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居民有没有峰谷电价?
荆州地区的居民是有峰谷电价的。居民分时电价峰谷的时段及收费标准如下:高峰时段为早8时至晚21时,电价为0.558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为晚21时至次日8时,电价为0.3583元/千瓦时。若不申请启用峰谷分时电价计费,则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
湖北为什么没有峰谷电价?
以前有,现在停止办理了,主要是湖北电网供电峰谷余量不多。物价上涨,电价成本也在上涨。夏季居民用电,多半是傍晚以后开启空调至第二天早上,假若设置晚上十点后为峰谷电价,这时候供电局收入就会下降。供电企业为了利益最大化,就停止了峰谷电计价。用企业的说法,就是峰谷余电不多。|
武汉如何开启峰谷电价?
尖峰时段:20:00-22:00(共2小时)
高峰时段:9:00-15:00(共6小时)
平 段:7:00-9:00、15:00-20:00、22:00-23: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共8小时)
基础电价:同期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所列电度电价,扣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作为峰谷分时电价计算的基础电价。
平段电价=基础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尖峰电价=基础电价×18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高峰电价=基础电价×149%+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低谷电价=基础电价×48%+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荆州市实行峰谷电价了吗?
没有,但国网荆州供电公司客服中心表示,目前荆州已全面执行新电价,以居民生活用电基础档电价为例,由此前0.57元/千瓦时,调为已下0.558元/千瓦时,每千瓦时下调1.2分钱。
据悉,此次全面降低销售电价,大工业用户和居民用户用电价格是自2011年以来的首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是继今年4月20日省物价局较大幅度降低价格后的再次下调。
请问怎么计算居民峰谷电价?
我省目前实行双月抄表制度,具体执行上,居民用户每个抄表期间电费都先按照第一档的现行峰谷电价标准计算正常电费部分,再根据年累计用电量计算阶梯加价部分,年累计用电量超过2760度后每度电加价0.05元,年累计用电量超过4800度后每度电加价0.3元,正常电费部分和阶梯加价部分之和为该抄表期间用户承担电费。
例如,居民用户王某为逢双月抄表用户,下表为王某家庭年度的抄表电量情况:居民王某年度用电情况(单位:度)王某家的电费具体算法是:
(1)2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未达到2760度,不执行阶梯加价,用户按照峰谷电价标准计算电费,即按第一档的价格计算。
2月计收电费=500×0.5583 +700×0.3583=530元。
(注:我省居民用电实行两段制分时电价,峰段为每日8:00-21:00,电价标准为0.5583元/度,谷段为每日21:00-次日8:00,电价标准为0.3583元/度。) 4月、6月以此类推。
(2)8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介于2760度和4800度之间,低于2760度的部分不加价,仍按正常的峰谷电价执行,超过2760度的电量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执行阶梯电价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
峰谷电费部分=500×0.5583 +740×0.3583=544.3元。
阶梯加价部分=(3740-2760)×0.05=49元。 8月计收电费=544.3+49= 593.3元。
(3)10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4460度,处于阶梯电价的第二档电量,首先按峰谷电价计算正常电费,超过2760度的电量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执行阶梯电价第二档每度加价0.05元。
峰谷电费部分=300×0.5583 +420×0.3583=318元。
阶梯加价部分=720×0.05=36元。 8月计收电费=318+36=354元。
(4)12月抄表后,年累计用电量超过了4800度,先按峰谷电价计算正常电费,介于2760度和4800之间部分加价0.05元,超过4800度的电量每度加价0.3元。
峰谷电费部分=450×0.5583 +650×0.3583=484.1元。
阶梯加价部分=(4800-4460)×0.05+(5560-4800)×0.3=245元。
12月计收电费=484.1+245= 72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