”帐户,以便将平时按售价结转的成本调整为按进价反映的实际成本; 结转后“进销差价”帐户的余额,即为库存商品的进销差价,将库存商品售价减去或加上这部分差价,即为库存商品进价成本。
实行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或进价金额核算的商业企业,不单独设置“进销差价”帐户,销售收入在“营业收入”帐户上反映,销售商品进价额在“营业成本”帐户上反映,两者的差额即为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额。
所谓商品进销差价是指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即为商品进销差价。
如:商品售价60元,进价40元,则20元就是他们的进销差价。
期末对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期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月销售商品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差价率
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月度终了,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对于已按售价结转其成本的,应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小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分摊月已销商品应负担的进销差价,并应于年度终了,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什么叫 视同买断方式销售商品的委托代销方式
视同买断方式销售商品的委托代销指的是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表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
因此视同买断方式下,这种委托代销方式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因此在委托方发出商品时、收到货取得销售额凭据等情况下就可以确认收入。
在视同买断的方式下,委托方的会计分录如下:
发出商品的时候直接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扩展资料:
税法上关于委托代销的规定是:
(1)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代销协议;
(2)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3)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确定的价格销售,并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
(4)销售代销货物视同销售。实际上,该企业的整个操作过程基本上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只是总公司与各门店之间签订的是代销合同购而非销合同(或协议),因此需在合同签订上作一点变动。
如果按代销方式进行操作,各门店的样机属于代销商品,在未销售之前,不需要和总公司进行结算,而且所有权也属于总公司。对总公司而言,该部分商品属于代销商品,未实现销售,不需要开票结算,而要在收到代销清单后才开票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代销
什么是商品进销差价分摊?
所谓商品进销差价是指从事商品流通的小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情况下,其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即为商品进销差价。
如:商品售价60元,进价40元,则20元就是他们的进销差价。计算方法期末对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按以下方法计算: 差价率=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月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
本月销售商品=应本月“主营业务收入”×差价率
分摊的进销差价科目贷方发生额
上述所称“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所取得的收入。
月度终了,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委托代销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可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小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月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采用上月的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负担的进销差价,并应于年度终了,对商品的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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