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税不含分摊,以及不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 什么意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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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个人所得税时,数月分摊计税和不分摊有什么区别吗?
如果某月工资特别高,适用税率也就高,分摊几个月计税的话,可以降低计税依据,可以避税。
举例:某月工资为8000元,
那么应纳个税=(8000-1600)*20%-375=905,
如果你分摊到4个月的话,
每月应纳个税=(2000-1600)*5%=20,4个月总共纳税80元,与一个月相比节约905-80=825元
申报时填申报表就行了
应交税费为什么不用分摊到部门?
增值税是价外税,以负债的形式通过“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账户来核算。
增值税不参入损益的核算,所以增值税不构成采购成本。
房租分摊按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征增值税,出租非住房增值税税率5%。
住房: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5%)×1.5%
非住房:应交增值税=含税价÷(1+5%)×5%
含税价=不含税价×(1+5%)
本题目的含税价为7875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分项制计算,共有11类,说起来太长。下列文章供参考: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减除费用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因此,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2008年3月1日起)
(二)减除费用的具体规定——月扣除4800元
1.附加减除费用。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此外,附加减除费用也适用于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2.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
(1)只有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才可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
(2)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3.雇佣单位将部分工资、薪金上交派遣单位的费用扣除。
对于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有关规定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可以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吴某为某中方单位派往外资企业的雇员,2009年外资企业每月应向吴某支付工资6000元,按照吴某与中方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外资企业将应付吴某工资的10%上交给派遣单位,并提供有效凭证:此外吴某还在另一私营企业兼职,该私营企业每月向吴某支付报酬2000元。吴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530
B.625
C.745
D.83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雇佣单位可以减除费用,并可以扣除上交派遣单位的部分;兼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吴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6000×10%-2000)×15%-125+(2000-800)×20%=625(元)
4.境内、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
分别来自境内和境外的,应分别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5.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了解)
6.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了解)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具体分二种情况处理:全额、部分(定额、定率)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付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上式中,公式①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率级距对应的税率,用“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查找表2-5(P162);公式②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见表2-2(P156)。
【例题】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2008年10月支付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4000元人民币。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000-2000-125)÷(1-15%)=2205.88(元)
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2205.88×15%-125=205.88(元)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第一种: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
①应纳税所得额=雇员所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是指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某月工资收入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30%部分的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12000-4800-375×30%)÷(1-20%×30%)=7539.89(元)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539.89×20%-375=1132.98(元)
3.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①雇员当月工薪所得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中国公民郑某2009年l~12月份每月工资3200元,12月份除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0000元。郑某2009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 )元。
A.530
B.975
C.1220
D.2115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各月工资应纳税额合计=[(3200-2000)×10%-25]×12=1140(元)
10000÷12=833.33(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元。
全年一次奖金应纳税额=10000×10%-25=975(元)
合计应纳税额=1140+975=2115(元)
②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不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假定中国公民李某2009年在我国境内1至12月每月的绩效工资为15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资金(兑现的绩效工资)185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18500-(2000-1500)]÷12=15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5元。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奖金收入-当月工资与2000元的差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18500-(2000-1500)] ×10%-25
=18000×10%-25
=1775(元)
(3)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4)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上述规定执行。补充: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职工少支付的差额也是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办法纳税。
(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下列与个人任职有关的收入中,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年终加薪
B.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C.实行年薪制而兑现的年薪
D.实行绩效工资办法兑现的绩效工资
E.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际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4.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
(1)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3)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例题】中国公民王某2009年1月~12月,每月工资均为2300元,12月31日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请计算王某取得的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不含税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12000÷12=10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收入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5元。
(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000-25)÷(1-10%)=13305.56(元)
(3)含税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照12个月分摊后,每月奖金=13305.56÷12=1108.8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含税收入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仍然分别为10%、25元。
(4)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3305.56×10%-25=1305.56(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
准予扣除项目:关注业务招待费(收入总额5‰以内)等
3.准予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其他项目及列支标准
(1)借款利息
(2)财产保险、运输保险
(3)修理费用
(4)缴纳的工商管理费、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摊位费
(5)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
(6)研究开发的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超出上述标准和范围的,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扣除。
(7)净损失
(9)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10)从业人员工资、薪金(据实扣除)
(11)三项经费(实发工资的2%、14%、2.5%)
(1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
(13)业务招待费支出
(14)公益捐赠(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15)家庭生活混用的费用(税务机构核定分摊比率,据此确定扣除,参见2010年教材168页的第15小点)
(16)经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用下一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17)低值易耗品
4.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
(2)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
(3)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4)各种赞助支出;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7)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8)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
(9)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其他支出。
【例题】下列有关个体工商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税前据实扣除
B.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50%扣除
C.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D.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木、新工艺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实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扣除
E.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业务招待费处理同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选项E,个体工商户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2000元×12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提示:在承包承租中,个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比较。
个人承包比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商店,商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然后,才是税后利润;针对税后利润,承包人个人要上交承包费,这个承包费,是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扣除的。举例,获得承包的税后利润,上交承包费后,余5万元,承包人在承包企业还取得工资,则工资也是其所得,要加上全年工资,减去全年生计费2000元×12。
【例题】(2008)下列各项中,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务处理办法正确的有( )。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必要费用为每月2000元
B.承包人对被承包企业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承包者上缴的承包费用可作为费用扣除
C.纳税人的承包期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将收入换算为12个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D.承包人对被承包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其所得按“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E.个人承租外商投资企业而从外商投资企业分享的收益,应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税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纳税人的承包期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将实际经营所得视同年所得,查税率表计算所得税{参见2010年教材171页中间的(2)}。
四、劳务报酬所得的计 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费用扣除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2.次的规定
(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所得额;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除另有规定者外,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
(二)应纳税额计算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赵某于2008年10月外出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正确答案』该纳税人一次演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按税法规定应实行加成征税。
(1)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2)应纳税额=48000×30%-2000=12400(元)
五、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税所得额
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
(二)每次收入的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减征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例题】某工程师2008年2月因其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9000元,2008年6月因教材加印又得到稿酬4000元。计算该工程师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该工程师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税额)
(1)应纳税额=(9000+4000)×(1-20%)×20%=2080(元)
(2)实际缴纳税额=2080×(1-30%)=1456(元)
【例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同一作品分次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纳税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
C.同一作品出版后,添加印数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
D.同一作品在两处同时出版、发表取得的稿酬所得合并为一次纳税
E.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取得的稿酬所得应合并为一次纳税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同一作品出版后,添加印数取得的稿酬应合并按一次计算所得纳税;同一作品在两处同时出版、发表取得的稿酬所得应按两次计算所得纳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取得的稿酬所得按两次所得纳税。
【例题】2008年某作家的长篇小说由一家出版社出版,按合同规定,出版社向作家预付稿酬5000元,作品出版后再付稿酬15000元;同年该作家还授权某晚报连载该小说,历时60天,每天支付报酬180元,共获得稿酬10800元。该作家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240 B.3248
C.3449.6 D.4928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000)×(1-20%)×20%×70%+10800×(1-20%)×20%×70%=3449.6(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的相同。
2.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二)应纳税额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例题】2008年6月,某电视剧制作中心编剧张某从该中心取得工资3000元、第二季度的奖金1500元及剧本使用费10000元。张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450
B.1550
C.1850
D.203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季度奖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剧本使用费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张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1500-2000)×15%-125+10000×(1-20%)×20%=250+1600=1850(元)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一般无费用扣除
1.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时,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3.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也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20%)
【提示】 银行存款所取得的利息征免税——按时间段:(1)2007年8月14日(含)以前孳生的利息按20%征税;(2)2007年8月15日起到2008年10月8日(含)税率由20%降为5%;(3)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例题•计算题】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08年4月取得如下所得:
(1)从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0元,
(2)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7000元,
(3)兑现4月14日到期的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1500元
『正确答案』
(1)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50%×20%=1600(元)
(2)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7000×20%=1400(元)
(3)2007年8月15日起到2008年10月8日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为5%。
储蓄存款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12×4×20%+1500÷12×8×5%=150(元)
【提示】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作为学员,我们只要知道2008年10月9日起储蓄利息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以前的储蓄利息政策已经过时,今年考核的可能性不大。
八、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次的规定:一个月扣除一次费用
2.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不超过800元);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3.税率:
(1)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4.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例题】郑某于2007年1月将其自有的四间面积为15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居住,租期1年。郑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500元,全年租金收入18000元。计算郑某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财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郑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额为:
(1)每月应纳税额=(1500-800)×10%=70(元)
(2)全年应纳税额=70×12=840(元)
【例题】约翰先生2008年7月将境内一处门面房出租,租赁期限1年,月租金4000元,当月发生修缮费12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2008年约翰取得的租赁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680 B.3600
C.3648 D.384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800-800)×20%+(4000-400-800)×20%+(4000-800)×20%×4=3600(元)
【例题】丁某2009年2月份取得出租居民住房租金收入5000元(按市场价出租,当期未发生修缮费用,考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则计算2月份出租住房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5000×3%×50%×(1+7%+3%)-5000×4%(房产税)]×(1-20%)×10%=377.40(元)
(提示:从2008年3月1日以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其他房屋租赁仍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财产原值”中重点是:有价证券
每次卖出债券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该次卖出该类债券收入-该次卖出该类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20%
【例题】某人本期购入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0元,支付购进买入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本期内将买入的债券一次卖出600份,每份卖出价12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计算该个人售出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1)一次卖出债券应扣除的买价及费用=(10000+150)÷1000×600+110=6200(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12-6200)×20%=200(元)
【例题】某公民8月买进某公司债券20000份,每份买价8元,共支付手续费800元,11月份卖出l0000份,每份卖价8.3元,共支付手续费415元,l2月末债券到期,该公民取得债券利息收入2700元。该公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977
B.940
C.697
D.6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一次卖出债券应扣除的买价及费用=(20000×8+800)÷20000×10000+415=80815(元)
(2)转让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8.3-80815)×20%=437(元)
(3)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700×20%=540(元)
(4)该公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37+540=977(元)
十、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公司生产两种产品,税金及附加要分摊吗?
做账是没有必要分摊处理的。
有的单位为了内部管理需要,将相关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等都分到各产品上,制作相关报表。但这只是内部管理报表,与账务处理无关。
关于税不含分摊和不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 什么意思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