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的电费?
关于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
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鲁经调字(1995)第355号》文件的要求,自2011年11月份起我省全部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医院、自来水、煤气、市政、农业生产和生活照明)。
峰谷分时电价时间段划分:
尖峰:10:30-11:30 19:00-21:00 电价:1.30584元
峰: 8:30-10:30 18:00-19:00 21:00-23:30 电价:1.23392元
谷:23:00-7:00 电价:0.37088元
平:剩余时间段为平段 电价:0.8024元
望客户合理调整生产班次,避峰就谷,从而达到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
2021年居民峰谷电时间划分?
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具体的峰谷用电时间段如下:
江苏省用电高峰时间段为8:00——21:00,低谷时间段为0:00——8:00,21:00——24:00。
“峰谷电价”意义在于,鼓励居民利用低谷电价的优惠条件大量消费低谷电力,比如电热水器、空调和其他电器设备。同时,对电力部门来说,将高峰用电转移到低谷时段,既缓解了高峰电力供需缺口,又促进了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是一项“削峰填谷”的双赢策略。
2021年山东尖峰平谷电价时段
尖峰时段:
4月1号~10月31号:8.00~22.00
11月1号~3月31号:8.00~20.00
尖峰时段的电价是:0.5769元/千瓦时。
低谷时段:
4月1号~10月31号:22.00~次日8.00,电价是:0.3769元/千瓦时
11月1号~3月31号:20.00~次日8.00,电价是:0.3469元/千瓦时
若是不按峰、谷分段计费的话,即24小时同一个价格,电价是:0.5469元/千瓦时。
谷时和峰时分别几点?
夏季7月、8月尖峰时段为中午11点整至下午1点整和下午4点整至下午5点整。因有时差原因,各地的具体时间有可能提前或推迟一个小时。国家电网公司在全国选取10个城市按照东京、新加坡城市电网标准建设世界一流城市配电网,整个北方地区有北京、天津、青岛三个城市。
实行峰谷电价有几个原则,一个是自愿原则,居民如果想要执行峰谷电价,就可以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双方再签订合同。二是在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如果选择峰谷电价,在一年内就不能调整,一年以后可以选择续签,也可以再改回去。三是只适用于“一户一表”用户,由物业转供的没法享受峰谷电价。
峰谷电价优惠,不直接执行是因为不同的客户用电时间不一样,有的人白天用电多,如果直接执行峰谷电价的话,在峰段期间每千瓦时的电价会加3分钱,这对白天用电多的客户来说不公平。一些晚上用电较多、白天用电少的客户执行峰谷电话会比较合适。晚上的电价一度电能便宜一毛七分钱。
峰谷平电价的执行标准?
每个地区都有些细微差距,一般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是目前在城市居民当中开展试点的一种新电价类别。它是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两个时间段,把8:00—22:00共14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68元/kwh;22:00—次日8:00共10个小时称为谷段,执行谷电价为0.288元/kwh。
电费计算方法为:
高峰电费=高峰时段电量×高峰电价。
平段电费=(总电量-高峰时段电量-低谷时段电量)×平电价。
低谷电费=低谷时段电量×低谷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