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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全民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和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机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发展清洁能源,消纳富余电力,坚持绿色发展,控制并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使太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配合做好本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县(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工作职责分工,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建立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并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营造大气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增强大气环境保护共治共享意识。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大气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低碳、节俭、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和对管理、服务、执法等活动的监督。
鼓励、支持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大气污染防治。
第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运用先进理念和技术,开展大气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大气污染成因和防治对策等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装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二章 能源结构调整
第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替代和开发利用,制定能源结构调整规划和清洁能源改造计划,统筹推进以煤改电为主,其他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为辅的能源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逐步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第十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电价优惠政策,降低用电成本,鼓励、支持用电企业合理调整用电负荷,提高富余电力就地消纳能力。
第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供热专项规划,统筹热源和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城乡集中供热的覆盖范围。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在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在集中供热管网难以覆盖地区,按照清洁替代、经济适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推进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
建设和使用燃煤锅炉和窑炉,锅炉单台出力和窑炉生产工艺应当符合国家和甘肃省规定的标准和政策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进口、销售、使用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锅炉、窑炉。
鼓励供热企业采用清洁能源替代燃煤。
第十三条 集中供热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加快推进居民冬季取暖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对煤改电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用电价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士炕、土灶、小火炉煤改电、煤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鼓励居民使明清洁能源炉具或者高效低污染环保炉具。
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对炉烟、炕烟综合治理制定相应激励政策。
第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输配电线路工程建设,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第十六条 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被淘汰的设备和产品,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淘汰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产品及期限的规定,并加强对能源节约、清洁生产的监督检查。
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的设备和产品。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的工艺。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优先使用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鼓励、支持高耗能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逐步实现清洁生产。
第三章:防治措施
第十八条 禁止进口、销售、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鼓励燃用优质煤炭和洁净型煤。
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燃煤质量标准。
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燃煤质量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加强燃煤质量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炭的硫分和灰分,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新建煤矿应当同步建设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使煤炭的硫分、灰分含量达到规定标准;已建成的煤矿除所采煤炭属于低硫分、低灰分或者根据已达标排放的燃煤电厂要求不需要洗选的以外,应当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禁止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
第十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制定煤炭生产、购进、运输、加工、储存、销售等相关经营活动的管理实施办法。
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
第二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控制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应当符合所在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实施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
第二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空气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燃用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清洁能源。
第二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务、林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扬尘管控责任制度,实行文明施工管理,加强对建设施工和道路运输的监督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并规范料堆和渣上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
从事房屋建筑、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整理、河道整治、绿化造林和建(构)筑物拆除等施工工程、物料运输、堆放以及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物料堆放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冲洗地面和车辆、渣士车辆密闭等防尘降尘措施,并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记录每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覆盖而积、出入洗车洒水次数和持续时间等信息。
开挖面积大于四千平方米(含)或者施工期在七个月以上的工地,应当安装扬尘智能监控系统,并与扬尘污染监管部门联网。
第二十四条 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布)遮盖或其他表面固化措施。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防尘网(布)应当符合质量标准,不得随意弃置、填埋或者焚烧,破损时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防止造成大气污染。
第二十五条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士方、水泥、商品混凝土、石灰、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二十六条 城市道路、广场、单位、居住小区等公共场所卫生保洁作业应当按照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和错峰作业要求,推行机械化清扫清洗为主、人工清扫保洁为辅的作业方式,增加冲洗频次,防止地面起尘。
第二十七条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第二十八条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裸露土地,应当由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实施绿化、硬化或者覆盖。
(一)施工场地内的裸露土地,由施工单位负责;
(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范围内的裸露土地,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居住小区内的裸露土地,由物业服务单位或物业服务主管部门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
(四)市政道路、公共用地的裸露上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五)已征收土地裸露的,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
(六)未利用地裸露的,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七)其他裸露土地,由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相关主体负责。
第三节 机动车(船)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商务部门应当加强生产、流通领域燃油质量的监督管理。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
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有害物质含量和其他大气环境保护指标,应当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不得损害机动车(船)污染控制装置效果和耐久性,不得增加新的大气污染物。
第三十条 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
第三十一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禁止机动车所有人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禁止机动车维修单位提供该类维修服务。禁止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会同市、县(区)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务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二条 在用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进行维修;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
引导、鼓励、支持淘汰大气污染物高排放的机动年(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
第四节 农业污染防治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综合利用,加大对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业机械的财政补贴力度。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采用财政补贴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
第三十四条 在省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荒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利用智能技术手段进行监督检测。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源头治理,实施废旧农膜清除、收购、以旧换新,提升废旧农膜回收处理能力,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膜。
蔬菜种植、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科学合理处置尾菜,防止尾菜腐烂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染大气。
第三十五条 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制定农药化肥减量计划和措施,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农药,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
第三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域,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畜禽养殖、屠宰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第五节 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合理规划工业园区布局,严格产业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引导符合环保要求的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扩建高污染工业项目。
第三十八条 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第三十九条 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电子设备制造、包装印刷、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和机动车维修、广告装饰、皮革翻新、服装干洗等生产及服务活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六节生活污染防治
第四十条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四十一条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规定限售、限放、禁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区域和种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祭祀活动的监督管理,引导公民转变祭祀方式,文明、绿色祭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民间祭祀地点,提供环保焚烧容器,引导公民集中焚烧祭祀品,并及时组织清扫。火葬场应当设置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第四十三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依法加强监督。
第四十五条 本市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分明、全面覆盖的原则,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和机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
第四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督察工作制度,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空气质量目标改善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察,跟踪落实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第四十七条 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县(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县(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将重点大气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限产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适时调整,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依据天气预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等级并及时发出重污染天气预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指导公众出行和调整其他相关社会活动。
第五十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大气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第五十一条 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
(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对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举报。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电子邮箱等,保证举报渠道畅通,方便公众举报;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反馈处理结果,查证属实的,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举报人给子奖励。
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或者未按照规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的,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要求的锅炉的,由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然燃料的,由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任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禁止的设备和产品,采用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中禁止的工艺,或者将淘汰的设备和产品转让给他人使用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由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石油焦的,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煤矿未按照规定建设配套煤炭洗选设施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开采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煤炭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由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布)遮盖的,由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三)未按要求建立工作台账的,由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士方、水泥、商品混凝土、石灰、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在城市道路上,由市、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在公路上,由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
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由市、县(区)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或者对不能密闭的,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由市、县(区)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而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发动机油、氮氧化物还原剂、燃料和润滑油添加剂以及其他添加剂的,由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山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销毁无法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
销售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名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五千元的罚款,对机动车维修单位每辆机动车处五千元的罚款。
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市、县(区)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荒草等产生烟生污染的物质,或者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市、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农田或者其他农业用地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膜的,由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造成农业环境污染的,处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采取措施防止尾菜腐烂产生恶臭气体的,由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采取措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末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三)工业涂装企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者未建立保存台账的;
(四)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
(五)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城市建成区内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城市建成区外的,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依法按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罚。
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县(区)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市、具(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赴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子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法律、法规对大气污染防治活动、监督管理及其法律责任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20年6月5日起施行。
余热保温箱存储夜间使用?
“太阳能采暖”对于这个词听起来非常简单,就是利用太阳加热热水的方式,然后在用热水进行循环采暖。大部人都是这样的理解的,觉得在农村按照太阳能采暖设备会非常的便宜。其实不然,太阳能采暖系统是一套复杂的控制系统才能完成整个采暖的运行过程,这也就算为什么在农村没有普及太阳能采暖、也没有大力推荐的采暖方式。
■农村家庭太阳能采暖
案例介绍如下:
在上图中是北方地区的农村家庭,采用的是太阳能采暖。单纯的从图片中可以看出,在外面安装的相关产品就是太阳能集热器和保温水箱,集热器配置的为150根,不锈钢保温水箱为1吨,对于辅助性加热应该是采用电加热棒。这个家房屋属于尖顶的,所以把太阳能集热器安装在地面上了,这样在施工上非常方便。三条联箱串联150根集热器,在天气好的情况下,这1吨的热水的温度应该可以达到80度以上,对采暖来讲没有一点问题,对于持续性来讲,与当地的天气情况有很多的原因,持续一晚上的采暖肯定是不够的,系统配有辅助加热。
■太阳能采暖原理图
太阳能采暖原理与运行机制设计①太阳能采暖原理
太阳能采暖是利用太阳光照射到集热器,然后通过太阳能集热器(真空管集热器或平板集热器)加热集热管中的水,水温达到一定的程度,会通过集热器的循环泵把高温水循环倒保温水箱中,在补充低温的水倒集热器中,这样连续的一个循环过程,直到保温水温内的温度到采暖需要的温度,才能停止工作。这个时候供暖的循环泵会根据设置的设置的温度进行工作,把保温水箱中的热水供应到室内的暖气片,从而实现供暖的效果。
■家庭太阳能采暖事例
②太阳能采暖运行机制
在整体的太阳能采暖系统都是依靠水温感应器(水温探头),在整个系统中有一个控制系统,它需要把各地位置的温度信号传入到控制系统中。主要的温度传感器安装位置有集热器的最末端的出口位置、水箱内的温度传感器等,对于太阳能采暖系统的核心控制就是用温度进行控制的。需要在控制系统中进行设置温度,只要达到这个范围就可以运行了。
太阳能采暖系统组成结构及各部件的作用太阳能采暖系统系统主要包含太阳能集热器、保温水箱、辅助热源、循环泵等主要材料,如图其他的材料为安装辅材,如集热器支架、循环管道、阀门等相关的材料。
①太阳能集热器:关于这个集热器有两种选择真空管集热器和平板集热器,对于采暖来讲还是选择真空管集热器为最后,它水温可以达到90度以上,平板集热器加热水温在最高70度。从这方便讲还是选择真空管集热器,因为冬季寒冷,温度高肯定还是有好处的。太阳能集热器是整个装置中的关键部件,主要起到采集太阳能量,对储热水箱的水进行加热的目的。
②保温水箱:在太阳能采暖系统中的保温水箱采用的都是不锈钢的,内部304不锈钢,外部201不锈钢,中间10公分聚酯保温层。对于价格不敏感的客户可以选用内外双层304不锈钢的保温水箱。
■真空管集热器
③辅助热源:太阳能采暖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太阳的情况下,就无法给系统提供热源。为了保证太阳能采暖系统的24小时的不间断的运行,就有了现在的辅助热源系统,一般常用的辅助热源有电加热棒、燃气壁挂炉、空气源热泵。最便宜的就是电加热棒,耗能比较大。空气源热泵投资虽然大,运营比较低。现在最流行的配置方案为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的配套方案。
④循环泵:对于循环泵比较简单了,就是普通的热水循环泵就行,它的流量能够达到要求基本都可以的,不管是进口还是国产的,现在的产品质量基本差的不太多。
太阳能保温水箱大小如何选型上面都是对太阳能采暖系统的基本情况介绍和原理,对于太阳能采暖中保温水箱的大小如何确定?这个问题非常复杂,需要考虑的因素也非常多,大概考虑的因素有4点。
■太阳能采暖水箱
①采暖面积与建筑保温性
采暖面积就是指房子的建筑面积,采暖面积大,保温水箱就大。需要供暖的建筑保温性差,也会增加保温水箱的出水量。
②采暖地区和天气情况
在东北地区与华北地区相比,东北区的太阳能采暖系统中的保温水箱一定比华北地区的大,因为东北地区的光照时间因素,相配套的太阳能集热器也会增加。
③辅助热源与保温水箱
辅助热源主要是在太阳不足或夜晚使用,在夜晚使用的情况下,如果保温水箱过大,会导致辅助热的能耗非常大,一般建议采用双水箱设计,一大一小水箱,夜晚温度低,辅助加热只是加热小水箱用来采暖,水量少,能耗低,足够满足采暖需要的水温。
④太阳能集热器与保温水箱
太阳能集热器与水箱的配比情况,一般为3条联箱(150根集热管)配置1吨的水箱,然后还要在夜晚持续采暖,需要循环采暖中保温水箱内水温的下降情况。一般配比为太阳能加热解决60%的热源供应,辅助加热解决40%的能源供应。如果全部采用太阳能供热,成本太高,没有人可以接受这样的价格。
一般100平米的房子采暖,需要配置3吨的保温水箱。也可以采用2吨和1吨两个保温水箱设计,这个完全取决于太阳能的控制系统。
总结:现在农村采用太阳能采暖的太少了,基本上少到可以忽略不计。原因就是价格太高,一般的太阳能采暖价格为300元/平米,100平米的房子需要3万多,在农村很少有人能接受这样的价格。还没有任何的补贴,不会有人干的。
如果只允许出现10个6A级景区?
首先很高兴收到邀请回答这个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谁的选择都有理由,现在我就与大家一起来讨论下,关于这个问题我个人的观点和见解。
国家5A级景区,是我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景区级别,也是旅游景区的最高等级,自2007年5月22日,国家旅游局公布首批66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开始,自2022年7月31日止,全国共有318家5A级旅游景区,且以后还会逐年增加,而5A景区的评省标准和创建要求,并非只看景区景观品质怎么样,是否具有旅游价值,个人认为反而对景区服务水平的级别鉴定,5A级景区规定的景区硬件设施更高,例如景区内的洗手间、垃圾箱、休息设备、建筑物外观、交通等都有一系列的严格要求。
正因如此,一些专业学者,社会民间人士纷纷提议开设6A景区,并严格控制在一定数量范围内,以反映这些不仅具有贴心服务,又具有人世间与众不同景观的高品质景区,我选择如下这10个具有代表性的,作为国家6A级景区,你同意我的观点,和我想象的一样吗?
1,宫殿的代表,世界五大宫殿之一,北京故宫。北京故宫是中国明清两代的皇家宫殿,旧称为紫禁城,位于北京中轴线的中心,是中国古代宫廷建筑之精华,是当今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古代皇家宫殿建筑群。在这座宫殿里,一共居住过24位皇帝,第一位是明永乐皇帝朱棣,最后一位皇帝是清宣统皇帝溥仪,故宫博物院现存文物1862690件。故宫十大镇宫之宝有:宫廷之宝 乾隆款金瓯永固杯,漆器之宝 张成造款雕漆云纹盘,玉器之宝 青玉云龙纹炉,珐琅之宝 掐丝珐琅缠枝莲纹象耳炉,书画之宝 《清明上河图》,法帖之宝 西晋陆机的《平复帖》,钟表之宝,织绣之宝 沈子蕃缂丝《梅鹊图》,陶瓷之宝 郎窑红釉穿带直口瓶,青铜之宝 酗亚方樽。1987年,故宫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故宫东西宽753米,南北长961米,占地面积723600余平方米。周围还以十米高的城墙和52米宽的护城河,城墙四面各设城门一座。故宫的建筑群总计980座,8708间。紫禁城内的建筑分为外朝和内庭两部分。外朝的中心为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统称三大殿,是国家举行大典礼的地方。内廷的中心是乾清宫、交泰宫、坤宁宫,统称后三宫,是皇帝和皇后居住的正宫。
北京故宫与法国凡尔赛宫、英国白金汉宫、美国白宫、俄罗斯科里穆恩宫,并称为世界五大宫殿,作为宫殿建筑的代表,国家6A级景区,故宫当仁不让。
2,古迹的代表,世界第八大奇迹,陕西西安秦始皇陵兵马俑坑。1974年,中国考古工作者把沉睡千年的7000多件陶俑发掘出土,被认为是本世纪最壮观的考古发现,兵马俑坑是秦始皇陵的陪葬坑,位于秦陵陵园东侧1500米处。目前已发现三座,坐西向东呈品字形排列。一号坑在南,东西长216米,宽62米,面积13260平方米。二号坑东西长124米,宽98米,面积为6000平方米。三号坑面积520平方米。
秦始皇兵马俑陪葬坑,是世界最大的地下军事博物馆,在一号坑中已发掘出武士俑500余件,战车6乘,驾车马24匹,还有青铜剑、吴钩、矛、箭、弩机、铜戟等实战用的青铜兵器和铁器。按兵马俑现有排列形式推算,这三个坑的武士佣可能有7000件,战车100辆,战马100匹。
秦俑坑的发现,不仅在我国,而且在世界考古史上也是一次重大发现,它可以同埃及金字塔和古希腊雕塑相媲美,被公认为世界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
古迹的代表,国家6A级景区,推荐陕西西安秦始皇陵兵马俑坑。
3,石窟艺术的代表,东方艺术明珠,甘肃敦煌莫高窟。敦煌莫高窟,坐落在河西走廊西端的敦煌,始建于16国的前秦时期,是中国著名的四大石窟之一,也是世界上现存规模较为宏大、保存较为完好的佛教艺术宝库。莫高窟南北长约1600多米,上下排列五层,高低错落有致,行如蜂房防鸽舍,现在有洞窟735个。壁画4.5万平方米,泥质彩塑2415尊。
敦煌莫高窟保存着十个朝代的洞窟492个,彩塑22400多尊,浮塑1000余尊,壁画4.5万多平方米,唐宋时代的木构窟檐5座,其保存古代彩塑之多,历时之长,技艺之精,为世界所罕见。
石窟彩塑为敦煌艺术的主体,有佛像,菩萨像,弟子像以及天王,金刚,力士,神等,题材之丰富和手艺之高超,堪称佛教彩塑博物馆。石窟壁画富丽多彩,多为佛经故事,山川景物,亭台楼阁等建筑画,山水画,花卉图案,飞天佛像以及当时劳动人民进行生产的各种场景等,是16国至清代1500多年的民俗风貌和历史变迁的艺术再现!
石窟的代表,国家6A级景区,应该属于甘肃敦煌莫高窟。
4,古建筑工程的代表,北京八达岭长城。八达岭长城,位于北京市延庆区军都山关沟古道北口。是中国古代伟大的防御工程万里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明长城的一个隘口。八达岭长城为居庸关的重要前哨,古称“居庸之险不在关而在八达岭”。
八达岭长城,建于明朝弘治十八年(1505年),对八达岭长城进行了长达八十余年的修建,共1300多里。并将抗倭名将戚继光调来北方,指挥长城防务,是中国古代伟大的防御工程万里长城的一部分。
八达岭长城典型地表现了万里长城雄伟险峻的风貌。作为北京的屏障,这里山峦重叠,形势险要。气势极其磅礴的城墙南北盘旋延伸于群峦峻岭之中,视野所及,不见尽头。依山势向两侧展开的长城雄峙危崖,陡壁悬崖上古人所书的"天险"二字,确切的概括了八达岭位置的军事重要性。
做为古建筑工程的代表,国家6A级景区,推荐北京八大岭长城。
5,海岛的代表,“海天佛国,南海圣境”,浙江普陀山。推荐普陀山作为海岛的代表,入选国家6A级景区,个人感觉会引起不小的争议,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普陀山是国家5A级景区。二,普陀山既是风景优美的海岛,同时又是佛教文化胜地,既有优美的海岛风景,又有深圳的文化底蕴,这样美丽的海岛,在我国目前并不多见。
普陀山又名普陀洛迦山,是中国佛教的四大名山之一,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杭州湾南缘,舟山群岛东部海域,相传是观世音菩萨教化众生的道场,素有“海天佛国”、“南海圣境”之称。
普陀山地形呈菱形状,是舟山群岛1390个岛屿中的一个小岛,形似苍龙卧海,面积12.52平方千米,与舟山群岛的沈家门隔海相望,南北长8.6千米,东西宽约3.5千米,岸线长30千米。中部佛顶山天灯台最高,海拔291.2米,向四面延伸,西为茶山,北为伏龙山,东为青鼓垒山,东南为锦屏山、莲台山、白华山,西南为梅岑山,主峰均在100至200米间,连绵起伏。
普陀山主要景点有三寺:普济禅寺(前寺)、法雨禅寺(后寺)、慧济禅寺(佛顶山寺),并称为普陀山三大禅寺,架构着普陀山观音道场。普陀山三宝,亦称佛国三宝:指九龙藻井、杨枝观音碑、多宝塔(太子塔),普陀山三石:磐陀石、心字石、二龟听法石,普陀山三洞:朝阳洞、潮音洞、梵音洞。普陀山十二景:莲洋午渡、短姑圣迹、梅湾春晓、磐陀夕照、莲池夜月、法华灵洞、古洞潮音、朝阳涌日、千步金沙、光熙雪霁、茶山夙雾、天门清梵。
做为海岛代表,推荐普陀山作为国家6A景区之一。
6,古城古镇的代表,小桥流水人家,云南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具有800多年历史,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唯一没有城墙的古城。
发源于城北象山脚下的玉泉水分三股入城后,又分成无数支流,穿街绕巷流布全城,形成了家家门前绕水流,户户屋后垂杨柳的诗画图。街道不拘于工整而自由分布,主街傍水,小巷临渠, 300多座古桥与河水,绿树,古巷古相依相映,极具高原水乡古树小桥,流水人家的美学意韵,被誉为“东方威尼斯,高原姑苏”,城中的木氏土司衙署,则呈现出一派宫室之力于王者的非凡景象。古城心脏四方街以彩石铺地,清水洗街,日中为市,薄暮涤场的独特街景而闻,闻名遐迩。
古城中至今依然大片保持明清建筑特色,三方一照壁,四合五天井,走马转角楼式的瓦屋,楼房鳞次,既突出结构布局,又追求雕绘装饰,外拙内秀,玲珑精巧,被中外建筑专家誉为民居博物馆。丽江古城文物古迹众多,文化蕴含丰富独特,是我国保存最完整,最具民族风格的古代城镇。 1997年12月4日,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清单,成为全国首批受人类共同承担保护责任的世界文化遗产城市。
近年来,由于日益严重的商业化倾向,游客对丽江古城的评价褒贬不一,但我个人认为瑕不言喻,做为古城古镇的代表,国家6A级景区,丽江古城应该还是首选。
7,峰林峡谷的代表,天界仙境,湖南张家界。张家界总面积9516平方公里,拥有众多国家级旅游景区,还有世界罕见的石英砂岩峰林峡谷地貌。
天门山,海拔1518.6米,因自然奇观天门洞而得名,被尊为“张家界之魂”,有“湘西第一神山”的美誉,奇独特的喀斯特台型地貌举世罕有,异石异木繁多。天门山分碧野瑶台、觅仙奇境、天界佛国、天门洞开四大景观区,风光各异。山顶古树参天、藤蔓缠绕、青苔遍布,石笋石芽举目皆是,处处如天成的盆景,被誉为“世界最美的空中花园”和“天界仙境”!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有三千多座奇峰异石,似人似物,神形兼备,或粗犷、或细密、或奇绝、或诡秘,深朴中略带狂狷、威猛中又带妖媚,危岩绝壁、雍容大气,以峰称奇、以水显幽、以林见秀,集山奇、石奇、水奇、云奇、动物奇与植物奇六奇与一体,汇秀丽、原始、幽静、齐全、清新五绝于一身,纳南北风光、兼诸山之美,是大自然的迷宫,也是中国画的原本!
张家界做为我国峰林峡谷地貌的代表,成为国家6A景区理所应当。
8,古村落的代表,中国画里的乡村,安徽宏村。安徽宏村始建于南宋绍兴年间,也就是公元1190年至1194年,也是汪姓聚集地,是唐代越国公汪华的后裔,至今已有800多年历史。
一池荷塘锁清香,青石板,岁月长,粉黛青瓦,错落马头墙。小楼细雨湿古巷,深井院,花格窗,凭栏独立倚湖光,风微凉,水波漾,乡间暮雨,烟隐绿垂杨…….
宏村享有“中国画里的乡村”之美称,是古色桃花源里一座奇特的牛群古村落。整个村子犹如一幅水墨画,因此又被称为“水墨宏村”这里还曾拍摄过卧虎藏龙和苏乞儿等好看的影片和电视剧。 宏村的整个布局如牛形,所以又被称为牛形村。宏村以高昂挺拔的雷岗山为牛头,满山青翠苍郁的古树是牛角,村内错落有致的建筑群是牛身,碧波荡漾的荷塘为牛犊穿堂绕屋,九曲18弯的人工水系是牛肠,村边的四座木桥为牛腿。宏村就像一头卧牛,处于青山环绕,稻田连绵的山岗之中。
一袭烟雨罩江南,两袖清风论古今”,它象是不入世的仙子,淡看世间百态,独立傲然……水墨宏村,白墙黛瓦,一半人间烟火,一半诗画梦境,正应了那句“一生痴绝处,无梦到徽州”。
做为古村落的代表,国家6A级景区,推荐安徽宏村。
9,水的代表,水景之王,四川九寨沟。因沟内有树正寨、荷叶寨、则查洼寨等九个藏族村寨坐落在这片高山湖泊群中而得名。九寨沟一个由水串联起来的景区,有九寨归来不看水之说。100多个色彩斑斓的海子、瀑布群、雪山及原始森林融为一体,是世界顶级的自然杰作。
长海、剑岩、诺日朗、树正、扎如、黑海六大景观,呈“Y”字形分布。翠海、叠瀑、彩林、雪峰、藏情、蓝冰,被称为“六绝”。神奇的九寨,被世人誉为“童话世界”,号称“水景之王”。
九寨沟,保存了自然界最惊奇的环境,称得上是中国的伊甸园。这里的标志性景观就是清澈见底且颜色多变的湖泊,他们有的呈蓝绿色,白色,青色,翠绿色。湖水呈现出如此多颜色的奥秘在于水中生长着水绵,轮藻和小蕨,它们所含有的叶绿素颜色深浅不同,随着季节,光线和观看角度的变化,便会呈现出不同的色调和水韵。 108个彩色的高原湖泊就点缀在九寨沟的三条主沟里,平均海拔超过两千米,单程全长49公里。除了钙化物质形成多彩湖泊之外,九寨沟还有中国最宽的瀑布,宽达270米的诺日朗瀑布。如果赶上合适的时机访问九寨沟,甚至能在一天之内体验四季的轮转,从色彩缤纷到银装素裹,更只需转瞬之间。九寨沟可以算得上是中国最后的桃花源。
九寨沟做为水的代表,当选国家6A级景区应该当之无愧。
10,梯田的代表,大地雕塑,云南元阳哈尼族梯田。元阳梯田,位于云南省元阳县的哀牢山南部,是哈尼族人历经1300世世代代留下的杰作,他们在这片土地上无意间创造了惊艳世人的美景画卷。
哈尼族垦殖梯田的想象力令人惊艳,梯田随山势地形变化,因地制宜,缓坡地大就开垦大田,陡坡地小就开垦小田,甚至沟边坎下石隙也开田,因此,梯田大的有数亩,小的只有簸箕那么大,往往一波就能有成千上万亩。这景观构成了千姿百态,变幻莫测的天地艺术大交响乐,成为了举世瞩目的梯田奇观。
元阳景区,分别为坝达、多依树、老虎嘴、牛角寨、红河甲寅、撒玛坝、绿春腊姑、桐珠、金平阿得博、马鞍底。多依树风云变幻,万种风情,是拍摄彩霞,看日出的好地方……菁口民俗村是元阳县境内保存完好的一个哈尼族自然村寨,在这里看落差最大的梯田和哈尼族蘑菇房村落,坝达看日落和云中仙境。十大景区形态各异,各有千秋,有的壮观宏伟,气势磅礴,让人惊叹,有的秀气水灵,娥娜多姿,令人难忘……
我们伟大的祖国历史悠久,山河壮丽,能代表各方面景色的景区,绝不仅仅局限于这些,如瀑布、溶洞、草甸、海滩等等,我心中的6A级景区,为你盘点介绍到这里。
正所谓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你觉的还有那些景点应该成为国家6A级景区,请说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吧,你对此话题,有什么疑问,欢迎评论区留言!
全国取暖费补贴省份排名?
国家对冬季采暖补助的省份主要有:1 北京 2天津 3河北 4山东 5吉林 6甘肃 7新疆
冬季采暖补助的形式主要分为 :采购补贴和电价补贴两大类,采购补贴是指农户在采购环保型锅炉后,凭购炉凭证领取相应补贴500-2500元不等;电价补贴是指农户在选用电采暖设备后到当地电业局申请峰谷电价,谷段电费0.36-0.2元/度