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峰谷电时间怎么划分?
根据《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8:00-22:00,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
农业生产用电、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六时段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尖峰时段19:00-21:00;高峰时段8:00-11:00,13:00-19:00,21:00-22:00;低谷时段:11:00-13:00,22:00-次日8:00;农业生产用户是否执行分时电价,由用户自行选择,选定后在12个月之内应保持不变。
峰、谷、平电的规定时间?
这种三段分时通常是:高峰时段08:30-----11:30 18:00-----23:00平时段:07:00——08:30;11:30——18:00低谷时段:23:00—7:00但各地还略有些差别,并不都是一样的。
峰谷电价分别时间是多少?
峰:8:00-21:00
谷21:00-8:00
电价从7月1日起施行阶梯电价,
电量分档标准:居民月用电第一阶梯电量为230度;第二阶梯电量为400度;第三阶梯电量为400度以上。同时考虑到家庭人口对电量的影响,对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
居民月用电量在230度内维持现行价格不变(峰0.55元/度、谷0.35元/度);居民月用电量231-400度在第一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居民月电量400度以上在第一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水:
(一)每户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划分标准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一级用水;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0立方米以上至30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二级用水;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以上的,为第三级用水。
(二)每户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划分标准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一级用水;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30立方米以上40立方米及以下的,为第二级用水;
每户每月用水量在40立方米以上的,为第三级用水
一级水价3.07
二级水价4.605
三级水价6.14
电价分民用电、工业用电、商业用电、农业用电,各地方都有不同,具体要到供电局询问
什么叫峰电量和谷电量?
顾名思义,峰谷电,是指用电较多和较少的时间段。经过调查统计得出,8:00——22:00用电量较大,称之为“峰”;22:00——次日8:00,用电量较小,称之为“谷”。
这一点很好理解,白天工厂、公司都在工作,傍晚主要是家庭用电量较大,而深夜,大家都在休息,用电量自然就降低了。
为了均衡24小时内的用电量,鼓励白天少用电,晚上多用电,因此设立了峰谷电价。
相对于统一电价来说,峰谷电价的峰时段电价要高于统一电价,而谷时段电价低于统一电价。大多数地区的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缴纳统一电价或峰谷电价。
电力峰谷时段划分?
时间段的划分一般如下: 高峰时段:08:30-11:30 18:00-23:00 平时段: 07:00-08:30 11:30-18:00 低谷时段: 23:00-7:00 每天划分为三个时段,每段以8h为宜。各供电公司可按该原则,根据各自季节和峰谷负荷出现的时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